不负+番外(27)
男人身体狠狠一抖,忽然伸出手,把手里不知从哪捡的半个馒头递了出来,已经发霉,他却张着嘴竭力发出断续的声音:“却……怕……”
他吐字嘶哑模糊,更像是毫无意义的乱叫,我微眯了眯眼,吓得直掐自己的腿才能站稳。他张开的嘴里,舌头竟生生让人割得只剩下一半儿。
而他朝少爷伸出的手,指甲几乎全被拔掉了,小指处光秃秃的,剩下四根手指弯曲如挂着层皮的干树枝,在剧烈的发抖。
我的视线渐渐落在他细瘦得简直不像个成年男子的手腕上,上面松松系着根红绳,已经磨得褪了色,串着一颗瞧不出颜色的木珠子。
可我晓得那是深瑙色,因为我也有一颗,从小戴在身上。我小时候总碰着磕着不怎么顺当,我娘去庙里给我求来佛珠,让我时时挂着保平安。
我忽然想到,这个男人被折磨成这样前,家里应该也有很记挂担心他的人,我记起自己割破了手娘亲都心疼得直掉眼泪的模样,目光复杂地看向趴在地上浑身脏污不堪的男人。
那个虔心求神佛护佑他的人,若见到他如今的形容,一定会难过疯了吧。
少爷说,我们不能把他留在这儿,不然他活不了多久。
将男人抱上马车的时候,他出奇安静,只是时不时因为害怕而轻轻发抖。他一直很乖,可能是被折磨怕了,动作间不意碰着他伤口,疼得狠了也只是发出声低哑微弱的呜咽,从不挣扎。
只有一次,查看他伤口时我不小心扯着了他腕上的红绳,他突然瞪大那只混浊不堪的眼睛,发出声嘶哑凄厉的吼叫,拼命把我推开,而后用枯瘦扭曲的右手捂住系着红绳的左腕把自己蜷起来,不许别人靠近。直到他体力不支昏过去后,我们小心翼翼把他翻过来,才发现那张疤痕错落的脸上竟全是泪水。一路上没有因伤口疼痛掉过一滴泪的人,竟然在此时哭得一塌糊涂。
我们便晓得,那珠子是他的命,不能碰的。
我们找了家驿站,替他把破烂不堪的衣衫换去,擦洗干净,又找了医馆的大夫诊治。这才发觉他身上的伤远比我们想的要重太多。
他身形很高,两条腿也长,估计站起来会很好看。可他的两个膝盖被敲得粉碎,脚筋被挑断,这辈子也站不起来了。地牢打开后,他该是一点儿一点儿爬出来的,天晓得他怎么有这样大的毅力,手肘与碎了的膝盖血肉模糊,夹杂着无数尘土沙砾,早化了脓。而他除却被人挖出的一只眼睛,还少了一根小指,半截拇指,脚掌残缺,剩下那只眼睛也被人熏坏了,只有左耳能勉强听得见声音。他已瘦成了把骨头,身上遍布无数鞭痕烙印,有的疤足有茶盅杯口大,皮肉焦黑,让人光看一看就痛得发抖。
我从未见到过这样残忍可怖的景象,忍不住捂着嘴冲出房干呕起来。
吐完后,我不禁想,无论是谁被关到地牢里没日没夜遭受这些非人折磨,都必然活不下去。可他不仅活下来了,竟还活到了现在,死死撑住一口气。
就仿佛,外面有人在等着他一般。
少爷跟我把他带回了浔州。
少爷说,我们李府不差多这一张嘴,何况他吃得太少,连后院那几只野猫饭量都比他大。
确然如此。他只能喝些米汤,药喂不进去,也没什么喂的必要了。少爷心善,一连为他请了几个大夫,皆摇头叹息束手无策,估摸着也就这两天了。
我们虽有不忍,到底无能为力。
少爷成亲前,府里所有人都忙得焦头烂额抽不开身,我去给疯子喂饭。
他大多时候与平常人并无二致,只是常常倚在床头发呆,不断摩挲腕子上的红绳,不知在想什么,也许是还记得那个送他佛珠的人。
“我们少爷要成亲了,是方家的梁小姐呢,人好看,性子也好,与我家少爷很相配呢,”我把勺子递到他唇边,叹了口气道:“你要快点儿好起来,到时候我请你吃喜酒。”
这不过一句玩笑话,他哪能吃得动酒?我就是想哄哄他,活着总比死了强,无论怎么活着。
他难得有了反应,半张着嘴摇了摇头,从喑哑的喉咙里挤出个“却”字,混浊的泪珠顺着潮红的眼角缓缓淌下。
好端端的哭什么?
想是不知怎么又发了病,我放下碗,扶他躺下。
他总翻来覆去念叨着一个“却”字,又像是是“月”,总之很模糊破碎,也拼不出意思来。我想着,许是有个叫小月的人,是他记挂着放不下的人吧,又兴许就是那个人,亲手把红绳系到了他的手腕上。
我帮他擦掉眼泪,替他上了药,道:“明日少爷成亲,我就不能来了,唔,大抵要晚些时候,来的时候会记得给你带杯喜酒啊。你好好吃饭,等你好了,我们就替你去寻你的小月。”
大抵药粉敷在伤口太疼,他抖了一下,紧接着抿起嘴角闭上了眼睛。嚇,怎么又哭了,不过哭一哭不是什么坏事,受了那么多苦,哪能不难过呢?
第二日少爷成亲,我找了两个靠得住的小厮照顾疯子,而后陪着少爷去接亲。
新娘子要由兄长背到花轿里,梁小姐就一个哥哥,是逾明公子,现下已做了方家家主。
先前两家筹备婚礼时,我有幸见得方公子两面,容貌是难得的清俊疏朗,身姿秀雅颀长,性情更让人挑不出毛病,眼睛一弯就是双慈悲菩萨目,极温和内敛。
我盯他盯得简直要出丑,没能将他与几年前阴沉着脸把少爷跟我从墙头赶下去的那个青年联系到一块儿,偏偏脸还是那张脸。可见时间真是个好东西,再烈的性子都能给磨没,使人脱胎换骨宛若新生。
梁小姐蒙着红盖头,乖巧地伏在哥哥背上,羞怯极了般。周围看热闹的婶子说新娘子身段可真好,身量也高,我也凑过去看了看。可不是么,现下虽趴着,可若站起来,发顶大约能到方少爷下巴那儿,腰身窈窕婀娜,一定漂亮极了。
方公子将新娘稳稳背进了轿子里,回身时直起腰,恰好让我瞧见他耳后的一颗小痣。
呀,真奇了,那疯子耳朵后头也有一颗小红痣呢。
我忽然有点儿担心。今日下了雪,虽然管家娘子说这是顶好的兆头,“风婆婆,雨贤惠,下雪是贵人”,梁小姐必然是位大贵人,能给李家带来好运。可那么冷,不晓得疯子能不能熬得住,没好的伤处有没有冻得发疼。
我一路心神不宁地随接亲队伍再绕回李府,想要乘空闲时偷偷溜到后院儿去瞧一眼。
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真是怪可怜的。
孰料这一耽搁就耽搁到了傍晚拜堂,我等不及,趁人多忙乱,赶忙抽身赶到后院,不知为何,心里像揣了个闷跳的鼓,一刻不得安宁。
果真如我所料,我一只脚还没迈进院门,里面抬出个盖了白布的担架,草草显出个躺着的身形,极瘦弱不堪。
我脚下一绊,扶着月门才堪堪稳住。
两个抬尸体的小厮已走到后门,我忙追过去问,“你们把他抬到哪里去?”
他俩未料到我这突兀的一声,动作一个不稳,白布下的草席滑落下一只枯瘦伶仃的手,小指处光秃秃的,灰败死寂,松松绑了根褪色的红绳。
打头那个看到我,讶异道:“长吉?你不去前厅陪着少爷,来这里做什么?”他喔了一声,咂咂嘴又道:“是少爷让你再来看看这个疯子?唉,甭看了,已经没气儿了,怪晦气的。”
我没做声,后面年纪小的有些忿忿,啐了一口道:“我还等着喝少爷的喜酒来着,怎么就来给这疯子收尸了。早不死晚不死偏偏挑着这时候死,真是晦气。”
他说罢,不满地踹了一下旁边儿的石墩,大约动作有些大,白布下露出的手腕晃了晃,那根红绳终于不堪重负,啪的断开落在雪地里。
我望着那绳子愣了一会儿,掏出袖里的铜钱给打头的兄弟道:“别扔乱葬岗了,找个地方埋了吧,好歹大喜的日子,也算积德。”
他收了钱,笑着同我道:“成,你快回去吧,等我们晚上回来同你一块儿吃酒。”
我也笑着朝他们摆摆手,看他们把死了的疯子抬出后门。
我没问,疯子死前冷不冷难不难受痛不痛苦,也没问他咽气前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有没有再念叨他的小月。都没什么所谓了,人死了,问这些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