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海(16)
说着,他取了根干净的棉签。
“母猫绝育的特征不明显,你们可以观察一下她有没有发情,再来医院做检查。”
林林总总下来没有花很多钱,又去了附近的宠物用品商店。
戎予安对这方面很熟练,哪个牌子适合这只猫,需要买什么玩具,或者喜不喜欢猫薄荷,全都一清二楚,在琳琅满目的商店中节约了很多时间。
看廉慕斯在记忆这些牌子,他垂目:“不能老喂这些,你可以尝试做点猫饭,我教你。”
廉慕斯随口答应:“等有空吧。”
——什么时候有空就看天意了。
逛到中午,司机过来接了人和猫,送他们去吃饭。
廉慕斯以为是去有名的餐馆,或者老牌饭店,没想到车子停在了一个普通公园前。
戎予安口中的馆子位于公园偏门。
说是馆子,其实就是个贩卖蹄花的摊位。拢共摆了六张小桌子,他们到的时候没多少人,戎予安就点了蹄花汤,又要了一杯热牛奶,放到廉慕斯跟前。
摊主是个精干的中年妇女,眼角稍稍上斜,走起路来带着一阵风,端得是雷厉风行。她把两份蹄花汤放在这对小情侣的桌上,汤刚盛出来,还泛着丝丝热气,熬得又白又香。
廉慕斯猝不及防。
她可以想象戎予安约会时去吃法餐,去吃昂贵的高级日料,去高级酒店来个夜景烛光晚餐,就是没想过这人会带女生去吃猪蹄。
再如何美味的猪蹄,吃起来也相当不方便,很容易吃得满嘴是油,可以说是约会最不能点的食物之一。
这是因为自己只是这种程度吗,可猪蹄有什么错呢?
廉慕斯为被侮辱的猪蹄感到难过,直到吃进第一口。
蹄花炖得很软糯,筷子轻轻一夹,加上辣椒酱,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很是鲜美。廉慕斯很喜欢这样不失劲道的胶原蛋白,酱料很棒,她吃得很开心。
猪蹄汤很清淡,带着一点微微的甜,肚子暖暖的。
尽管不清楚吃个猪蹄为什么要点牛奶,但不喝的话太浪费食物,她拧开瓶盖,打算中途休整,先解决掉这瓶牛奶。
没料到对上了戎予安的视线,黝黑的眸子直教人瘆得慌。
廉慕斯从容抽了张纸巾擦拭嘴边,确认并没有出现狂吃狂饮的行为后,说:“好好吃饭。”
“还想吃吗,想吃就继续点。”
“不了,我快吃饱了。”廉慕斯瞥了眼戎予安碗里的才动了几筷的猪蹄,“你不喜欢吗?”
戎予安对食物没有喜好需求,看廉慕斯吃饭心中反而升起了一种满足感,廉慕斯问了,他也真的诚实回答。
“喜欢,不过我更喜欢看着你吃。”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约会男方带女方去吃猪蹄:
普通人:他是不是瞧不起我,或者没把我当对象看。
梦幻少女:他把最朴实的一面展现给我,孩子去什么名字呢
廉慕斯:他带我来吃猪蹄,是不是看不起猪蹄?
看吧一点也不虐,有吃有喝有玩的!过些时候还要好好学习!多好的高中生活啊!
第12章 书屋
在约会的时候,男方说“我很喜欢你吃饭的模样”是增添情趣的表述方法,因为口腹之欲和性丨欲,都是人类本能的需求,即是饱暖思淫丨欲,似水如鱼。
但如果女方刚吃完一只猪蹄,那么绝对不是在称赞“我觉得你吃饭的样子很有魅力”,说不定是“你啃猪蹄的模样很有意思,再来一个”这种逗猴级别的赞美。
除非关系亲密无间,否则必会对女生的心灵造成极大伤害。
廉慕斯恍然大悟,不仅没有大受打击,反而放心不少:异性多余的兴趣和关注自然越少越轻松,不知从何时盯梢的姜承悦已经足够让人头疼,如果这位再来搅合,平静的游戏生活势必会被迫做出牺牲。
戎予安这样直白又不失幽默的约会,真令人安心。
近日天气转凉,午后的阳光不再像之前那般毒辣,轻降在身上,落于枯叶,有一种慵懒的美丽,醺然浸入繁华街道中。
舒适的午后不适合四处走动,更需要安宁享受。
已经充分理解戎予安心路历程的廉慕斯,主动邀请他前往一个能满足双方需求的休闲场所。
木质的书架,一层叠着一层,层层起伏。书本或整齐、或静卧在隔板中,厚重的布帘挡住了窗外的光线和嘈杂,阴暗角落,红木灯饰亮着静谧的光。
这里是隔绝在银河另一端的宇宙,是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是知秋的叶,是读者眼中的绝美之地。放眼望去无处不是书籍,无处不是清幽,安静到听得见踏在木质地板上行走的声响。
廉慕斯开灯,灯光来自唯一空着的墙壁——庞大的鱼缸镶嵌其中,小丑鱼游来游去,互相嬉戏在蔚蓝水灯下,带起粼粼水光,仿若童话般世界。
“这是我的书屋。”
廉慕斯用介绍宝藏的口吻,对立在玄关的戎予安介绍道。
这栋二层楼隐藏于一条热闹的商业街中,待在这个空间里会有一种奇妙的感觉,隔着一层玻璃,窗外人声鼎沸,室内万籁俱寂,强烈的对比下诞生出不真实感。
戎予安望着天花板,那上面用做旧的铁链吊下鸟笼、书籍和星星,像特意以书本堆砌的疯狂茶会,只为一人存亡。
这间小型图书馆是十三岁的廉慕斯时收到的生日礼物,里面的装潢和设计,都由兄姐亲自操刀,是属于她的私人庭园。
脚下铺满了很厚的地毯,陷到脚踝,犹如走在云端。
地上随意扔着几个靠背,廉慕斯直接坐在了毯子上,裙摆垂曳,在空中划出轻巧的弧线;动作熟练,明显是习惯的老位置。
“你喜欢阅读?”
“别看我这样,以前有阅读癖,只要带文字的都会过一遍,只是现在更喜欢玩游戏……那边是外文书籍,你想看的话可以去。”
“这边呢?”
“全是小说。”
她坦然抽了一本《豪门盛宠:总裁夫人要逃跑》,封面上叉腰的女人身后,一个男人邪魅笑着做了个扯领带的姿势。
分明有其他普通的小说,偏偏就选了这样的标题,显然并不建议某人待在此处。
戎予安颔首,对她总是在迷之情绪高涨时露出的孩子气感到好笑,“我从没尝试过这种小说,很有兴趣。”
廉慕斯:“……”
虽然又是那种屈尊纡贵的笑,但眼底认真的神色不似作假。
她叹了声,把邪魅小说一扔,从手边的小书柜里翻出上次没看完的书,头也不抬,“算了,你随便坐吧。”
这便是妥协了。
或许是出于安全考虑,她所在的阅读区域的书架都只有半人高,一眼扫过,右手边尽是些推理小说,从柯南道尔到阿加莎克里斯蒂,从松本清张到江户川乱步,从社会到本格,著名的,无闻的,所有封皮都已拆下,有些翻得很旧,有些整洁如新,像翻了一遍便匆匆略过。
廉慕斯似乎已经沉浸在另一个世界中,神情严肃认真,让人禁不住好奇——真有那么好看吗?
他的视线停在书架上的一本书上,这本书随意放置在一堆推理小说中:连接封面和封底部分的书脊破破烂烂,冒出了一截突兀的线头,除了恶意破坏以外,只能猜测这本书的阅读次数已经达到了恐怖的地步。
书脊上的书名近于消失,将其抽出后,也是一本推理小说——阿加莎的啤酒谋杀案。
戎予安很不讲究,席地而坐,半曲着一条长腿,左边就是廉慕斯的小脚丫子,圆润的指头微微蜷起。两人互不干扰,各自阅读。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书屋内时光变得缓慢悠长,读者们的心情平静下来,像相处已久的书友,安然待在这一方恰静的天地中。
啤酒谋杀案并不复杂,整篇围绕着一起陈年悬案,不过看到一半,却见到歪歪曲曲的字迹,在其中一个人名上标出了箭头“凶手就是他”。
不由……有些生气。
对于一个阅读推理小说的读者而言,中途标出凶手是最过分的剧透行为,不亚于杀死了读者的好奇心。
戎予安没有预料到这措手不及的“陈年剧透”,心情跟迎面泼来冷水一样。
罪魁祸首——想来想去,只有一人。
脚心一痒,廉慕斯立刻缩脚,瞪了过去,“干什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