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晴不可涉(9)
如果是发生在影视剧里,昨夜势必会有一场“酒后乱性”。但眼下,防线尚未突破,他只是头疼得厉害。
也许是为了缓解尴尬,乐亦自告奋勇去买药,善正趁此机会去卫生间小解。洗手台上并没什么东西,只一个澡筐最为显眼,里面放了一个摊开的线装本,中间还夹了一支圆珠笔。
不会是日记吧。
他脑子里蹦出这样一个想法。
最近热播的《情深深雨蒙蒙》,里面的男主角,就很天真地看了女主角的日记。
他洗了把脸。
日记是人隐藏秘密、宣泄情绪的最佳途径,日记里藏着每个人的另一面。但那些往往是不能全部当真的——人性总归是复杂。再说,他自己就是写字的,文字这东西,一个人看到,便有一个人的想法。
十岁的时候,他在日记里写“我把寒假作业藏起来了,到时候就说丢了,嘿嘿”,结果……
嗯。
所以啊,日记里写的东西,怎么能全信呢。
“砰。”
乐亦刚进门,好奇地往卫生间看了一眼,突然“呀”地一声,拾起笔记本说道:“正好正好,我有好多东西要问你。哎,真是……太多不懂了。”
善正接过本子,翻开封皮,扉页上圆圆地写着乐亦的名字。再往后看,是一些小标注,如页码,行数之类,还有小段的摘抄。
字迹不算好看,但每个字都写得极为用心,一板一眼,横平竖直。
在他看来,简直是可爱极了。
内容越看越觉得熟悉,一笔一划,好像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他的心坎里。
他合上本子缓了缓,问道:“你看了?”
“……嗯。”
善正忽然笑了。他很想捏捏她的脸,末了,还是忍住了这份冲动。
乐亦的心里酥酥麻麻的,身子也变得软软的。她心一横,扑在了眼前这位男士的怀里。
“善正?”她小声叫道。
“嗯?”
“我……好喜欢你呀。”
善正低下头,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他在她耳边叫了声“宝贝”。一言既止,两个人的脸又齐刷刷地红了起来。
乐亦感觉到,他的手臂又缩紧了些。她听到他说,宝贝,我也喜欢你,早就喜欢了。
女孩笑得甜甜的,她猫在善正怀里小声说:“我知道。”
第7章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谷雨。
在陈丁亥再次上门骚扰之后,乐亦还是选择了不告而别。
他打醒了她。并且,还在她身上划了长长一道印子。
乐亦彻底清醒了。
一生之中,能够拥有一次这样任性的机会,对于她来说,已是天大的奢侈。她不是小孩子,她知道,人和人之间,是有“门槛”的。
存在,且不可逾越。
善正的好,自己的坏,善正的学识,自己的无知。这些,都是善正和她之间的“门槛”。更别说,还有陈丁亥这么一个“守门人”。
她这辈子都迈不出去的。
所以啊,何必要拉着人家共沉沦。
她觉得,善正就像是一个圆。饱满的,完整的。若将相爱之人比喻成两个满足对方需求的多边形,像俄罗斯方块一样,拼在一起才是严丝合缝……那善正这个人,他本身,便已没有什么空虚和缺口,需要另一块来填补。
这样的人,是天生来付出爱、播撒爱的。这样的人,无论和谁在一起,都会很幸福。
而自己,则是从头至尾的虚无——不是不存在,是坑坑洼洼太多,已被蚕食得肉眼不可见了。若是缠上那完美的圆,恐怕,只会带累人家,也变得残缺。
***
事实上,当善正发现她再次消失时,心情反而没有上一次那么沉重了。如果说那一次是因为自己受伤,导致她无法承受,那这次,显然,她是根本不想跟自己再见。
他今年二十五岁,是一个写字为生的男青年。父母都是业内人士,因此,家境也还算殷实。
大学的时候,他有过一段恋情,最后是以被甩而告终。他消沉了两年,此后便心如止水。
直到看到乐亦。
当那个笑容绽放在他眼前时,她的面容,便严丝合缝地嵌入了他往昔的梦境之中。
于是,他按下了回车键。
可他已不是情窦初开的少年,他知道人各有志,知道不能强求。
就像当初分手时,贺峥对他说,小正,时间到了。
“今后的路,你是你,我是我。天上飞的,水里游的,我们是不会再有半点儿交汇了。”
正如齐豫的歌中所唱,她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而自己,不过是一尾没了体温的鱼。
“Always Together,Forever Apart.”
现在,他和乐亦之间,不过也是时间到了而已。
她的那本笔记,在他发疯一样从门口的垃圾袋里掏了十几分钟,终于翻出来时,他忽然觉得,不重要了。
好像终于确认了什么一样,有些事情在没有得到答案之时,叫人心乱如麻,昼夜不宁。而在真正确认之后,突然,就没那么重要了。
他轻轻合上,然后,再次丢入回收箱。
——他的自尊,不允许他做这样的事。
他极度厌恶,被抛弃。
***
日子总要继续。
乐亦在临城与新城的交界处找了份工作,那是一个体量不大的寺院。每日听着师父们诵经礼佛,倒把她心中的苦闷也冲淡了些。
初夏已过,任曦的婚讯却一迟再迟。她试图安慰任曦,却发现,自己也并无经验可谈。
她又想起善正了。
最近,还是会梦到他。有时,是在雨花路那栋破旧的老楼里,有时,是在中医院的取药处。
梦里的感觉也是温暖的,像那天在他家里醒来,被窝里的热水袋一样。
醒来后,她会哭。而后,整晚整晚,便沉浸在那种凄楚之中了。
她想念他的气味,想念他的手。
想念,触碰他的感觉。
他像……寺内的钟声。
空山雨后,寂寂然然。
钟捶甫落,钟声渐远。
闲时,她会去山下的小网吧上网,试图搜索出他的近况。可惜,关乎他的报道,一直不太多。
自己的身体也好些了——大抵是佛门清静地,陈丁亥不敢在此动手动脚。
偶尔,她会生出一种错觉来,似乎往日里那些恶浊的污秽,也随着新陈代谢,慢慢消失了。
但到了夜晚,那些怨毒的、阴暗的、压抑的,还是会通通跑出来,为祸人间。
——她做错了什么吗?
——或许,是的。
木鱼声里,思绪繁多。
***
青年再次来到橱柜前,睥睨着那双小白兔拖鞋。
没有人知道,这双鞋,是他在大三的时候,花了两个月,一针一针钩的。
那时临近期末,白天忙得紧。他就每天熄灯后,夹着手电,盘腿坐在铺上,一点一点往针上绕线。
——本打算送给贺峥,做圣诞礼物。
可惜,他对此并不开窍——由于越织越难看,他还拆了好几次。用室友的话说,简直就是“壮士断腕”般的勇气和决心。到最后,他甚至已经忘了自己还有个女朋友这回事,就只是一门心思要把这个难关攻克。
结果,别说圣诞了——连腊八都过了,他这双鞋,还没织好。
善正翻了翻日历,心想,那就除夕的时候再送,当新年礼物好了。
不成想期末考试一过,贺峥就提出了分手。而这双小白兔拖鞋,就永远地躺在了他的行李箱底,从此不见天日。
直到那天,给乐亦穿上。他不经意瞄过两眼,还挺合适的。
自己的手艺,也不赖啊。
如今,他再次冷眼观瞧,却尽是感伤了。他突然有一种把这双鞋丢掉的冲动,但想到那穿过它的女孩,他便再次心生不舍。
好歹,是心血。
干嘛要扔。
……拖鞋而已。
***
夜已深了。
乐亦倒在铺位上,手里捧着一台随身听。磁带是街边买的,歌手相当混杂。
彼时,超薄随身听正是主流,MP3也才刚刚迈入大众的视野。可无论走到哪儿,乐亦都不肯卖掉手上这一台。
那时她刚上小学二年级,姐姐也刚开始工作。攒了三个月的工资,才给她买了一台索尼WM-EX88,让她听英语用。
“START——START,END——END.”
一个单词读两遍,她很快就能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