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那只兔子!+番外(5)

作者:不负流年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灵异神怪 豪门世家 近水楼台 天作之合 关键字:主角:小白,胡绯箩 ┃ 配角:白之秋,李子衍,韦绫罗,白庭钧 ┃ 其它:萌文,兔子:江南杏花烟雨,不及萝卜与你。这是一个兔子急了会咬人的故事。小主子们,你能料想得到放在自己身边养了多年的老白兔其实一直一脸激萌地暗恋着你咩?小白:姑娘,我给你卖个萌吧,只要一两银子!点击展开

胡绯箩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眼睛还没完全睁开,便碰见一坨毛茸茸的东西。

“小白?!你还知道回来看我这个主子呀?”她高高举起小白那虚胖的身躯,左看看,右瞧瞧,生怕有哪磕着碰着了,“你在外边撒了一夜欢儿,都变成臭小白了吧?一会带你去洗香香,你要乖啊!”

大概是被她的声音吵醒了,白之秋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

他回头看见同在床上的胡绯箩,着实吃了一惊,瞬间睡意全无,“姑娘你是何人?为什么会睡在在下的床上?”

胡绯箩一边给小白顺毛,一边不经意地答道:“我是你娘子啊,不睡这睡哪?”

白之秋的瞳孔瞬间放大:“你是胡家二小姐?我们…不是明日才成亲吗?”

“相公你怎么了?是不是哪不舒服?我昨个就过门了呀。”她感到身边人在微微地颤抖,才把视线从小白身上收回来,转向他。不知怎地,看着他这张脸,她竟有些陌生,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却又偏偏说不出来具体是哪里不对。

“我不是姑娘的相公,在我弄清事情的真相之前,还请胡小姐自重。”白之秋还是不能相信他同胡绯箩已经成过亲了的事实,避过胡绯箩探究的视线喊道:“来人呀!来人!”

婢子端了早已准备好的洗漱用具进门,却不想被她家少爷的问话问得一愣:“你说,今天是什么日子?”

“回少爷,今儿个是高宗庆德四十二年,十月初六,也是少夫人过门的第一天。”夕颜颤颤巍巍地答道。她是新被掉过来的,早听闻大少爷对这桩回事并不满意,所以没人愿意前来伺候,她个新丫头没什么人脉关系,只好过来做炮灰,谁知一大早的就被少爷莫名其妙地询问起了日子。

“好了,你下去吧。”

夕颜如获重赦,立即退了出去,只是…这少夫人的脸色怎么看起来这么难看?

“白之秋,你什么意思?昨夜明明是你让我以后都唤你作相公的,你还说,说… …”胡绯箩奇怪地发觉自己放在嘴边的话竟突然记不清了,连带昨晚的一切关于白之秋的画面都开始变得模糊起来,直到那双温柔的秋水桃花眼与面前冰冷的凤眸逐渐重合,“可能是喝多了,我也记不清了。”

不知为何,她竟不知不觉地开始落泪,一滴又一滴,好像弄丢了什么极为重要的东西。

滚烫的泪珠打在小白的身上,烫得那只毛球垂了耳朵,闭了眼。

第5章 五

白之秋无力地扶着额头回想,还是什么都记不起来,许是自己也喝多了吧。

抬头瞧见满眼泪光的胡绯箩,心中泛起一丝愧疚,这种利益联姻,她一个女孩子家应该比自己还要难受得多,“是在下的话说重了,还请胡小姐见谅。若是你对这桩婚事有什么不满意之处,尽管提出来罢。”

他态度忽然地疏离,胡绯箩不是感受不到,虽然没了昨晚的记忆,但她始终觉得,她的夫君,不应该是现在这种样子。

见她不答,白之秋兀自说道:“想来姑娘也清楚得很,白胡两家联姻的目的不过是各取所需,你既已是白家的大少夫人,日后白某自会敬你重你,给你作为少夫人应有的待遇,不过,还请姑娘明白一件事,那就是白某已有了心上人,所以,我不会爱你。”

我不会爱你,这五个字就像是一把利刃,直直插入了胡绯箩的心口。

她七岁那年与他相识,救了他的性命,在他离开之前,曾对她许诺,等他们长大了以后便会八抬大轿将她风光迎娶,让她成为全京城最幸福的女人。

记忆中,那小小的身影已经泛黄。

“你叫什么?”

“我叫阿箩。”

“好。阿箩,你记着,等我将来变得足够强大,强大到能够保护你的时候,我白之秋一定会回来娶你。在那之前,你千万不要嫁给别人,一定、一定要等着我!”

她听他的话,等了盼了整整十年。可是,十年前的诺言,抵不过新婚第二天的一句“我不会爱你”。男人说过的话,原来终是作不得数的。

只是难过了片刻,她便高傲地抬起头,脸上的泪痕已干透,淡道:“白公子请便。”

她胡绯箩绝不会做一个对他人纠缠不清、摇尾乞怜之人,那怕这个人是她用全部的少女心血思慕了十年的人,在他跨出房门之前,她说:“不过白之秋,也请你记住,是你先不要我的。”

他的脚步蓦然一顿,却终是离去了。未解其中深意。

房门合上,一切又归于平静。

不过是几刻钟,她的世界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做了十年的美梦,该是时候醒了。

胡绯箩下床洗了把脸清醒,开始用早膳,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只是把给白之秋准备的萝卜羹尽数喂给了小白。

她甚至还配合地同白之秋去给大学士和夫人请了早安,敬了媳妇茶,说着之秋待我很好,请爹娘放心之类的话。

什么时候,她也成了自己最讨厌的头戴面具的虚伪之人。

“小白,他果然不记得我了呢。”

“小白,那个姑娘,她会有多幸运。”

“小白,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这两天,每当小白在啃胡萝卜的时候,听到的便是此类话。只有他知道,这傻丫头远没有表现给他人看的那么坚强,每当到了夜里,也会悄悄抹眼泪。

人类,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都怪白之秋这个负心汉!早知如此,迷晕他后就应该二话不说,先赏他一顿胖揍!小白愤愤然地想。

明日,便是他傻主子三日归宁之期了,她此时正在为怎么向白之秋开口而发愁。

为了免去胡老爷与胡夫人不必要的担心,胡绯箩纠结了半晌后还是亲自备了酒菜,让锦鲤去请白之秋。

“夫人有话直说便是,白某还有要事在身,不方便留下用膳。”他竟凉薄到一顿饭的时间都不愿意给她。

“明日便是我的归宁之期,不知你可否与我一道回家拜见我的父母?”胡绯箩平下由内而生的怒气,面上尽力挂着讨好的微笑。

“这…恐怕不可,这几日,朝堂公务繁忙,明日四皇子殿下已约了我商谈政事。”白之秋摆出一副冰冷的不容更改的姿态。

“你当真就不可为自己的妻子推上那些朝堂公务片刻么?你说过会给我白家少夫人应有的对待,堂堂白大少爷就是如此兑现自己的诺言的?明日若是你不依礼随我归家,你让世人如何看待我这刚过门的少夫人?又怎样看待我们京城胡氏?白之秋,我知道你并不是不通情理的人… …”

白之秋的面上刚出现一丝犹豫的神色,白十三却在这时敲了门进来,附在白之秋耳边小声说了句什么。

白之秋顿时皱了皱眉,道:“白某还有要事在身,不便多陪夫人了。归宁之事,我会让白十三妥善安排,定不会折了你京城第一富商家二小姐的面子,告辞。”

利落转身,不留分毫情面。

胡绯箩颤抖地放下手中杯盏,手掌边缘被自己生生掐出三道紫青的指甲印。

要事在身?她自幼听力过于常人,白十三的传话她更是听得分明——“韦姑娘到现在还不肯用晚饭。她说,公子您一刻不回,她便一刻不吃,就同您一起饿着罢。”

看他那匆忙离去的背影,那韦姑娘就应该是他的心上人吧,真是一个会讨男人怜爱的女子呢。可是他们,可有半分把她这个正室放在眼里?

原来她苦苦念了十年的男子为了其他女人,竟舍得如此狠心待她。痛也痛过了,也许她该放弃自己的执念了。

小白拖着胖胖的兔子身,一蹦一跳地爬上了小几,在胡绯箩的面前趴下,笨拙地舔舐着她手上青紫的痕迹。

手上传来热热的,毛茸茸的触感,胡绯箩才收回心神,皱着的柳叶眉逐渐放平,抬手在他头上抚了抚,“小白,还好还有你在。”

哼,那是当然!你这个蠢女人到现在才发现老子比那个白什么秋的好多了么?小白不屑地踢了踢后腿表示他的鄙夷。

翌日上午,胡绯箩独自坐上了归宁的马车,辞去了白十三一众人等,只带了锦鲤随行。

“启程吧。”胡绯箩撂下车帘,拜白之秋昨日的态度所赐,她心中已无半分期待。

谁知马车行至半路,锦鲤忽然叫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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