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那只兔子!+番外(4)
一袭红衣的白大少悠悠然地行至胡绯箩面前两步左右停下,躬身施礼,起身,目不斜视,风流仪态尽显。
“没…没什么。白公子在外接待亲朋贵宾才是辛苦,有劳有劳。”自从他进屋的那一刻起,胡绯箩便觉得坐立不安,这手啊脚啊的更是摆在哪里都不对,明明心里既兴奋又紧张,却仍极尽努力地清了清嗓子,客客气气地道。
“白…公子?娘子若是再这么唤为夫,我这个做夫君的可是要生气了哦。”三分认真,三分调侃,三分埋怨,语气拿捏的丝毫不差。
一旁站着的锦鲤忍不住偷笑出声,被胡绯箩拉了拉裙角,连忙捂住了嘴。
“锦鲤,你先退下。”
“是,姑爷。”锦鲤吐着舌头小跑着出门了,生怕误了小姐和姑爷造小少爷的大事,以至于没有把白之秋是如何晓得她名字这件事放在心上。
锦鲤一走,新房内顿时只剩胡绯箩和白之秋二人,霎时静得落针可闻。
胡绯箩只觉得耳边充斥着的全是自己的心跳声。十年了,她终于嫁给了当初那个少年,而不是像往常的梦里那样,感觉那么不真实。她再也不用担心梦醒了,他就不见了。虽然,他的个性和自己记忆中的不大一样,但…好像变得亲切可爱了,同这样一个他相携白首,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白之秋挑起盖头的一瞬间,一双桃花眼便正瞧见胡绯箩那张花痴幸福状的脸蛋,气氛,有那么些许的尴尬。
“内个…你掀盖头都不打声招呼的吗?”
“啊?哦,对不住。我这成亲也是平生第一次,要不,我们重来?”白之秋抓起盖头就欲往胡绯箩头上那八斤重的凤冠上糊去。
“额,不用了!”胡绯箩连忙比了个停的手势,她家相公俊倒是俊,可是感觉这脑子不大好使是怎么回事?谁能告诉她,在这十年她不在的日子里他都经历过什么?
一个糊,一个挡,气氛再度十分尴尬。
其实她并不晓得,他只是讨厌再见到她那隔壁村王地主家傻儿子式的笑容,灿烂明媚得有些刺眼。那,并不属于他。
“小箩儿,来,我们喝了这杯交杯酒,便要做永生永世的夫妻了。”白之秋率先放弃了无谓的对峙,走到大红色的锦桌旁,倒了两杯酒。
“等一等!”
见胡绯箩把浅碧色的流光玉杯盏推开,白之秋很是意外地挑了挑眉,这丫头犯什么混?不是在他耳边嘘叨了十年对那小子的相思吗?节骨眼上她要做什么?
这时,只听三声击掌脆响,一众布菜的婢女鱼贯而入。
“既有美酒,怎可无佳肴以配?”
白之秋那双桃花眼先是迷离地眨了眨,随即顿时泛起如三千繁花乍现般的流光溢彩,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勾唇的同时,右边脸上现出一个小小的酒窝,煞是可爱。
能让他面部表情出现如此巨大的变化,只是因为——几盘萝卜!
水煮萝卜,生煎萝卜,凉拌萝卜,酱香萝卜,糖醋萝卜,炒萝卜条,蒸萝卜粉,溜萝卜段,鲜奶萝卜糕,翡翠萝卜酪,水晶萝卜饺子… …此类等等便是胡绯箩特意为了白之秋特意准备的新婚惊喜。
“果然还是你够意思,够贴心!”他卷翘的羽睫随着眼睛忽闪忽闪地动啊动,就差蹦到她怀里蹭几下了,当然,他还是克制住了这种本能的冲动。
“小…白?”
“啊?不是,那个…我的意思是,娘子你说什么?”还好老子反应快。
“你刚才的样子好像我家小白啊!哦,小白就是…”胡绯箩很乐意地解释道,“我家里养的一只兔子,别看他叫小白,其实超级能吃,差不多能有这么大个儿!”她一边说,一边比划出了一个西瓜的形状。
白之秋:“… …”你说的那是隔壁李大婶家的加肥猫小花吧。
胡绯箩并未注意到白之秋那颇为精彩的表情变化,依旧自顾自地说道:“这会儿它不知又跑到哪儿野去了!其实我挺担心它的,不知道它吃过晚饭没有,要是小白在就好了,我们可以把每样菜都分给它一小口,就一小口!”
白之秋停下了手中的筷子,不知怎地,鼻子有些酸酸的,如果没有胡绯箩接下来的话的话,他想,他会更感动。
“哎!都说儿大不由娘,看来,是时候给它找一只母兔子,好好替我管教管教它了!”
白之秋的嘴角扭曲地抽了抽,咽下口中的萝卜,含混道:“你懒(敢)?!”
“啊?相公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说,小萝卜你对你家小白可真好。”这“真”字格外地咬字清晰。
“那是!”胡绯箩毫不谦虚地点头,“欸?等等,谁是小萝卜?”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我是勤劳滴作者~
第4章 四
“给我准备了这么多萝卜,你怎么一筷子也不动?”
“嘿嘿,我不饿,看着相公吃就好!”平日里,她最喜欢干的事就是看着小白啃胡萝卜了,要多萌有多萌。
“哦。”那好吧。反正他从来都没和她客气过。
胡绯箩还真就趴在桌子上认认真真、一动不动地看着白之秋吃起了“萝卜开会”。她家相公可真耐看,连掰萝卜的动作都这么优雅,不愧是大学士家的公子。她终于理解那天街上会什么会排那么长的队了。
半晌。
“我就有这么好看?顶饱的?”
“然也,然也,正所谓秀色可餐嘛。”她将杯中女儿红一干而净,呆呆地道。
闻言,白之秋脸上露出了不知是喜是忧的神色来,最终,具化作淡然一笑。
“姓白的。我胡绯箩整整记了你十年,梦了你十年,找了你十年,在今天,终于如愿以偿嫁给了你。你知道吗,我有多高兴?在没见到你之前,我其实特别害怕,害怕你不喜欢我,害怕你看中的,只是我京城胡家第一大商号的名声。可是现在我什么都不怕了,因为我知道,你也是喜欢我的。真好… …呵呵,真好!”胡绯箩显然酒量不济,这酒品嘛,更显然不怎么好。
“这十年来,你有没有找过我?我一直都在等你。你说过会回来娶我的… …你说过的!当年我发现你的时候… …”
“我昏倒在洛水河边,脸色煞白,全身湿透,额头滚烫,还说着胡话,一直在重复着不可能三个字。然后你… …”白之秋熟练地把她后面的话接了下去。
“咦?你怎…怎么知道我要说什么?”
废话!老子听了这个老套又俗气的故事不下几百遍了!
当然,他没有这么回答,“因为,我也记得我的小萝卜呀。我一直都将我们之间的约定放在心头捂着呢。”
“原来你也像我记着你一样记着我。我就知道,以本小姐的眼光一定不会信错人的!”胡绯箩一把扑进了白之秋的怀里,很是心满意足。
某白的老心脏噗通通地快跳了几下,很想把他身上软软的一坨揪起来,在耳边告诉她——喂,你扑反了。日常设定应该是她抱着他才是。
可是他并不是一只小气的兔子。更何况,偶尔被反扑的滋味还不赖。
等胡绯箩在自己怀里蹭够了,他才佯装淡定地道:“娘子呀,我们还没喝交杯酒呢!”
“哦。”胡绯箩乖乖地点了点头,迷迷糊糊从白之秋手里接过玉杯。
二人手臂相缠,就着彼此的呼吸与心跳,饮下了一生只此一杯的交杯酒,仿佛定下了永不相弃的约定。
“娘子?娘子?”白之秋连唤了胡绯箩几声,而她只是满意地咂咂嘴,“好酒… …”
他这才小心翼翼地将她抱起置于床上,掖好了被角,正准备起身,却发现自己的袖子被胡绯箩紧紧地拽住,“小白,趁我不在,你去哪浪了?”
这话吓得白之秋脚下一个趔趄,当场扑倒在胡绯箩的身上。
感受到她平缓而均匀的呼吸,他无奈地摇了摇头,自己这算是做贼心虚吗?
轻微的动作使她的唇瓣擦过他的鬓角,带来酥酥痒痒的奇异感觉。白之秋静静地望了一会那个曾只属于自己的姑娘,终是狠了狠心,起身离开。
夜深人静之际,小白把真正的白之秋扛到了新房内的大床上,在胡绯箩的眉心落下一吻,重新变回一只硕大的纯白色毛绒绒的肥兔趴在她身边。
希望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我的傻主人。待明日清晨醒来,你便会忘记今晚和我所发生过的所有事,然后开始——和他一起的新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