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云Ⅱ昨夜鸣蛩(54)
“安若,过来。”
那只“蝴蝶”顺着绸缎飞下,披上华丽的衣衫,慢悠悠地走上台阶。
“哟,楼主起得早。”当年只有十四岁、嫩得能滴出水的安若开口,言语中有几分阴阳怪气。
对这个飞扬跋扈、不给面子的态度,楼主并不恼,仿佛早已经习惯了。
“这是玉蜻蜓,长你两岁,以后他负责教你书画。床笫的功夫你也带带他。”
安若听着,眼睛把凇云从头扫到脚,再从脚扫到头,“哦”了一声。
——小安老板不喜欢小师尊。
玄子枫一打眼就以冰鉴术看透了当时的安若。
当凇云站在安若面前时,安若本能地感受到了危机感,第一眼看过去就知道他跟这个人不对路,再仔细看看、想想,便更加看不惯凇云了。
“初次见面,我是玉蜻蜓。”
听了凇云字正腔圆的官音,说话总也掩不住丘阳城方言的安若顿觉心里某处痛点被敲打。
安若也不回答,见楼主身影消失之后才冷哼一声丢下句“别来烦我”,撞开凇云的肩膀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小安老板闹别扭了。
以玄子枫局外人的视角看,从天而降的“玉蜻蜓”有太多太多的理由让安若讨厌了。
本来,安若才是锦华楼最受欢迎、追捧的小倌,但与他截然不同的凇云严重威胁了安若的地位。
安若舞得一手好吊绸,有最为艳丽火热的身姿和纯熟多变的床|技,但他也只有这些。而凇云拥有的全都是安若没有的东西,良好的出身、赏心悦目的举止、满腹的诗书。
凇云那么“高贵”,衬得安若多么“低贱”。
让人羡慕,让人嫉妒。
“我们谁也别瞧不起谁,都是出来卖的,谁也没贵到哪儿去!”安若走到楼梯尽头,扭头居高临下地看着凇云。
凇云淡淡道:“我对你全无半分不尊重,是你自贬己身,把自己当作商品物件与他人比较。你自己看不起你自己,才觉得他人都不把你当人。”
——小师尊,给小安老板留点面子。玄子枫暗笑。
被戳中痛处,安若脑子立刻窜上一股火,顺着扶手滑下,冲上前揪着凇云的领子,“你再说一遍?”
“安若,对吧?”凇云抬手,不轻不重地捏住安若手臂上的穴道,迫使他松手,随后整理好自己的衣襟,“是哪两个字?”
“别以为除了你之外没人识字!‘平安’的安,就……‘如若’的若。”安若这才发现自己好像落入了凇云的圈套,顺着人家的思路走了。
凇云看着安若吃瘪的模样有些可爱,不禁笑了出来,“好,我记下了。”
——距离小安老板进化成丘阳城首富安老板,还需要些时日呢。玄子枫也笑着摇头。
安若气不打一处来,“噔噔噔”跺着楼梯离开。
就在这时,楼下传来骚动。
“哎哟,真是晦气。谁知道这东西不禁折腾……”
大腹便便的客人从房间内挪出来,丢给二掌柜一袋灵珏。
二掌柜点头哈腰,接过钱袋,“对不住、对不住,给您添麻烦了。下次一定挑个能让您尽兴的。”
在他们交谈之时,几个护院走进屋内,用满是血痕的床单裹着小倌的尸体,将其拖走。
半截纤细瘦弱的手臂随着拖动从床单里垂落,光看手腕的纤细和稚嫩便能猜得出,那被虐待致死的孩子不过十二三岁。
看得凇云遍体生寒。
锦华楼不是泥窑子,但并不代表这里干净多少。只是干脏事的人比起来更为有钱有权罢了,能用“高雅”来粉饰内里的不堪,他们折磨人的手段甚至花样更多。
凇云扶住愈发疼痛的颞区,在脑内的天旋地转中勉强扶住栏杆。
他不想这样死去。
夜,丘阳城的早春里,锦华楼的灯笼旁。
那是凇云的第一次堕|落。
以丝绢藏起巨大的疮疤,轻薄的单衫外松松垮垮地披着披风,鬓角落下几缕碎发,凇云灌下几杯淡酒,坐在窗沿,歪头倚在那儿。缠着丝绢的脚腕悬着叮叮当当的银铃。
楼下的人被那雪发红瞳吸引了目光。
“当”!
酒杯滑落在屋瓦上,巧而又巧地砸中琉璃盏。繁华喧闹的街市有了片刻的宁静,纷纷看向破碎巨响的源头。
凇云带着微醺的醉意轻轻哼起小曲。
“暗香枝头褪春寒,温酒独酌凭阑干。”
“歌错板,舞凌乱,醉里白发簪花冠。”
听得游人也醉。
他似乎是醉中露出一抹骀荡的笑,顺手摘下花瓶中的一支花夹在耳上,这才轻吟了句“醉里白发簪花冠”,转身回到屋内,留给窗外的人一片轻飘飘的衣角。
自此,丘阳城的嫖|客都知道了,锦华楼有个雪发赤瞳的妖仙,叫玉蜻蜓。
“你倒是很厉害啊!”安若临着凇云的字帖,冷嘲热讽道:“接客才大半月就勾搭上从不光顾锦华楼的祁二少,手腕可了不得,床上那点儿东西,也用不着我教吧?”
——瞧瞧这醋味,小安老板这么早就对祁二少芳心暗许了?
玄子枫的神识悄悄为凇云揉着酸痛的腰,不戳破小师尊在小安老板面前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
“笔顺,反了。还有之前的诗句也默错了。”凇云不回应那些下流话,只将手中的默写批改好,递给安若。
宣纸上并没有亮很多红灯笼,通篇只错了一句。
安若接过后闷闷地说:“哦,我知道了。”
尽管安若对凇云的态度带着刺儿,常常与他拌嘴,但安若学得还是很认真,带着一股子韧劲儿,很是刻苦。不管吵得多凶也不在学业上与凇云较劲。凇云教得也十分尽心。
——虽然有时候吵不赢小师尊就是。
这般难得的清闲与放松,让玄子枫心里头也轻巧了些。
许是想休战,或是息事宁人,凇云转移话题道:“安若,你为什么想学诗书?”
笔尖一颤,滑出了原本的轨迹。安若低头换了张宣纸,并没有说话。
凇云等了许久,也没有等来回答。
就在凇云收好东西准备起身离去之时,安若冷不丁开了口。
“我想给我妹妹写信。我识字,但不怎么会写,就托人给妹妹写信、寄些存下来的钱。如果我自己会写,就能攒下来更多钱了。”
刚刚开了一条小缝的门又被凇云关上。
“你攒钱是……”
“给我妹妹赎身。”安若习惯性地轻咬笔杆,“她长得像我那狗爹,不像我随妈长得好看。豆豆眼蒜头鼻的,在沉香楼里排不上号,估计没有恩客会愿意买她从良。”
凇云脚踝上的银铃“叮铃铃”轻摇,他挪步回到铺了软垫的椅子上,伸手拿开安若咬着的大楷毛笔,递过去一只写信用的小毫。
随后,凇云提笔写着小楷字帖,轻声道:“所以你想做花魁,多赚些钱,对吗?”
安若嘴里啃着小毫的笔杆不说话。
“不要叼着笔,哪儿的花魁风度翩翩还会咬笔杆啊?”凇云有些无奈。
恼羞成怒之下,安若红着脸蹦起来,高声道:“我咬的是你家的笔?玉蜻蜓,我告诉你,我还就要做个咬笔杆的花魁了……”
表面上安若总是理直气壮,跟人闹起来从来没短过气儿。实则他心思细腻又敏|感,在凇云面前有些自卑、抬不起头,这才色厉内荏地立起满后背的尖刺,护着柔软的胸腹。
起先凇云不了解安若,经常搞不好就触痛了他的内心,不过摸索着渐渐也能顺着毛捋了。
——鸡妈妈到哪儿都是带崽能手鸡妈妈。玄子枫无奈地苦笑。
然而,午间的时光总是逝去得飞快。
锦华楼的夜,即便招来所有小倌的厌恶,也总是要迫不及待地开始。
琴曲总有听完的时候,棋总有下完的时候,吟诗作赋也不过是开胃小菜罢了。
换句话说,玉蜻蜓总是要接客的。
当夜幕降临,凇云常在痛苦中怔怔地看向头顶的红绡软帐,盯着那摇晃的四角香囊,眼角的余光里有男人上下起伏的脸。
无论衣冠端正时多么像个人,此刻也是青筋暴起、贪婪而狰狞。
凇云也常常摇晃中看着自己的眼泪把艳红的枕头洇成点点酒红的梅,再目睹朵朵梅花之间的边界逐渐模糊,被新落下的汗水与泪水连成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