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伪程序员男友(51)

作者:姚佰顺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甜文 关键字:主角:郑大千,林子衿 ┃ 配角:周小兮,段乔 ┃ 其它:相亲,气质 天雷滚滚一声响,渣男闪闪要登场!咦?渣男的手段还挺多!而且还是个美食高手,真是直击她的软肋。渣男一次次地通过征服她的胃,从而征服了她的心。渣男原来是暖男~ 点击展开

“你觉得这些和我有关系吗?”郑大千回答。

“对,是没关系。”周小兮把林子衿拉到一边,“好啦,不要翻旧账。”

“算了,不和你们计较了,到头来你们三个都是土豪!”林子衿大手一挥,“你,负责住,你负责吃,你负责其他开销!我负责花钱享受!”

回到城市之中,工作忙碌,天气也很寒冷。不知不觉,一场雪就要来了。

那天雪下的很大,郑大千主动要求送林子衿回家,他说:“下雪天你的车会打滑的,比较危险,我的车终于派上用场了。”

等到下班的时候,地上已经全白了,天空中还在飘着雪花瓣。

继续走在去往林子衿家的路上,好多车在雪地里爬窝动惮不得。堵车了。

林子衿说:“我怎么感觉每次坐你车都会遇到堵车,第一次相亲的时候因为暴雨堵车,第二次因为五月天的演唱会堵车,这次又是因为下雪而堵车。

而郑大千则打开舒缓的音乐,不急不慢,面带笑容。在郑大千看来,堵车是一个好兆头。

第一次拥堵在路上成全了相亲,第二次拥堵然后见了家长,第三次下大雪,再拥堵,那该求婚了。

冬日的周未,郑大千说有一场摄影展想请林子衿参加。林子衿感觉莫名其妙,心想郑大千什么时候品味这么高雅了,虽然他很喜欢摄影,那也仅仅是把照片停留在电脑硬盘里的水平。

但是既然是男朋友极力推荐的,那就去去吧。冬日的周未,阳光很温暖,林子衿踩着软软的雪来到市展览馆。

今天的摄影展好像很冷清,都没有几个人。就连郑大千都迟到了。

林子衿一个人在门口站了会,觉得太冷,就一个人先进去了。这场摄影展的主题叫《我颠覆整个世界,只为摆正你的倒影》。

可是才看到第一幅照片,她就愣住了,这不是她自己嘛?为什么会有自己呀?而且这张照片她都没见过。

林子衿带着这份惊讶,继续往前走。展览馆里很安静,空无一人,但却到处都是她的照片。

什么鬼?是不是郑大千自己搞的,难怪没有人来看?郑大千在哪?林子衿开始拨打郑大千的电话。

郑大千没的接电话。林子衿想:算了,我先看完吧,看他能搞出什么花样。

林子衿继续往展馆里走,走到最里边的大厅的时候,她看到了在整个大厅的中央,有一幅巨型照片彻彻底底征服了她的眼睛。这幅画作的名子就是这场画展的主题,《我颠覆整个世界,只为摆正你的倒影》

照片上整个世界都是颠倒的,唯独一个女孩是正立着站在水面上,微笑着正对着前方。林子衿试着转过头去颠倒着看那幅画,才突然发现,那是一个宛如天空之境的美景。原来整个世界并没有颠倒,画中那正立着的女孩上半身被树枝挡住了,而她的倒影被完完整整地呈现在镜面之下。

那个照片中的女孩就是林子衿本人。

如果说之前的那些照片中,展现的是那个大学时代的林子衿,青涩、青春、清纯。而在这巨幅照片中,林子衿的笑容蕙心、知性、自信。

林子衿震惊了,呆滞了。她一直在自言自语,“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这幅巨照应该是林子衿在东山岛上被郑大千偷拍的。

当时林子衿穿过海边的松树林,来到平静如镜的海滩上。沿海岸线的人行步道上,有人溜狗,有人散步,有人拍照。也有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看着大海,看着海滩,看着镜面上一切,许久都不离开。

同样的位置,同样的视角,树枝挡住了林子衿的脸,但是她的容颜却在倒影中清晰可见。

为了看清一个人的容颜,郑大千只有摆正一个人的倒影。然而为了摆正一个人的倒影,他宁愿颠倒整个世界。

林子衿是一个完全不懂摄影的人,但是在这张照片里,我看到了真实,看到了细致,看到了追寻着一个人的孤独与享受。

林子衿已经在这幅画前站立了好久。此刻她的思绪一定是翱翔在会展中心之外。就像已经穿越了的灵魂,正在寻找可以安放的世界。

那一转角,一个人走了过来,是郑大千。林子衿这才回过神来,一直看着他,一言不发。

郑大千穿着一身修身西装,手捧一束玫瑰,正缓缓向他走来,他在向她微笑。

鲜花、戒指,该有的都有。

与此同事,周小兮、段乔、计算机中心的同事们,他们都来了,他们就好像一下子从地里冒出来似的,都在为林子衿和郑大千祝贺。

第46章 写作背后的故事

崎岖文学梦,一梦十九年

我是一个不是太顺的菜鸟级作者,写作19年了,只出过两本书,而且还都是不温不火的。我最擅长的其实不是写晋江文,出的两本书也都是老掉牙的文体。但是我想跟着节奏,我不想掉队,所以我来晋江了。

梦想过一夜爆火,但自己终究没那个实力。文丑,水平菜,但一直在坚持着。

这本《我的程序员女友》本来是想把它写成一部轻松剧的。可是从未上过榜,连毒榜都没上过,一下子信心全无了,然后只想着不能坑,必须要完结。拖拖拉拉到今天。

和大多数文学爱好者一样,先是喜欢上了写,然后越写越多,再然后就期待着有朝一日能把自己所写的东西变成纸质书。

没日没夜地写,没日没夜地投稿,不被理睬,等不到回复,被无情地拒绝……同样的过程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着。

我就是这样,可悲的是,我已经这样重复了十九年!

我今年32岁啦,不服老都不行,已经追寻了19年的文学梦。19年间我的作文被老师表扬过,征文大赛获奖被同学羡慕过,为了写作荒废过学业,因为叛逆离家出走,屡战屡败几欲放弃,缘于梦想一直坚持。19年了,我一直在坚持,19年了,我总算出版了两本书。

筑梦:

我是一名工科男,目前从事着与文学一点也不相干的IT相关工作。工作是为了生活,文学是为了梦想。

很多男生小时候都喜欢拆装家里的电子器件,拆完装不上或是多几个螺丝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小时候也一直喜欢捣鼓电子器件,但是和其他男孩子不同的是,我拆开的东西都能完好地装上。所以小时候我的梦想是长大了能成为一名科学家。

其实小时候我一点也不喜欢写作。

读小学的时候家里贫穷,我经常会接受一些好心人的帮助。每次收到邮包,我都会在小伙伴们羡慕的目光下拆开,有衣物,有书本,有纸笔,每一样都是我迫切需要的。那种心情放在谁的身上都一样,要不大家都说女生最开心的事就是拆快递。可是开心之后最痛苦的事情随之而来:父亲会让我写感谢信。

我记得第一次写感谢信的时候,我才读小学三年级。农村的娃啊,笔墨太少,我实在写不出来。为此没少被父亲训斥过。

那时候我把写信和写作文当作是同一个概念。为了能写好感谢信,最重要的是为了不被父亲训斥,我开始认真地看作文书,模仿着别人是怎么写作的。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自认为自己写了一篇很不错的作文,期待着老师能够予以高度评价,却不曾想老师根本没有批改。我很不服气地把作文本递给老师,老师当着我的面看都没看写上个大大的“阅”字。

后来我去了镇上读初中,镇上的老师肚子里还是有点墨水的。那时候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在教室里朗读。从此我的小宇宙膨胀开了,文学梦也构筑了起来。

至此我的梦想从一名科学家变成了一名作家,并且十几年了从未改变。

初中时学习了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书上动不动就介绍那个谁谁谁一本书写了三十年还是几十年的,那时我就在想,有那么难吗?

于是我也模仿着写,也写什么演义之类的历史小说。

那会我才初一呀,书没读过几本,字也不识几个,能写啥?苦苦凑了一个月,才写了几千字。不过现在这年头,初中生写小说的蛮多的,不得不佩服!

故事编呀编,什么小时候全家被灭口,主人公侥幸躲过一劫苟活于世,什么二十年后统领三军,建立帝国……故事实在编不下去了,剧情也实在是俗不可耐,就此放弃了人生中的第一部 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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