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辞滥调(3)
雷程有些不明白,皱着眉头,“你要带我去哪?”
“夜里的景山爬过吗?”
“啊?”雷程醒了,“半夜爬景山?大姐!你疯了吧!我可不去?”雷程上下打量着元辞,“你?去景山?你是人是鬼啊?”
“哈哈哈哈,”元辞被这傻乎乎的样子逗笑了,“我是鬼,也是个色鬼吧。”
“疯子。”雷程揉了揉脑袋,“师傅,下一个胡同麻烦拐一下,我下车。”
“你不管我了?”元辞故意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你知不知道,刚才我要是不把你拖走,已经有两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婆看上你了,商量着叫车带你走呢。”
“啊?”那时的雷程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傻小子,张了张眼睛,他联想到自己一些姨妈婆母会保养年轻的小白脸,却没想到自己第一次一个人去路边小酒吧,也遇到了这样的事,他赶忙不好意思的说,“不好意思,刚才误会你了,不介意的话,我家卧室很多,你可以暂住,明天我叫司机送你回去。”
元辞有点惊讶这突如其来的真诚,心想着自己这是押对宝了呀。不过打趣归打趣,她是真的想借宿的,她已经没有多少生活费了,买了酒,再没钱去便捷酒店开个单间睡了。
雷程的这个家,卧室确实很多。能在二环以内有四合院,元辞觉得自己哪里是路边捡了条小狗,那可是金狮子啊!
她从兜里掏出一根烟来点上,“你喝成这样不难受?”
雷程的头发已经被他自己揉成鸟窝了,多了分颓感,依旧很帅,就是透着股傻气。看得元辞噗嗤笑出了声,“大少爷,是不会照顾自己吧?”
雷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尴尬地揉着肚子,“胃不舒服。”
“得嘞,”元辞叼着烟,盘起头发,“借您这地儿住一宿,给您做碗醒酒汤当作回赠了。”
等元辞端来醒酒汤的时候,雷程一个人坐在沙发哭起来。
“不是吧,你我倒是看着差不多年纪,你也该二十出头了,我都没哭呢,你哭什么。”元辞把碗放在茶几上,“大少爷,喝吧,没人端着汤匙一口一口吹喂,得动动手自己来了。”
雷程把鼻子眼睛一块凑到碗前去碰汤上飘起的热腾腾的雾气。“为什么你不哭,我就不能哭。”
元辞撑着脑袋,坐在对面地毯上,“嗯…因为,你看,我爸妈因为我前男友,赔光了家产,刚才打了一小时电话说她不如没生我。我呢,丢了爸妈,没了钱财,走了男朋友。”
元辞盘腿做了个拉伸筋骨的动作,“我不够惨吗?”
雷程在蒸汽里点点头,“哦,那你是蛮惨的。”
“蛮?听你这口气,怎么你更惨?”元辞歪过头来看他,“小伙子,可是这豪门深似海,你爸的哪位姨太太带着新儿子出现了?”
“我家就我一个,父母恩爱。”雷程抬起头,“…你是女孩子,问你。”
“嗯…?”
“为什么明明我很爱她,她却要因为钱财离开我。”
“谁比你还有钱啊?你告诉我,我去勾搭,替你拆散他们,你女朋友就会回来找你了。”元辞笑了起来,“这普天下,有这么多相爱不能相守的,最惨的可不是因为不爱了…是或许爱着,这世间却再没个路子给他们走。”
元辞在自己的思绪里呆了一会,等她抬头,见雷程已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元辞耸耸肩膀,随手给他找了张毯子盖上,便转身去找间卧室睡觉,却发现没有一扇门是开着的。
靠!这公子哥,一年也不见得来住几回吧!亏他自己还能记得自己有这样的住处。
元辞踹了脚房门,只能回大厅,看了眼沙发上打起小呼噜的那位,只好叹了口气,找了个靠枕,找了张毯子,在地毯上将就地靠下,睡意还没有袭来,她摸着手机想刷会动态,却发现手机已经没电了。
元辞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充电器,只能开始玩自己的项链。
这条项链,是遇到阙醒的那一天,阙醒给自己的。这条项链,也是很小很小的时候,元辞送给阙醒的。
那个时候元辞还不知道这个小男孩是谁,他们也不住在a市,父母生意在南方有了新的起点,元辞和对门的一个小男孩关系特别好,可那个小男孩总是支支吾吾不肯说自己名字,元辞就丢给了他一条项链,“那我也不告诉你我是谁,你要是以后遇到我,肯告诉我你是谁了,你就把项链还我。”
后来高二那年,元辞在阙醒的书房里看到了这条项链。
当时阙醒生了病,元辞作为班长,去他家给他送卷子,他妈妈请她进来喝杯水,元辞说还是不了,“阿姨,我就把卷子放一下吧。”
阙醒的妈妈一向来对元辞很是热情,从前元辞以为是自己讨人喜欢,直到后来才意识到,那只是她妈妈打定了主意,知道自己是个重情重义的人,要来这一招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阙醒是个有想法的男孩子,内向,爱好很多,不主动和女孩说话,遇见热情似火,路见不平都会出气的元辞,就好像是互补的两极,年少的爱情,是没有打磨过的石头,轻易就会擦出火花。
元辞喜欢阙醒,有小时候就喜欢的那份旧情,也有如今他成绩优秀,样子漂亮,又只对元辞一个人好的这份自豪和满足。元辞和阙醒,成绩登对,样貌登对,家境在当时也是登对的。就这样被所有人看好的青梅竹马,顺利成章的一起去了大学,自然而然的准备提前订婚,却等来了一场突如其来的讽刺,阙醒的妈妈卷了钱带着自己外面的男人跑走了。
元辞在静静地四合院里,有一下,没一下的,玩弄着锁骨间的项链。
这条项链在最开始的时候,是她叔叔从国外带回来的,设计成瓢虫的模样,翅膀可以打开,背后刻着小小地一行英文。
雷程大概是头一回喝醉,小呼噜开始逐渐嚣张。
元辞笑了笑,公子哥啊,公子哥,是漂亮的玫瑰花,不经风霜。
☆、2
雷程和元辞自那以后熟络了起来,他们发现对方是一个大学,不过不同专业。雷程学的设计,高了元辞一级。
他们有时候一起吃晚饭,约着去看场电影,雷程有时候会和元辞说起他和杨怡澜的故事。
雷程就像一个真诚的男孩,在这个叫做杨怡澜的初恋面前,毫无保留地付出了自己所有感情。
“她要是真的有难处,和我说就好了,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伤害我的方式。”
元辞突然有点羡慕,这样好的男孩子,为了心爱的人,可以这样付出,阙醒却不能。
她拽过雷程,“阿程,你想不想,试试看忘记过去?”
雷程有点不懂,良好而纯粹的家教让他很少接触非正统的思想,他低着头看着她,“怎么忘?”
“比如,我们谈恋爱?”
元辞踮起脚尖附上嘴唇,她想在雷程这样单纯的人身上留下痕迹,留下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这是元辞自己的自私和狂妄,是她经历了这一切背叛、背弃、背离之后,对所有美好事物绝望、自私、扭曲的反击。
雷程,很不幸,成为了一次试验品。
雷程从前没有和杨怡澜做过这件事,元辞却不一样。阙醒和她是粘在一起的,高考完就开了房。雷程被元辞带着,有些迷糊,甚至在这之中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有那么一个瞬间,元辞对一个被初恋女孩伤透心的单纯公子哥来说,就好像真的是一个开始。
元辞从来没有提过阙醒,阙醒从母亲卷款离开以后,就和学校申请了出国交换,两年以后,一直到大学毕业,才会回国。阙醒换掉了手机,换掉了所有联系方式,要把这个缩头乌龟做到底。
元辞下定了无数次决心,要忘记阙醒,可是梦里还是会梦见,喝咖啡的时候还是会点阙醒的口味,看电影还是习惯买杯可乐,明明已经没有坐在身旁的人了。
“阿程。”
雷程静静地看着元辞。“阿程,我想忘记过去。你陪陪我吧。”
高中的时候,有一天,英语老师在上课的时候突然说起爱情。她问同学,“如何最快的从一段感情里走出来?”
当时同学们很惊讶,不明白老师为什么突然说这个,虽说高中生年纪也不小了,但是终归是影响学业的早恋。班上没人敢吭声,说到底,小孩子也不懂情爱,谁也答不上来。老师笑着说,“开始一段新的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