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吧,青春(131)

作者:沪弄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文案: 一不小心睡过头了,上课又要迟到了…… 不对!是一不小心睡过头了,面试又要错过了! “夏天奔波太热,冬天起床太冷,话说,您都毕业8个月了,到底啥时候找工作?” “明月。” “明月是啥意思?” “知道啥是明年不?” “知道!” “知道啥是明日不?” “知道!” “那你会不知道啥是‘明月’?笨蛋!” “得!那您就等到‘明月’再去找工作吧!”太监对我一向毕恭毕敬,但是太后……点击展开

鹭雁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她已经有些不敢相信了。

午后,鹭雁终于收到了昊辰的一条短信:“对不起,我有点事情,暂时回不去了,你自己吃午饭吧!”

看完这条短信,鹭雁握紧手机,然后一把摔在蛋糕上,手机,一半淹没在奶油之中,一半还暴露在空气里。

鹭雁望着手机和蛋糕,哭不出来,笑不出来,昊辰已经下定的决心,怎么会那么快就动摇了呢?

昊辰的表现果然没有让她意外!

她还能说什么呢?她不必打电话了,不会有人接的,她也不必回复短信了,昊辰不方便看的。那么她还能做什么呢?

她走到梳妆台前,拉开抽屉,从抽屉里拿出一盒烟,点燃了一支,然后又放在嘴边吸了一口,吐出一片烟雾。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她笑了。

团伟再婚的事,被邱比特的下属传到了公司,陆成宇听说后,特来向团团道喜。

说是道喜,其实陆成宇不过是找个机会来与团团攀谈罢了。

上次他邀约团团一起去看电影,被拒绝的尴尬,让他郁闷了好多天,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团团。

后来仔细想了想,其实这事,他还是冲动了一点,自己当时的行为也有许多不妥之处,借着这次贺喜,多聊几句,希望他和团团仍然是朋友。

团团也一直为陆成宇的事耿耿于怀,每次碰面,说话不对,不说话也不对,真是为难极了。如今见他愿意敞开胸怀做朋友,那是再好不过了。

况且陆成宇对她用情本来也不深,做朋友也不算尴尬。

除了贺喜之外,陆成宇还另有一件事想要团团帮忙。

原来,他的岳母总也关心他的婚事,催他再找个女孩,他为了应付岳母,就说自己交往了一个女孩。

可结果团团并没有成为他的女朋友,他的岳母却打算来探望他的“新女友”。

陆成宇拒绝不了岳母的关心,为了不让岳母继续为他担心,他想请团团帮忙扮演他一天的女朋友。

团团打趣笑道:“你怎么不让孙姐去扮演?”

“我不敢啊,她当真了怎么办?”陆成宇的笑容,还是和从前一样,真诚又阳光。

“这算什么大事?好说好说!我本来就是你的员工,不就是外出‘工作’一天吗?她来了就告诉我,随时奉陪!”

团团会的东西不多,但演戏的功夫还是一流的,帮了陆成宇这个忙,她也就算是还清了陆成宇的人情,还多一个好朋友,这样也挺好!

第108章 生与死的距离

时值年末,天气渐冷,团团起床越来越缺乏起床的勇气,没有一天不是靠费扬的生拉硬拽,她才能坐起来。

稍不留心,她就又以各种奇奇怪怪的造型睡着了。

若论团团睡觉的功夫,世间绝对少有对手,任何环境、任何姿势、任何声音,都不会阻碍了她的瞌睡。

她常常发神经:既生“睡觉”,何生“起床”?

无论费扬用了什么办法,团团还是天天面临迟到的风险,以下为清晨经常上演的一幕:

“废废!我的梳子呢?”

“键盘压住了!”

“废废!你把我的打底裤收哪了?”

“不是在你床头上挂着的吗?”

“废废!刘海贴不见了!”

费扬把胳膊伸进床与墙之间的缝隙里,把刘海贴夹出来。

“废废!我的手机呢?”

“在你包里呢!”

“废废!你快下楼推电车!我要迟到了!”

费扬将帽子、围巾、手套都塞给团团,不久之后,一辆小黄电车出现在马路上,团团在后面催促着费扬骑的快一点。

费扬已经把速度调到最高,穿梭在上班高峰期的车流中。

团团把耳朵贴在费扬背上,闭着眼哼道:“春困夏乏秋睡冬眠。”

在陆成宇的岳母来探望他的这一天,天公不作美,下了一夜的雪,路面上大部分都结了冰,车辆都小心翼翼的行驶着。

费扬骑电车的速度也只能很低,团团风尘仆仆的来到公司,终究还是迟到了。

陆成宇原计划是要带着团团一起去见他岳母的,没想到一大清早就有合作伙伴打电话来拜访,公司里能顶事的人不多,陆成宇只好亲自接待。

他给团团看了岳母的照片,要团团先去车站接人,他送走了客人之后再过去。

陆成宇的岳母,姓曾,他要团团称呼阿姨就好。

老人家里只有固定电话,自己没有用手机,出门之前只给陆成宇说了个大概到达的时间,以及地点。

没有联系方式,团团担心接不到人,她只好早点去车站等着,这样比较稳妥。

街上好冷,虽然雪已经停了,可是被清理过雪的地方并不多,而且温度实在太低,就算是清理过雪的马路,还是零星的结着冰。

团团去的实在太早了,在东站等了一个多小时,别说见到那位曾阿姨,整个车站都人少的可怜,团团几乎怀疑自己是去错了地方。

因为天气,陆成宇的岳母在路上堵了车,好久才到。

团团眼力好,一眼就在下车的人里面找到了曾阿姨,如团团所料,这是一位慈眉善目的老人,她看到团团的脸蛋被冻得通红,感到十分过意不去,亲切的帮团团搓脸。

既然已经接到了人,团团就先打了一个电话告知陆成宇,陆成宇那边还没有完事,他让团团找一个好点的餐厅,先带阿姨过去歇脚,一会他会直接到饭店去找她们。

团团心想,陆成宇许久不见岳母一次,吃饭的地方还是讲究一点的好。

这附近很荒凉,没有什么像样的饭店,团团只好带阿姨坐公交去市区。

曾阿姨出门时忘记了戴手套,团团把自己的手套取下来给她,老人家不肯戴,两人相互推来推去。

团团突然想出一个馊主意,她的手套挺大的,一个手套足可以塞下两只手,那么她俩一人一只,没事的时候把两只手塞一起就可以啦!

团团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聪明了。

走到半路她才想起来,他们俩的衣服都是有口袋的,为什么一定要把两只手塞到一起呢?

团团忽然又觉得自己很笨。

公交车行驶的就像蜗牛爬的一样,闲来无事,团团就在公交车上和阿姨坐着聊天。

团团热情而健谈,阿姨也很喜欢,她们聊的非常愉快,几乎所有的话题都跟陆成宇有关。

“小宇,也是个苦命的孩子。不过,幸好现在他遇到了你。”阿姨的笑容很欣慰,好像陆成宇就是她的亲生儿子。

团团摇头叹道:“我一直觉得,陆总最幸运的事,就是遇到了您这么好的母亲。”

阿姨笑着摇了摇头:“那是因为他太懂得知恩图报,他为我们家做过太多好事,我其实并没有为他做过什么。”

“知恩图报?”团团有些不懂。

“你可能不知道,小宇原来是我的房客,就是我撮合他和我女儿在一起的。”

这个,团团当真不知道,突然感到好奇,便八卦起来。

据阿姨所讲,陆成宇原本的家庭还算幸福,在他上小学的时候,父母计划再要一个孩子,给他做个伴。

这本来是件非常平常的事,意外的是,这又要的一胎,居然是三胞胎。

一下子多了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让陆成宇的家庭不堪重负,到了十六岁的时候,他就不得不辍学到外地打工养活弟妹,他打工的时候,在一个地方租房住了十年,这个房东,就是曾阿姨。

陆成宇在刚出来混的时候,一切都是那么的艰难,他把大部分的钱都寄给了家里,自己过的很拮据,常常迟交房租。

曾阿姨的家里相对比较宽裕,也不是以租房为业的,租客只有陆成宇一个,她体谅他的难处,从来没有催过房租。

陆成宇心里是很明白的,却又实在拿不出钱来,就拼命帮阿姨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久而久之,他们就像一家人一样了。

陆成宇最让曾阿姨看重的地方,就是他太懂得知恩图报。

在当今社会,真正能做到“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其实寥寥无几,陆成宇却是一个永远不会忘本的人。

“那个时候,我不小心伤了脚,走不了路,小宇不但天天替我洗衣做饭,还背着我上楼下楼,出门散步,吃喝拉撒,没有一样照顾的不周到。我那时候就想,就算是亲生儿子,也未必能做到这一步,他真是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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