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年指间(62)

作者:蛮荒一部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我的人生是由一段一段的故事串联起来的,除了支离破碎以外全是空白,嗯,就好像是一片一片的创可贴,我深以为重要的那些,被揭掉以后除了伤疤就什么都不剩了。关键字:主角:祝程田然方羽小六厉贝贝 纵使遍体鳞伤,总是义无反顾点击展开

其实,写检讨并没什么,只是,我对那几个所谓的朋友特别灰心,老师批评我的时候,他们没有一个人吱声。

不过,后来,我却庆幸发生了这件事情,不然的话,我可能永远都不会认识他。

有一天早晨,我照常去教室打扫卫生,经过二楼的时候,发现一间画室的门开着,我们学校的很多教室都是对外出租的,所以,画室有人一点也不奇怪,我只是好奇,是谁来得那样早。

我轻手轻脚的走到窗户边,看到画室里有一个男生,手里拿着一支画笔在画板上涂涂画画,他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画画的样子特别的认真,从另一边的窗户里倾泻出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让他看起来像一个天使。

那是我人生当中第一次见到那么认真那么努力的人,我突然开始讨厌起自己了,还有自己那莫名其妙的梦想,我感觉自己的一切都很愚蠢很糟糕。

我迫不及待地想向那样的人靠近,可是,我又不敢直接走到他面前,因为他太优秀了,而我看起来像个小丑,所以,从那以后,我总是借着打扫教室的名义,偷偷去看他画画。”

第55章 菊子姐讲述的故事2

我忽然明白为什么菊子姐每次见到方羽时,总是欢呼雀跃又小心翼翼的心情了。

原来,在她心里,方羽不仅仅是一个喜欢的人,而是一个给过她力量激励过她的人。

“尽管我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他也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是,这却不妨碍我一天天地对他熟悉起来。

大多数时候,他是一个人来,极少数时候,他会带着一个很可爱的小男孩过来,那个小男孩喊他哥哥,由此看来,他们俩是兄弟,周末的时候,他承担起了看护弟弟的责任,他不像一般的哥哥那样脾气不好,他对小男孩很有耐心,那个小孩也很乖,总是一个人在旁边默默地画水彩画,有时候,做哥哥的也会过去指导一下,弟弟也听得非常认真。

我已经渐渐把他当成了一位熟悉的亲切的朋友,虽然于他而言,我还是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我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画室,也知道他离开的时间。我经常在学校附近的那条街上遇见他,他骑着一辆漂亮的自行车,看起来总是那么快乐而满足,而我也常常被这种氛围所感染,也发自内心的感到快乐和满足。

直到有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改变了一切。

那是一个下午,我没有去画室,也许是天气太热,也许是耽误了时间,我忘了是什么原因,我感觉心情有点糟,就决定去街上走一走,顺便给自己买一杯冷饮,我还没走到冷饮店就看见了他,他把自行车停在路边,对站在旁边的小男孩嘱咐着什么,小男孩乖巧的点点头,还大声说:‘那你快点回来哦!’

他笑着点点头,转身向对面那条街走去。

那个小男孩等待的时候,百无聊赖的玩起了弹力球,他发现我在看他,调皮的朝我眨了眨眼睛,然后,那只小球脱离他的手掌掉到地上向前滚去,他立刻去追小球去了。

我想那是我做过最错误的决定。

我望着那个逐渐变小的穿白衬衫的背影,鬼使神差的跟了过去。

他穿过马路来到小吃街,在一个卖红豆饼的小摊前停下来。

我赶紧退到一边,旁边正好有一家冷饮店,我就进去买了一杯冷饮。

我从冷饮店出来的时候,他恰好从老板手里接过装着红豆饼的纸袋。

他走得很快,我跟得有些吃力,不过,却也更加放心,因为他迫切地想要把那份喜悦带到他弟弟面前,所以,绝对不会注意到后面的人。

突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一阵尖锐像是物体摩擦地面的声音,那个声音似乎离我们很近,我被吓了一大跳,心脏突然感到一阵收紧,紧接着从刚才的方向又传来了人群的尖叫和呐喊声。

那个时候,我忘了自己要跟踪的那个人,只是本能的循着人流和嗡嗡的人声向那个方向走过去。

那条刚才还空无一人的街道,突然之间挤满了人。

我越靠近那个地方,心脏就跳得越快,手也止不住的颤抖,不光是因为害怕见到那触目惊心的景象,还有一个原因是我看到了一个沾着血迹的荧光绿的弹力球赫然的出现在了离那辆轿车两三米远的地面。

我感觉自己的双腿根本无法迈开,但我仍然强迫自己走过去,我必须要亲眼验证一下,以驳斥刚才的那种猜测。

我费力的走进围观的人群,突然之间,他们叽叽喳喳的声音,我全都听不见了,我只看到他坐在地上,抱着那具血肉模糊的躯体失声痛哭,那件干净的白衬衫也沾染上了斑驳的血迹,看起来让人觉得既难过又心酸。

我感觉到有一股沉重的力量压在我的胸口,让我几乎喘不过气来。我从来没有那样难受过,即使将我十六年里所经历过的不幸全部加起来也抵不上那一刻的难过。

但是,我知道我的难过甚至抵不上他的万分之一。

不知道过了多久,救护车终于来了,他们从他怀里抢走了那只小小的身体,车后的双开门被无情的关上,也不知道是一时疏忽还是别的原因,那辆车竟然忘了把他也带上。

他跪在地上,望着救护车离开的方向,眼神是那么的无助和绝望。

我很想上去安慰一下他,仅仅是握握他的手,或者在旁边陪陪他也好,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做,我的心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怯懦,也许是出于对刚才那一幕情形的恐惧,也许是来源于我自身。

不久,警察也来了,他们在事发地点四周拉起了警戒线,询问附近的人有没有看到司机是什么样子,知不知道他往哪个方向逃了,所有人都茫然的摇着头,那辆车被被抛弃在路边,它的主人早已不知去向。

我说不清为什么,只是,我心里有一个模糊的念头,要是那时候,我没有绕远去追方羽,而是就近在旁边的小卖部里买冷饮,那场事故是不是会避免?

我感到很害怕,某种意义上说,我也成了一名共犯,一名良心上的罪犯。

天渐渐黑了,围观的人群也渐渐散开,他却始终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的父母也来过,哭着从车上下来,又互相搀扶着离开了,只有他好像被人遗忘了。

我没有离开,而是站在马路的另一边,与他相距数十步之遥,一直默默地注视着他。

后来,我的那两个好朋友当中的一个从外面网吧回来,正好看到了我,她以为我是被那场车祸吓傻了,就不由分说的把我拉走了。

那天晚上,我回到宿舍以后发了一场高烧,一直持续了三天,那场高烧才退下来,我好起来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画室,可是,我没有看到他,接连一个星期他都没有来,我想这也是情理当中的事,然而,过了一个月,两个月,他仍然没有来,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到他了。

他离开以后,我留在那所职校的唯一的理由也消失了,我在家里无所事事的混了半年,之后,有个熟人介绍我来了这家奶茶店,我就开始在这里工作了。

我对工作其实没什么热情,可是又不得不工作,离开了学校以后,家里是不可能再给我零花钱的。

反正我就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情,干着这份工作,对什么都没有热情。

直到那天,他突然走进了店里,那时,我正埋头在算账,甚至都懒得抬头看一眼,他要了一杯冰柠水。

我本可以不必看他一眼就完成一切,可是,我把冰柠水交给他的时候,却还是出于一种我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心理抬头看了他一眼。

我非常庆幸自己抬头了,不然,我可能会抱憾终身。

他的个子高大了许多,裹在那身黑衣服里看起来却有些消瘦,他的轮廓变得更硬朗了,脸色不再是过去那种透着红润的白净了,而是变得有些苍白了,这些特点使他看起来有些冷漠。但是,我始终认为他仍然没有变,他还是他,那个在晨光下专注的画画的少年。

他完全不认得我,他当然不应该认识我。

不过,我还是非常满足,非常快乐,我又找回了过去的那些力量。

可是,很快我就发现他有些变了,他变得很阴郁,既不会笑,也不画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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