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可以这样爱(14)

作者:沧蕙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边缘恋歌 因缘邂逅 关键字:主角:酒媚 ┃ 配角:郁临深;柯梁爱;郑辛远;酒舒等 ┃ 其它:暗恋童话 最初遇见你,你只是一个让我一见倾心的陌生人。再遇见你,我对你的喜欢一点一点累积。写下那一封情书,我并不知道你会在后来的某一天成为我不能触及的家人。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一定在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主动上前,让你认识我。那么,我们是否不用经历那些曲折跟痛苦?幸运的是,已经走过青春尾端的我们仍然愿意保留那份最初为一个人悸动的能力,仍然想爱、敢爱、不辜负爱。点击展开

我呆住,根本不记得自己说过这句话,努力回想,还是一点印象也没有。

“没事的,阿媚,”辛远安慰我,好像我是他那个失去的妹妹,“事实上,昨晚在餐厅里,我看到了你们,无意中听到你们的对话。阿媚,我知道你是一个好女孩,也知道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现在他离婚了,也许你可以……”

“不,你不知道,”我本能地为自己辩解,“我和他……我喜欢他,远在他和酒舒结婚以前……”

第9章 第3章-下

(下)

第一次见到郁临深是在三年前五月的一个周日下午。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恼人的梧桐絮也比平时少很多。酒舒来找我陪她去逛书店,我本来不想去的,我对文学没有一点兴趣,看到书页上的字就会犯困。可我不想扫她的兴,她是我的姐姐,我不想因为我的拒绝让她不开心,于是我就跟着她一起去了,顺便熏陶熏陶自己的品味。

酒舒很喜欢看书,我常常会想,可能就是因为她看书看得多,所以身上才会沉淀下来小家碧玉、温柔恬静的气质……我羡慕她身上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也试过培养自己的阅读爱好。然而每次翻开一本书,不到十页,我就脑袋发昏,不知所云时,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残酷的事实:我注定与书生气没有缘分。

书店离我住的地方不远,有两层,一层卖书包、文具和小饰品,二楼才是卖书的地方。酒舒在国外文学的书架旁浏览,我在她斜对面的杂志区无聊地晃来晃去。没多久,酒舒捧着手机走到我身边,告诉我书店人多,有点吵,她要下楼出去接个电话。我一看她脸上染上的两朵淡淡的红晕,就知道打电话的是她整天在我面前念叨的男友。

离开前,她告诉我,她很快就回来,让我待在书店里等她。

我走马观花似的翻了一本又一本杂志,半个小时过去了,她还没回来。我等得开始不耐烦,一边懊恼不该傻乎乎地相信一个恋爱中的女人说的话,一边走出杂志区,打算下楼找她。

我刚走出两步,脚步又不得不硬生生顿住。

酒舒之前浏览的书架旁,一个男人正面对着我的方向,低头看书。

他的个子很高,头发剪的很短,五官虽然不够立体,但是看着很舒服。他穿着浅灰色衬衫和黑色西裤,衬地身形更加挺拔。也许是看到什么不懂的地方,他轻轻蹙眉,翻动页面的时候,我看到他用牙齿咬着嘴唇,头顶的灯光打在他身上,他就像一个正坐在课堂上认真听老师讲课的学生一样。那一瞬,我的心很重地跳了一下,我强迫自己移开视线,可眼睛却不由自主地往他的方向瞟。

不少人来来去去,在我们之间穿梭往来,可我只看得见他。他一点也没有受周围环境的影响,一直立在同一个地方全神贯注地看书,认真的模样实在让旁人追之不及。

就在我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的时候,他突然抬起了头,随后一张干净的脸孔完全进入我的视线,干净到让我……心动。

他没有看我,没有发现我放肆的打量,取出手机,接起电话,然后拿着那本书走到收银台排队付款。鬼使神差地,我像被下了魔咒一样,也跑到那列书架前,抽出他看的那本书,匆匆跑去结账。

队伍有点长,我和他中间隔着三个人,他还在讲电话,站在我前面的小孩子吵吵闹闹的,我只能听到一点他说话的声音,他似乎心情很好,我透过旁边的镜子看到他一直在微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像个大男孩一样,浑身散发温暖的气息。

他付完钱以后,径直离开,拐进楼梯下楼走了。

排在我前面的小孩子还在叽叽喳喳,惹人心烦,我焦急地等待,好不容易等到付完钱,我急急往楼下跑。还好,他走路不算快,步子迈得挺悠闲,我气喘吁吁地走在他后面,隔着几米远的距离,像个跟踪狂一样,一路跟着他,直到他走出巷子,坐进街对面的车子开车离开……

后来每一次想起当时的自己,我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二十四岁的酒媚从来没做过这种疯狂的事情。

酒舒打电话问我在哪里,我借口自己有急事,独自回了家。我看着随手搁在茶几上的那本书,脑袋里全是那道安静、温和的身影,抱着头低叫一声:”酒媚,你真是疯了,居然做出这种事来——对一个从没见过的陌生人动了心。”

那一晚躺在床上,我辗转反侧,无法入睡,大脑越来越清醒,随后我索性放弃强迫自己睡觉的念头,起身来到客厅,一口喝完一整瓶冰冻矿泉水后,拿起那本书开始阅读。

书的名字很有趣:《我的名字叫红》。哈,多么神奇的巧合,我忍不住地笑,红色一直是我喜欢的颜色,于是我越来越觉得这可能就是冥冥之中所谓的缘分,脑子里不停上演着偶像剧里那些粉色桥段……

之后的日子里,只要没事,每到周日下午,我都会去那家书店“守株待兔”,很多时候我待上一整个下午,也见不到他,但有几次我很幸运地与他“偶遇”,他从来没看见过我,我总是躲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看他,然后在他走出书店时,悄悄跟在他身后,直到再也看不到他的背影。

喜欢一个人是一件没有道理的事情,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那段日子里,我很快乐,前所未有的快乐——一种我每时每刻都对生活充满感激的快乐。自从和大学时的男朋友分手以后,我开始惧怕和躲避爱情,能再次体会这种只有学生时代才会有的心动感觉,让我觉得我还是鲜活的。也就是在那段日子里,我喜欢上了书页散发出的长长的岁月味道,也开始能一鼓作气地读完一本书,并且渐渐爱上那种融入别人的故事中的感觉。

我一直没有向他表白,也没有试图和他说过话。每当我想迈出那一步的时候,怯弱又逼回我的脚步。我满足于那少得可怜的遇见,也习惯了跟在他身后,独自陪他走一段路的幸福感觉。我害怕一旦我真的让他知道有我这么个女孩喜欢他,他会抱歉地对我说(也许还会很温柔地对我笑,尽管他只是不想无礼地对待一个倾心于他的女子):”对不起,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或者“很抱歉,我已经结婚了。”

无论哪一种情况,我都不想面对,或者说我害怕面对。

我就这样默默关注了他一年多,而他一直也没有注意到我这个“偷窥狂”和“跟踪狂”。最后一次在书店见到他的时候,我在心里告诉自己,如果下一次,我再遇到他,不管是在书店还是在别的什么地方,我一定会勇敢地走到他面前,告诉他,我喜欢他,对他一见钟情。

我确实再见到了他,可是却是在商量他和酒舒婚礼的饭桌上。多么戏剧性的一幕啊,我都怀疑是不是我们正在一起出演一部家庭伦理剧……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原来一年多的时间里,竟发生了这么多我不知道的事,那个和酒舒感情甜蜜的男朋友什么时候竟然变成了我喜欢的人,而我对此却一无所知?我终于如愿知道他的名字:郁临深。很好听,可我却再也没有机会告诉他,我喜欢他,喜欢了很久。

那段日子是我自大学和男友分手以来,过得最消沉的一段时间,我再次尝到“情伤”的滋味,可这一次,只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连个安慰我的人都没有。

婚礼前,酒舒请我做她的伴娘,我是可以找个托辞拒绝的,但我没有,因为我想亲眼见证他们的婚礼,他们越幸福,我越能让自己死心。

婚礼定在四月,在本市一家豪华的五星级酒店举行。酒舒穿着雪白的婚纱,宛如仙女,她安静地笑着,我毫不怀疑,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郁临深,姐姐的新郎,他穿着一身宝蓝色西服,皮鞋擦得蹭亮,仿佛一个英俊的王子,他像我每次见到他时那样,面容沉稳淡定,微笑地看着她的新娘缓缓走向他。

他们说“我愿意”,给彼此戴上戒指,郁临深掀起姐姐的白色头纱,亲吻她的额头,宾客们热烈鼓掌,不满足他们这样蜻蜓点水的碰触,在台下哄笑着叫新郎给新娘来一个法式深吻。

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有没有吻上,我的眼睛模糊了,根本看不清他们的动作。

酒席上,我帮姐姐挡了很多杯酒,来者不拒,我的“豪迈”架势引来郁临深惊讶的目光,我笑地很开怀,一直弯着嘴角、弯着眼睛。最后在婚礼前夸下海口,说自己千杯不醉的伴郎都倒下了,我却反常地没有一点醉意,大家都以为我酒量很好,都以为我因为姐姐嫁出去,所以太高兴了。他们想的没错,我当然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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