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海(13)
从上车到现在,他已这样执着关怀了五回,一次比一次温和,如果不是他故意绕路拖时间,饶是廉慕斯也很难察觉到这人露出的一点控制欲。
大概要她听话睡着了才会找到正确的路。
天边的残霞已经消失殆尽,廉慕斯托着下巴,对窗外的景色道:“我哥对我的门禁要求是九点。”
聪明人不说暗话,戎予安瞥了一眼表盘上的时间,距离她的门禁大概还有两个多小时。
说这句话的时候,车子早已放弃了在原地打转,朝着出城方向驶去,“谁会教训你,廉嘉慕还是廉初然?”
这两位去年推了日程表跑回来给小妹妹庆生被老爷子暴揍一顿的轶事,依然是行业里令人叹止的经典妹控案例。
大概知道自己要闯门禁了,廉慕斯叹了口气,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理所当然道:“接下来去哪?”
戎予安笑,这一次笑得有几分真切实意。
他问:“你喜欢宠物吗?”
廉慕斯养过一条狗。
戎老爷子退休后每天打理自家整洁漂亮的小院子,她是爷爷的跟屁虫,学着拔杂草,除虫剪枝,从石墙中逮出肥大的蟋蟀,黄色的小土狗欢快摇着尾巴,雀跃跟在身后扑腾。
那条狗有尊贵的血统,叫中华田园犬。在宠物市场她央求爷爷买下,老爷子吹胡子瞪眼,一脸满不情愿嘟囔着“不准放到院子里”,却还是掏出了五块,卖家老头笑呵呵把这只黄色的小奶狗从挤满了一堆小狗的笼子里提了出来。
五块钱,是她唯一一条狗的全部身价。
对于那时候的廉慕斯而言,五块已经是一笔数量可观的巨款,她很喜欢可爱的小黄狗,也很开心它高昂的身价,给它取了个与实际不符的名字“大黄”。
大黄很英武,尽管个头小小的,但会捉老鼠,会假装听不懂爷爷的训斥溜进院子里滚一身泥,再撒着脚丫子踩上客厅雪白的地毯;更会挡在小主人面前冲陌生人汪汪大叫——声音奶萌,见势不妙就呜咽后退,怂回小主人身后。
她真的非常喜欢它。
直到小五一次关于宠物的演讲,她站在讲台上骄傲介绍那条宝贵的小狗时,台下哄然大笑。
足够天真直白,也足够让人刻骨铭心。
就算老师严厉批评了同班同学,也永远无法忘记他们仰头投来的视线,刺眼到现在也能清楚回想起当时。
廉慕斯严肃认为自己脆弱的心灵受到了伤害。
出乎廉慕斯的意料,车停在了一个不起眼的民户外。
A市三环外有很多这样自家修建的小楼房,有带门闩的大铁门,以及水泥地的院落,这一家坐落在偏僻的位置,尽管太阳下山没过多久,但大门已经落了锁。
戎予安熄火下车,上门当,扣响了门环,在寂静的夜晚哐哐作响。
廉慕斯打开车门,白天和夜晚温差很大,凉意趁着夜色黏上了大腿,不自觉打个哆嗦,她把手笼在外套的包里,也跳下车。
戎予安看了一眼单薄的身杆,问了句:“冷吗?”
“还好。”
隔着门的另一边响起了人声,院落里很快有灯光溢出,不再只有车的大灯静静照亮黑暗。
门栓转动的响声后,一张小脸出现在门后,是个很娇小的女生,唇角微抿,并不吃惊,似乎预料了来客,只是多打量了两眼二人,以及他们身后的车。
高大英俊的男生靠后站着,挡在风向处,女生很有气质,如果抖她肚子里微弱的墨水量来形容,那便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沉着。
不好意思跟那个长得好看男生说话,她腼腆问一旁的廉慕斯:“你们是来收养猫的吗?”
虽然在网上发布了请求好心人领养猫咪的帖子,也迅速收到了联络,但万万没想到竟然是这么好看的情侣,看那辆豪车就可以对猫的未来感到安心了,都是钱啊。
寒风中,女生弯眼一笑:“对,可以看一下猫吗?”
果然是领养猫的!
女孩侧身让出了路,领着两人走,边高兴地说:“我只是用试试看的心情发在了网上,没想到这么快你们就愿意收养它。”
一边猛夸:“它可乖了,脾气特别好,就是有点挑食。”
路上,与颇有气质的小姐姐开心地交谈起来,“你是打电话过来的那个妹子吗?”说要和男朋友来领养猫。
廉慕斯抚着下巴,嘴角擎起了然的笑,“不是,那是他朋友。”
女生一听,眼神复杂,顿感这位妹子已经头顶散发阵阵绿光,当初那女生可是自称“要让男友来接”——男生当真不能找好看的,一不小心就会加冕为王。
抛开以偏概全的结论,戎予安安然接受了对方狐疑的视线。
屋内,他们在一个小笼子里见到了主角。
确实是一只乖巧的猫。
当猫用蓬松的尾巴蹭自己的小腿,一个劲围着打转的时候,廉慕斯如此判断。
在廉慕斯十六年的人生中,向来只有狗亲近她。
以前在宠物市场,如果说其他人只是被猫抓一爪子,那么轮到她的时候,猫直接溜了老远,或是背对着她一屁股坐下,连挠都不愿意。
狗不一样,小狗们喜欢舔她的手,就连凶人的大狗,只要不离得太近,一般也不会冲她犬吠。
这是一只普通的母黑白花,长毛,毛色有点黯淡,笼子外有一个小包,放着一些玩具。
廉慕斯蹲在地上,把手伸过去,它慢条斯理地嗅了会儿,甜腻地用脸颊蹭她的手。
旁边女生很是不舍,整理着送给他们的一些宠物用品:“糖糖可乖啦,但是长毛猫特别爱掉毛,家里人不同意养她,我打工的钱最多只能支撑生活费,所以只能找好心人领养了。”
揉揉猫的小脑袋,手感非常不错。戎予安一直站在旁边,突然开口:“这只猫什么时候去爪的?”
“啊?”女生反应过来后又啊了一声,想起自己在帖子里的备注,“我捡到它的时候,它的爪子已经没了,不知道以前的主人是怎么回事,做了去爪手术还把它丢弃掉。”
她的声音很是气愤道。
像这种做了昂贵去爪手术的猫一般是家猫,不会放到门外散养,如果出现在外面没有寻猫启事,一般就意味着被人丢弃了。
廉慕斯把猫揽进怀里,一摸果然:两只前爪的肉垫软软的,本应有爪子的地方空无一物。
猫一进怀里就开始打呼噜撒娇,甚至不忌讳地白花花的肚子翻给廉慕斯,像足了一条乖顺的狗。
廉慕斯轻轻抚摸它颈项上柔软的毛。
也是,没有了爪子,不学会顺从就无法生存。
女生解释道:“我在学校附近遇到的,它没法跟其他猫抢食物,又护不住食,特别瘦。我等了半个月没等到有人找,贴了告示也没人问,觉得实在可怜就把它捡回来了。”
“不知道它的年龄,也不知道它做过绝育没有,如果我工作的话就好了。”
脸涨得通红,捏着一袋零食饼干,“但我还在上学,父母又不支持,这样下去太不负责了……”
“你救了它已经很了不起了,是不是,慕斯?”
廉慕斯加重了手中的力气,听见男生的话,缓缓点头。
戎予安也蹲下身子,手伸到廉慕斯怀里,挠猫的下巴,咕噜咕噜声更响亮了,“怎么样,要养吗?”
他离得太近了,说话时喉结起伏,近到能感受到温热的体温,和结实紧致的臂膀,像怀里自荐的母猫一样,勾人又危险。
那只手在抚摸猫,有意无意触碰到了她的胳膊。
一旁的女生红着脸,一时怀疑自己是不是搞错了,其实贵圈并不乱;一时又觉得这对有钱小情侣真腻歪,简直旁若无人,更苦恼自己必须站在这儿,当一个不得已吃狗粮的单身狗。
廉慕斯环着猫,垂着脑袋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戎予安耐心等着。
“要,等会儿去医院检查一下,还有宠物商店,”仰起脸,就着这么近的距离,与戎予安对视,“可以吗?”
橙黄灯光的光没有温度,却异常柔和,女生神态从容,姿态镇定,甚至脸色也一成不变。
除了透红的耳根,火烧般熟透了外,几乎毫无破绽。
戎予安失笑。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啊啊我家慕斯好可爱啊啊啊啊
这本书主线是调理慕斯的心态,副主线是谈恋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