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获鸟的离去[刑侦]+番外(20)
“哦。”骆辰光手插在裤兜里,不知从何而来的一股沮丧情绪牵动着他。
抿着唇转头往楼下走去。
夏恬晓觉得他大抵是生活环境太好,没见过这样的家庭。
对于刑警来说,虽算不上是家常便饭,但是也接触过不少诸如此类的事情。
只可怜刘正芳连最平常的善始善终都不曾拥有,这种情况也难怪没有人愿意去认尸,谁都避而不及。
不过这一趟来的有收获就好,剩下的,只能从龚秀绣入手。
到楼道口才发现骆辰光并没先往外走,而是站在那等着她。
看她走过来蹲在她脚边,把刚才沾湿的裤腿细心地卷上去。
本来是有点感动的,正想道谢,骆辰光忽然抬头,笑得像个傻子一样:“插秧去不?组队的那种。”
“你到底几岁?”
第11章 part.10
“明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这是警官证。知道把你找到这有什么事吗?”审问室里,夏恬晓拿出警官证朝向对面坐着的龚秀绣。
几番周折终于见到这位传说中的发小。长相普通,头发披散在肩上。圆脸,不瘦也不胖,看上去挺友善的。
她眼珠子滴溜溜在眼眶里转了一圈,摇摇头。
“如果我们手里没有证据,咱们就不会在这儿见面了。”夏恬晓在询问笔录上飞快填写好龚秀绣的信息,她早就把与这女人相关的东西背的滚瓜烂熟了。
“你自己说,可能罪刑还会减轻点。”根据掌握的信息已经能猜出个十有八九,但还远远不够。她想知道的,是详细的来龙去脉。
“我没做犯法的事,而且你旁边那位的警官证我没看到。”即便是在不到10平方的小屋,面前就坐着刑警,龚秀绣依旧面不改色自顾自说着。
“不交代是吧,蛮好的。”夏恬晓没回答她,把笔录转交到骆辰光手中,开始专注与她对话。
“首先,我们合理怀疑是你拉刘正芳入的伙。而在你座到椅子上之后,我们相关部门已经着手调查你手里的财产,请问你在明光银行的百万存款是怎么赚的?”
“这属于我的个人隐私,你们这是侵权。”她情绪有所波动,但很快,又平静下来。
“我没时间跟你做普法栏目,我再问一遍,是不是你拉刘正芳入的伙?”冰冷的声音回荡在审问室里,她接着摇头,但眼睛不自觉地乱瞟。
夏恬晓接着追问,“好,那么麻烦你交代清楚,存款是哪里来的?”
思考良久才憋出来三个字,“做生意。”
“做什么生意?合法的还是违法的?”不给她一丝思考的时间,但凡她答一句,就接着逼问下一句。
“合法的。”
“比如?”夏恬晓笑笑,她下意识说了一个“4”而后又紧闭着嘴。
“你该不会是要说4S店吧?”夏恬晓瞄了一眼笔录,上面清清楚楚记录着龚秀绣的一举一动。
指指摄像头,“顺便一提,我们现在在这的所有细微末节,都被那个东西时刻记录。你刚才要说4什么?”
她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咽下口水,掰弄着手指,指节发出清脆的声音。
“4个人,合伙开了家店。”
“我现在要知道的是什么店,而不是你们几个人,包括刚才的问题也没有提及人数。”尽管她努力把话头圆回来,但夏恬晓丝毫不买账。
“哦对了,里面还有个人叫Y先生是吧。”骆辰光将耷拉到鼻尖的眼镜重新扶正回鼻梁上。
她的那些肢体动作,在心理学上讲,都是在说谎的表现。
那么接下来就该轮到他推波助澜了,“他可是交代过,刘正芳的死跟你脱不了关系。”
没有明文规定,审讯必须说实话。既然嫌疑人能说谎,那么同样的,他也可以,毕竟他不是公职人员。
虽然他说的只是个猜想。
夏恬晓惊讶看向他,龚秀绣嗓音明显提高一个度,“什么?他说什么了?”
没时间再追究他,时间紧迫,“我再问一遍,是不是你拉刘正芳入的伙,为什么你所有的欠条都改成了她的名字?她为什么帮你把这些帐背在自己身上。”
龚秀绣后背湿了一大片,额角渗出些许冷汗。
豆大的汗珠沿着脸颊滴到地上,默默在心里算了算自己身上背的刑。
现在认。
现在认也许还能判轻点,她早就查过的,诈骗罪加重情形没有拉人入伙这一项,认也无所谓。
但如果,Y全都交代了,难保不会把事情都推到她头上。
那件事,不能认,一定不能认。
可Y呢?
他们为什么非要逼自己承认是她拉的?是已经掌握了什么证据,还是…
她咬紧牙关,“不是我,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是做正经生意的,我们虽然都在明光市,但已经很久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