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晴不可涉(5)
乐亦却再次说道:“谢谢你,先生。”她咬了咬嘴唇,眼泪却滴到了碗里。“真的,谢谢。”
善正笑了笑。
“你知道吗,我总是希望你们走。”女孩小声道。“我是说像你一样帮我的人。”
然后他们就都走了。
这样真的很好啊,不会连累到好心的人。
可为什么还是会这么难过。
“我知道。”善正温柔地笑。他低下头,淡淡道:“叫我善正吧。”
***
乐亦被他送到家时,已经将近十一点。
她在猫眼里目送他离去,身后传来两声拐弯的“哟哟”。
“哟什么呀!”她有些不好意思,便没好气地戳了任曦一把。“去去去,睡你的觉去。”
任曦眉毛一挑,在她耳边神神秘秘地问:“拿下没?”
乐亦快被她弄疯了,嘴里“哎呀呀”地追着她满屋跑,任曦则不断发出“嘿嘿嘿”的坏笑。
任曦骤然停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乐亦一个没刹住,撞了个满怀。
“乐亦,说真的,”她神情极为严肃,“离开陈丁亥吧,这样多好。”
……
陈丁亥。
这三个字像是一道催命符,所有的喜悦霎时间被一只无形的手给收走,连同乐亦刚刚焕发出的一点点精神,也一并了无踪迹。
她木讷了下来。
她又是那个,缩在自己的蜗牛壳里,只想悄悄溜走的小乐亦了。
任曦听说她要走,一脸难以置信:“乐亦,你不能这样啊,跟那儿童乐园里的打地鼠一样,他捶你一下,你就换个地儿?”
乐亦问道:“那我站着不动,让他捶吗?”
……
任曦叹了口气。
她恨呐。
她恨铁不成钢。
“你有没有一点儿,一点儿点儿,”任曦试探着问,“想过反抗?”
分手也成,打回去也成,总归是办法。像老话说的一样,活人能让尿给憋死?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但凡举起来一次,也能把对方吓个好歹的。
但,乐亦显然是那种,宁可自摘膀胱,也不肯尿一下裤子的极品——她又不说话了。
她指指自己的身上:“好啦,我得洗洗。”
说罢,不等任曦回应,闪身钻入浴室。
……
她知道,自己一向坳不过那些,强势的人。
陈丁亥是如此,任曦,也是如此。
……
热水很足,水汽很快扑满了整个卫生间。狭窄的空间里,乐亦被这温暖包围了。
她想,自己刚才可没说错。那位先生,真的是个好人。
温和,单纯,是她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人。也是,她自知无法高攀的那类人。
是好人,所以,她不能再接触了。
免得,给人家添麻烦。
……
花洒沙沙地喷着水,湿透的头发安静地贴在身上,不知不觉,添了些厚重感。她闭着眼,感觉到自己开始飞翔,像睡着了一样。
半梦半醒之间,她想到了姐姐。
眼泪又不乖,从眼角里偷偷溜出来。
它们混迹于水流之中,行至腮边,忽然跌落。
***
乐亦到底换了份工作,在一家小饭店当服务员。至于住的地方——任曦好说歹说,终于,没有失去她这个室友。
暮色四合,来吃饭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乐亦忙得晕头转向,这边儿点菜,那边收钱,后厨又叫给那桌上菜……
真是,团团转。
门外忽然鼓噪不堪,乐亦抽空去看了个热闹,发现,不过是两个醉酒的壮汉。
她便再次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去了。忙点儿好,忙点,就没时间想那些不该想的。
不该想的事,不该想的人。
旁人,旁事,既沾了个“旁”字,便通通与她无关。
……
先捡盘子,再捡碗,抹布叠四折,围起残羹这么一带,桌子就收拾得差不多了。
手上的抹布刚抖落干净,眼前的客人就落了座。
麻利掏出点菜本,圆珠笔“啪嗒”按出头:“你好,来点儿什么?”
嗒、嗒。
那人的手指有规律地弹着桌面。
乐亦猛地抬头。
***
如果有什么可以形容我的姐姐,我想,她像是一个春天。
温暖的,舒适的。
乐真似乎从来不发脾气,即便我对她大吼大叫,即便,我偷她的钱买糖吃。
妈病故后,她就从城里搬了回来,说是等我期末考完试,就带我走。
乐真留给我的记忆,似乎比妈留下的还要多。有时我觉得,她就像我的妈妈。
小时候,我觉得她好漂亮,像广告里的大明星。我偷翻她的化妆包,学着她的样子描眉,不想,拿的却是唇线笔。晚上躺在被窝里,就听见她在旁边说,妈,你看小亦眉毛这儿,怎么红了啊。
我不敢说什么,只得装睡,发出造作的呼呼声。
第4章
午饭过后,人潮散去,乐亦搬了个小马扎,坐在饭店门口晒太阳。
旁边的大石板上趴着一只大黑狗,据说年纪很大了,毛发又长又脏,通通打了结。不过它毫不在意旁人的眼光,每日自在得紧。
看着它悠哉的模样,乐亦也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哈欠。
秋深了,阳光愈发冷淡。这时节刚好,她想起老家的山。
如果姐姐还在,一定会带着她去山上采榛子。
乐亦坐得随意,腿叉得很开,两只脚上下摆动。她想象着自己在山林间奔跑,脚下踩到厚厚的落叶,清脆的碎裂声便会一路相逐。
一个奇怪的想法冒了出来。
“我要是这只狗就好了。”
像这只老狗,没人会去注意,没人会愿意多看它一眼。
……
要是透明人就好了。
***
“途路未归人,朝朝复暮暮。”
善正在键盘上敲下这十个字。
他刚刚结束两个月的忙碌,交了一本厚厚的稿。将剧本亲自交到导演手中的那一刻,他的世界仿佛拨云见日。
当然,后续的修改必不可少,可起码现在是轻松了。
眼下,新作的灵感就源于面前刚刚打下的这一句诗。这个题材的故事太多太多,要怎样发展,还真想不到。很久之前,他就已经想写一个这样的故事,可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
而现在,那漂泊不定的思绪,渐渐存下了分量。
大概是因为,那寂寥、淡漠的笑。
大概是因为,那对梨涡的主人。
……
根据任曦给的地址找到那饭店的所在时,他刚好看见,她闷着头,在门口的石砖上画画。善正放轻了步子,原来她在画白雪公主。
手里的石头画不出来了,她便丢掉,随手从旁边再捡一块儿。
午后的时间总是令人觉得绵长,此刻,他就陷入到这样的朦胧与昏沉之中了。马路上的行车声此起彼伏,临街商铺的小贩吆喝不止,生命在这一刻变得欢闹。
此时,女孩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不知是梦一般的眼睛,还是这眼睛,望进了他的梦。
某种痛苦而挣扎的共鸣使他确认了什么。事实上,他已很多年没有感受过这种孤独。
身世浮沉,雨打萍。
……
“吃饭?”
“啊……吃饭。”
乐亦收起了小马扎,转身朝店内走去。见他迟迟不动弹,又回身一笑:“怎么不进来呀。”
***
洗完最后一个碗时,乐亦抬起胳膊蹭了蹭额头上的汗。
下午的交谈依然在脑海中乱窜,搅得她屡屡走神。
那位先生说,想和她交个朋友。
就那么淡淡地讲出来了,没有强迫,没有玩笑,没有尴尬。这让乐亦十分舒适。
“朋友”,一个多么婉约的称呼。不熟的可以做朋友,半熟的也可以做朋友。熟透的呢,又没几个是朋友。
她暗自揣摩,自己和善正,就是那种“不熟的朋友”——从一开始,就没什么共同语言,热情冷却之后,就默契地各自飞了,连声“再见”也不必说。
“朋友”之间,可以做很多事,能做的,不能做的。但凡一段关系被冠以“朋友”二字,这情分便显得高尚了起来。
做朋友好。做朋友,可以随时走人;做朋友,更是不必负责。
“好啊,”她答,“我们已经认识了啊。”
……
对方摇头。又点头。
她不懂,又懂了。
大门外的老狗眯着眼看了他们半天,重重叹了口气,觉得这对男女索然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