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开头叫了蔚哥,底下一溜地跟着叫蔚哥。
林蔚大方地发了几个大红包,他们叫得更起劲。
红包惊起了许多平时喜欢屏蔽群不看群消息的人,包括群主简中。
简中:蔚哥!您老居然一直在虚里市,哪天一起出来吃饭啊。缺男朋友,我也可以凑数啊,我比何保明可帅多了!
排骨汤的香味飘了出来,林蔚放下手机,走进厨房,在汤里放了一些调料。
简中,她记得的。不打不相识。
因为严辞。
年少轻狂的年纪,简中喜欢的女孩暗恋严辞,严辞对谁都冷冷淡淡的,对那个女孩也是一样。简中气不过,扬言要带兄弟打严辞一顿,为那个女孩出气。对严辞喜欢到鬼迷心窍的林蔚,哪能让别人动严辞?她约简中打了一架。
简中不愿意和她打,真男人哪能打女孩?
事实证明,他想多了。在林蔚面前,他毫无还手之力。心服口服,蔚哥的称呼,就是从他开始喊的。
林蔚还记得,当她和简中握手言和的时候,听到消息的严辞匆匆赶来,脸色十分不好看。她缺心眼地问严辞,是不是他喜欢那女孩?她打了简中,会让那女孩难堪。
严辞听了她的话,脸色更不好看了。
后来,林蔚才想明白,严辞大约是觉得躲在女人背后,被她护着,伤到男性自尊了。
所以说,严辞不喜欢她,也是有原因的。除了外貌和长相,她实在,不太像个女孩了。
排骨汤冒着热气,林蔚放了些洗净的干竹笋进去。她拿起手机,退出了那个微信群。她不愿意回忆高中的事情,因为那些事情里,永远都绕不开严辞。
爱而不得,她也无能为力。怎么办呢,只好劝自己远着点了。
察觉自己情绪有些低落的林蔚,打开淘宝,一通买买买,心情才重新好了点。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是买买买解决不了的,如果不行,那就再吃吃吃。排骨炖好了,她关了火,又点了个披萨。
夕阳西下,而后天色渐晚,变黑。
林蔚有点饿。她翻了翻赵蓝的零食柜,找到了一袋未拆封的碧根果。
这还是她上次买了送过来的。
林蔚蹲在沙发边上,垃圾桶放在面前,低头剥碧根果吃。
吃得正开心时,门被从外打开,林蔚回头看过去,赵蓝一身西装套裙,尖尖高跟鞋,下巴扬起,红唇,眼神犀利,浑身都是上位者的逼人气势。只是此刻,脸上神色一言难尽。
不管遇到多意外的事情,赵大总裁保持住了自己的处变不惊:“你在……吃垃圾?”
这是相亲遇到了变态?
林蔚:“……”
她伸出手里的碧根果给她看,她扒拉着垃圾桶,不过是方便扔果壳。
赵蓝从群里已经看到林蔚相亲的事情,没多问。她好奇地是:“群名怎么改成这个了?”
紧抱霸总大腿不放松?
林蔚:“陈沉改的。”
作为国内这两年声名鹊起的年青画家,不久后,他将开属于自己的第三场画展。鉴于前两场画展都不错,更有画作当场卖出了大价钱,陈沉怕第三场画展不如前两场,就想让赵蓝给撑一下场面,到时候如果没有人出高价买画,就让赵蓝买。
艺术无价,有些艺术,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懂得。但是,只要卖得贵,钱越多说明画越好。陈沉不是为了钱,他是怕被人说江郎才尽。
倔强的画家绝不能向自己认输。
霸总赵蓝:“……”
喝排骨汤,吃披萨,中西合璧。
赵蓝舀了一勺汤,“你今天怎么了?”
“啊?”林蔚愣了一下,她以为自己表现得很平常一样,该吃吃该喝喝,连炖出来的排骨汤味道都一如既往的棒。谁知,还是被赵蓝看出了端倪。
重逢严辞,到底是让她内心起了波澜,并不像表面这样平静。
在好友面前,不需要掩饰。林蔚叹了口气,“我今天相亲遇到了严辞。”
赵蓝知道严辞是林蔚喜欢多年人,闻言奇怪地看了她一眼,“相亲对象是严辞不是挺好?挺狗血的啊,相亲对象是当年初恋,然后开始一段虐恋情深,最后在一起,小说里都这样写。你要当这虐文女主吗?”
林蔚:“……”
请注意你的霸总人设好吗?她就不该拉着她看狗血小说。
她把事情简单地和赵蓝说了一遍。赵蓝默默喝了一会汤,似是在沉思,她抬起眼,“和我说说严辞这个人?”
林蔚和严辞的过往她不清楚,只是知道林蔚曾经非常喜欢过这个人。
林蔚放下汤匙,眼神掠过摆在窗边的绿萝,落到窗外的万家灯火里,融了进去。
第4章 洗碗
林蔚对严辞的喜欢,说好听点,是一见钟情,说直白点,是见色起意。
高中学生,年纪轻,看人第一眼永远是外貌。彼时,林蔚刚转学到虚里市一中。高二上学期,文理分科。林蔚理科差得如同用绳拎豆腐,可她偏要念理科。
她在和她爸赌气。
林蔚爸妈的婚姻,一开始便不对等,跟琴瑟和鸣丝毫不沾边。林蔚妈妈正经大学生毕业,林爸初中辍学,在工地上摸爬打滚赚辛苦钱。一个是山窝里飞出的金凤凰,一个是山窝里的原住民,两人八竿子打不着。但山窝里太穷了,林妈一家砸锅卖铁地供养出了林妈,好不容易毕业了,正能反哺家里的时候,林妈的父亲得了重病,无钱医治。
初初毕业的林妈根本没钱,更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父亲病死。于是,林妈嫁给了林爸,拿着彩礼钱给自己的父亲交了住院费。
林妈留在了山窝里,林爸却靠着一点小聪明,在工地上混得如鱼得水,走出了山窝,飞黄腾达。
男人有钱便变坏,林爸在外面有了别人。
林妈丝毫不在意,靠着一双巧手,开起了糕点店,用心教养林蔚。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林妈车祸去世。
林蔚自小性子便野,林妈不在意林爸有别人,林蔚在意。林妈去世后,林爸要接她去虚里市,她死活不愿意。直到林家大伯一家也搬到了虚里市,林蔚才不得不跟着到了林爸身边。
林蔚处处和林爸对着干,她爸让她念文科,说女孩子家家,多读读诗词养养她的性子,以后念个师范大学,出来当老师也挺好。
偏科偏得严重的林蔚本来要念文科,听了林爸的话,立即起了反骨,死活要念理科。
人生总是有意思得很,林蔚念了理科,成了一名不折不扣的学渣,但遇见了严辞。
高中的严辞,学霸,校草。放在哪里,都是招同龄小女生喜欢的那个。林蔚见到第一眼就喜欢,少年偏瘦的身形,若清隽修竹,骨节分明的手执着书卷,神色淡漠地看着书。有窗外的阳光透进来,落在他的身上,将他与周围恍然隔了开去,自有他的一个小世界。
林蔚看着,便想走进他的小世界里去。
为此,她做了许多努力,没脸没皮得很。
同学两年,林蔚喜欢了严辞两年。当时,她的损友孙城武就打击她,说学渣和学霸是不可能在一起的,隔着书本里的知识堆砌起的城墙,攀爬不过去。
事实证明,孙城武说得对。
林蔚后来仔细想过,当年她对严辞喜欢的轻率,可以说是年轻,若是如今的她,嗯,应该也会喜欢的,——她现在看人第一眼也是外貌。
爱美是人的天性,得不到,看看也养眼啊,她就是这么肤浅。
林蔚啃了块排骨,炖得烂烂的,一咬便骨肉分离,是她喜欢的。她三两句给自己那几年的喜欢下了定义:“就是一场爱而不得的暗恋,说是初恋都勉强,毕竟只有我自己喜欢。不过,他长得是真好看,就算他不喜欢我,这也是不能否认的事实。”
赵蓝理性分析:“他说他眼瞎,林蔚,你别故意忽略这点。这不是说明他喜欢你?不然呢?”
听林蔚描述的严辞性格,解围也不该用这样的方式。
林蔚想了想:“日行一善?”
说完,她自己笑起来,“我不会因为这些似是而非的错觉,妄想严辞真的喜欢我。年纪大了,没那么多心思放在上面。而且,我去国外念书的时候,我就决定放弃严辞,以后绝不会再对他主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