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凰记(95)

作者:无目水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天作之合 仙侠修真 女强 爽文 关键字:主角:唐九凰、末生 ┃ 配角:乌远,司阙,画青,岳启明,祝棋,岳峰,无妄,陆邕衡 遇见唐九凰之前,末生心里唯一记挂的,是天下,是权谋。机缘巧合之下,末生撞见了醉酒的唐九凰,忽然就觉得,除了天下,她也挺有趣。 唐九凰时而聪明,时而糊涂,还经常迷路,他觉着有趣,接近她,了解她,迁就她,不时还占她便宜。点击展开

无妄骂骂咧咧好久,我却无心听下去,只是看着腕间的命理绳发呆,这家伙,日后可能是个麻烦,得想办法除掉才好。

无妄骂到底,终究还是心疼我,拿了一块据说是他压箱宝的灵石给我,“这石头,能趋避善恶,日后你连快砖头都搬不起,这个,就用来给你保命罢。”

我摸了灵石半晌,开口问道:“老头子,你这里还有没有什么有用的书?拿给我让我学习一下,日后好用来混饭吃。”

“你倒真是不把我当外人啊!”

“是的。”

“......”

怎么说呢,这次,我大概是真的要和末生说再见了。

我把他拖到床上,看着他睡过去的面容,自言自语,“天选的日子,就在这几日,我把天选之子的重任交给你了,以后,记得替我好好活下去。”

想了一会儿,又道,“天雷打下来可能会有点疼,但你不要怕,我当时是个婴儿,遭了天雷都能好好活下来,更不用说你了。”

我摸摸他的头,觉得其实还有好多话想说,却又说不出来。

那就这样吧,两百多年的纠缠,到此告一段落了,我日后,很可能再也不认识你了。

“还有一句话,我真的很喜欢你。”

我拿出刀,朝着腕间若隐若现的命理绳,一刀一刀剜下去,剃肉削骨,血流了满地,命理绳被尽数剜了出来。

没了命理绳,末生就找不到我了。

我扔了刀子,低头在他额上啄了一口,以后不要再想着抢我来当新娘子了,你日后就是天地间最尊贵的主人,掌管这四海八荒,也值得更好的姻缘。

我揣着无妄给我的灵石和古籍,最后望了一眼末生,关上门,下山去了。天地这么大,我唐九凰再怎么废物,总能找到一个容身之处。

找到一个,能让我忘掉过去所有事的地方,我这一路走来,总是生离死别,总是聚少离多,满天的云彩飘飘荡荡,却从来没有一个专属于我,甚至不曾为我驻足一晌。

生命看到了底,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寡淡无味,不值流连。

而现在,我此生仅存的最后温暖,被我留在了无妄山上,缩在了屋子里。

那么末生,此去天地迢迢,你好生保重。

☆、番外(一)

我叫阿九,九重天的九。

我不知道我这个名字从哪里来,只是隐约记得,很久以前,我睡在一条小道上,有人叫醒了我,问我姓甚名何,家在何处。

我一觉醒来,什么都记得不大清楚,只好随口答了句:“阿九。”

“我叫阿九。”

后来我反复地努力回想以前,便知道了,从那天早上开始,我就把我的名字弄丢了。

我是个很笨很笨的人,什么都记不住。

那条我睡了很久的街道,不久以后就繁华了起来,也搬来了很多户人家,我一直缩在我的小屋子里,靠着替人摸骨算命挣几个小钱。

后来,春天过去,冬天到来,又到了春风吹起的时候,菜畦里开满了摇晃的油菜花,这地方突然来了好多江湖术士,他们说我是妖怪,满头白发,日日撺掇着街边的小孩砸我的东西,我被他们逼得不得不离开那里。

手无缚鸡之力的我,除了逃,好像也没有什么办法。

那时候,我还以为,我离开的地方,是我的家。

我背着我的包袱,里面装着几本书,那是我用来过日子的家当,除了书,时不时还有些干粮,以及少得可怜的铜子,就这么开始了流浪的日子。

我胸前挂着一块石头,可我觉得它不像是一块普通的石头,说不定是个宝贝,而且是个脾气很大的。每次有人想打我,它就带着我跑,实不相瞒,这种有石头护住的感觉,还不错。

虽然我也不知道这石头从何而来。

我分不清方向,时常在一片林子里绕上三天,最后又灰头土脸地回到了原地。但我想,我已经没有家了,总归是要到外面去走走的,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走。

起先的日子,我还能看见满山的树,春天里嫩叶冒上枝头,水里荡着落下的枝丫,缓缓送到别处。直到冬天来了,天地都是茫茫的一片,我没有东西吃了,只好漫山遍野地找松果,河里是有鱼的,但我怕被淹死,从来没有下去过。

后来,也不知道过了几个春天,下了几个冬天的雪,我再也看不见山上有树了,每走一里地,地上的黄沙就深一分,水也越发难见到了。

以往我是怕饿死,转眼间就要担心自己被渴死。

我叹了气,找了条自认为正确的路,想原路返回,没想到直接闯到了沙漠的腹地,在里面苦走了三天,最终一头栽在了黄沙里面。

我想,我全身上下最靠谱的地方,果然还是包袱里那几本书。我替人家摸骨无数,自然也替自己摸过骨,实话说,我还没有碰见过比自己命运更坎坷的人。

看来,坎坷不假,我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没被水淹死,反叫黄沙淹死了。

后来我才明白,之所以坎坷,就是因为命运不好预测,例如这次我以为我死定了,没想到还是被好心人给救了下来。

救我的人,是一个姑娘,她说从来没有见过像我这么年轻,就满头白发的姑娘,很是新奇。

这个我也不好解释,说不定打娘胎里出来就是这样,不过我没在意这些,我想明白了,与其一辈子磕磕绊绊,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还不如好好把握机会,找个固定的地方,打出我的招牌,过上安心的小日子。

于是我立马对那姑娘说:“我会算命,摸骨算命。”

那姑娘不明所以,我直接拽了她的手过来,一番摩挲后,道出了她的命途。

她的命格很好,比我好得多,或许善良的人都该是这样,值得过上一辈子的好生活。她笑了笑,“既然你会摸骨算命,我带你去我家吧,正好我有一家客栈,你闲来没事就帮客人算一算,吃住都交给我,比你无目的地乱走好得多。”

我开心极了,说:“好。”

当然好,我上一个家已经没有了,现在马上就要迎来我的第二个家,怎能不开心?

自此,我便在那姑娘的客栈里长久住了下来,她叫丘诺,那里的人都叫她丘掌柜,我开心地支起我“摸骨算命”的招牌,在人流来往的客栈里,替人算命。

我胸前的石头再也没有带着我跑过。

这是个好兆头,说明这里的人都不是坏人,不似那些臭道士和孩子,日日砸我的招牌。

可不久,我便不恨他们了,因为,我好像快记不得他们了。

我的记忆,真的很烂。

我住的地方,一年极少下雨,周围全是漫山的黄沙,唯独中央的低地,生了一块绿洲,每到春天,菜畦里就摇晃起油菜花,我一看见,就觉得似曾相识,我上一个家,好像也有这样的风景。

不止,我好像不止一个家,可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丘掌柜说,我们住的地方,叫忘山,隶属南沙,地如其名,是个被世人遗忘的地方,不仅小,还穷。小我倒是承认,至于穷,我觉得,过惯了我以前的日子,我到哪里都不嫌穷,反正都比我富。

丘掌柜笑着,说我看得这么透彻,以后该如何嫁出去。

我愣了愣,这句话,好像很多年前,也有一个姑娘对我说过。可是,我为什么要嫁出去,自己一个人过不是挺好的吗?

“一个人是挺好的,可是,你要知道,要是有个人陪着你,他就能陪你看日升月落,陪你牵手穿过菜畦,看春风一年又一年地过去,不管下雨下雪下冰雹甚至下刀子,他都能一直在你身边,这就是陪伴,是你一个人永远也体会不到的事情。”

“阿九,你还年轻,整天欢乐无忧的,没尝过爱情的滋味,那滋味,一尝起来,是会要人命的。”

我又摇了摇头,觉得丘掌柜说得不对,我是没什么烦心事,可是我也会无端地难受,有时候甚至会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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