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不过她+番外(29)

作者:楠安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甜文 成长 关键字:主角:叶知秋,成阿弥 年上温柔医生攻VS挣扎着向上的失明少女。文风比文案更美:叶知秋是个白富美,但这不影响她操刀救人,温柔大方,优雅精致很多年。直到某天,她承包了一个小瞎子,画风就渐渐地变了。点击展开

千欢头倚在车玻璃上静静地没有再说话。

她们去了KTV。

阿弥头次来这种地方,只觉得声浪一阵儿接一阵地往耳朵里边钻:“千欢,你在干什么呀。”

“抽烟。喝酒。唱歌。”千欢开了好几瓶酒,给阿弥倒了小杯:“你要不要试一下酒的味道。”

酒可不是个好东西,阿弥连连摇头,有些沮丧:“千欢,你别抽烟嘛,不好闻。”

今天的千欢让阿弥有些担心了,她记得千欢向来都很护着她的,因为别人不喜欢她,她就难过成了另外一个人般。

刚开始,千欢还一直唱歌,唱着唱着就开始哭。

阿弥的担忧已然变成了害怕,向来以老大自居的千欢哭得比街上掉了棒棒糖的小孩子还厉害,而且哭着哭着又笑了……比刚才哭还让人觉得害怕。

她还骂人,越骂越凶。

阿弥也快跟着哭了,千欢什么也听不进去,又不带她回家,惶然失措间,她能想到的也只有叶知秋。

叶知秋今天早早就下了班。和陆北南上个月没有执行的约会,都安排在了这周,也就是连着两个晚上一起吃饭。

这是连着的第二天。

陆北南毕竟是公司老总,忙归忙想要调整约会时间显然比叶知秋轻松得多。

“听伯母说,你上个月一直忙着关爱残障人士。”陆北南笑笑,想起林岚那几通满是抱歉的电话,便有些忍俊不禁。

叶知秋切牛排的手顿了顿,抬起头,面目有些严肃——或者已然有些生气:“不要用残障人士这种字眼形容阿弥。”

用餐气氛忽就变得尴尬莫名。

“嗯,是……叫阿弥的一个女生。”陆北南有些尴尬地抿了口红酒,盯着仍旧细心切肉的叶知秋看了好一会。他是个优秀的男人,本身的出众加上商场多年的磨炼,使得他对于别人情绪捕捉向来准确。

“你难得生气。”陆北南淡淡道。

叶知秋放弃了切肉,放下餐具,跟着喝了口酒,有些羞愧的转开头不敢看陆北南:“对不起,我好像失态了。”

陆北南本身也是语带玩笑,并没有恶意。她却突然升了音调,刻意去纠正。

“是我没注意用词。”陆北南宽容道:“继续用餐吧,不然肉凉了。”

这个晚餐用得并不愉快。分别后,叶知秋独自把车开到了江边,独自倚在护栏边任凭微凉的风将她有些卷的长发,她站了很久。刚才冲陆北南生气时,她脑海里突然冒出来一个念头,这个念头令她有些不解,也感到迷茫。

‘假如她和陆北南结婚了,阿弥怎么办。’

天知道她想这种问题的意义在哪里,阿弥眼睛或许会好,或许不会好,可那都不应该对她的婚姻,对她的生活有任何干扰。

手机有信息进来。

叶知秋低头看了眼,是陆北南发过来的照片,他们每次用餐都会象征性地拍个合照。

照片里陆北南着正装,系着讲究的名牌领带,三七分的头发梳得很有气势,发际齐整,下巴的淡青色须底陪衬着他的成熟和沉稳。

和他生活应该挺好的。叶知秋把照片存进相册,顺便翻了翻以往的旧照片,心情跟着慢慢平静。单是从相貌上来评价,她和陆北南十分登对。

根本没有必要否定结婚的事情。

相册翻到底,下边是叶知秋和家人的照片,林殊的最多,林成的最少。叶知秋指尖最后定在和母亲上次在寺庙山头的合照上,那是阿弥到之前拍的,现在想想有些遗憾那天没把阿弥在落日中的模样拍下来。

刚叹完气,手机便响了。

KTV里的音乐一直没有停,阿弥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在狂欢,她眼里的夜色在不断翻滚,像不断涌直怕海浪,敲击着她。

是害怕。

千欢现在不哭了,也不笑了,就只是吐个不停,吐完就倒在了洗手间。使了好大的劲,阿弥才把千欢从洗手间扛出来,放到了沙发上。

门外边那么多人,有男的,有女的,可没有一个是阿小d说d群d1d1d0d8d1d7d9d5d1d弥认识的,可以信任的。她不知道怎么办。

刚刚服务生报了KTV的地址给知秋,她应该很快就来了,阿弥伸手又摸了摸千欢:“你醒醒好不好啊,我很担心你的。”

服务生说千欢只是醉了,明天就会好。

醉了和死了的区别在哪里?一个是明天就会好起来,一个是再也不会好起来吗?阿弥仍旧在这陌生境地里惶惶然,她心里只能不断地想着叶知秋的名字,叶知秋的样子。

知秋在就好了。

叶知秋是到着怒气跑进包间的,拳头紧拽,控制不住的想要发火,想大骂那个带着阿弥去KTV的人。可是门一开,看到阿弥端坐在那里的模样,她从里到外的愤怒顷刻便消。

四下很吵,包间里播着无人和音的旋律。

阿弥嘴巴一张一合,声音不大却足够清晰。她在那里很认真的重复:“知秋就要来了,千欢,你不要睡觉,知秋很好的,会带我们回家。”

“知秋叫叶知秋,就是看到一片叶子,便知道秋天要来了,形容从细微的事情发现大的变化趋势。”

阿弥说话的方向,正对着叶知秋。

“名字就很好听。她一定也很好看,千欢,等我眼睛好了,你得帮我,我想第一个看见的人,是知秋。”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知秋大概会沦落成妻控。

想改文名《未及相顾已铭心》或者《我的她看不见》会更点题,但是……广大意见都觉得引不起读者兴趣,所以我只能郁郁的了。

第23章 就是想咬一口

千欢满身的酒味,偶尔的胡话在车内一点点扩张。叶知秋的心情也跟着糟糕起来,她面无表情地打着方向盘。

用千欢的手机,叶知秋联络上了千欢的家人。

千欢家住在离长勺家很远的新开发区,叶知秋和阿弥到的时候,她母亲已经在小区门口等了,满脸抱歉:“这孩子,从小到大尽惹麻烦。”

“女孩要洁身自好,喝成这样很容易出事。”叶知秋声音冰冷:“她一个人也就算了,还带着阿弥去人那么多的地方,要是遇到坏人怎么办?”

阿弥眼睛虽然看不见,可是长得那么好看,难保不会遇到新闻里的那种坏人。

叶知秋越想越觉得后怕,越想越生气,以至于千欢妈妈让阿弥去她家住的时候,她断然拒绝了:“阿弥还是跟我在一起会比较安全。”

阿弥迟疑了下,她也是想在千欢家里住的。千欢新家离长勺街很远,现在已经十二点多,要是千欢开车送她回家的话,要花很多时间。

“这么晚了,知秋,你还是先回家早点睡觉,明天要上班呢。”

叶知秋不由得再看了眼迷迷糊糊的千欢,脸色沉得得更厉害了:“没事。”

阿弥还来不及再说话,人就被塞回了车里,连再见也没来得及和千欢妈妈说。

今天的知秋很不一样——有点不温柔,除了在KTV里抱在阿弥耳边说的那声‘我在这,别怕’后几乎就没另外和阿弥说过别的话。

阿弥低着头,紧捏着刚才叶知秋塞给她的一瓶水大气都不敢出一句,犹豫了好久才小声说:“对不起。”

肯定是给知秋添麻烦了。

叶知秋其实也有慌张。她一直在试图控制自己的情绪,恢复到对所有事情温柔以待的局面,她每天在手术室里,面对的都是人世悲欢,生死离合。她向来以为见多了这些,便没有什么看不开了。

可她今天就是看不开,心里堵得很,难以微笑起来。听到阿弥软软的抱歉声,她长长地出了口气:“不要道歉,阿弥没有做错事。”

“太晚了。我们在外面睡觉吧。”叶知秋看了下时间,这会接近一点,无论是她还是阿弥都应该休息。

阿弥听更加愧疚,有点难过,下车就把帽子小心地取下来,递给叶知秋:“这个给你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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