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不过她+番外(28)
唐果在旁边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发现没有她跪的位置,便飞奔而去:“我去叫我爸爸也写一本。”
阿弥偏头想了想:“什么愿都可以许吗?”
“最好每次许一个。”做人可不能太贪心,不过叶知秋不想阿弥过于谨慎,便又道:“许多几个也没关系的,多吃几天素就好了。”
那就好,不然一个怎么够呢。
“最重要的愿要先写。”叶知秋笔已蘸了墨,就等着阿弥开口,她在心里已然有了草稿,她料定阿弥求的必然是手术顺利,早日复明。
阿弥听到重要两个字,面孔便显得严肃了些。她慎重而小心,声音清晰有力,不急不缓,生怕讲不清楚就不灵了。
她说:“头件事,就是求菩萨保佑知秋会一直和阿弥好。”
叶知秋提笔点下去,定在那里没动。
墨渍顺着笔尖的位置轻轻洇开,泛成隐约的梅花状,定了格,成了形,擦不掉,改不动。
“这是最重要的事情吗?”叶知秋难以下笔,心情复杂。大约是何德何能,我竟比你眼前明光更重要。
阿弥很确定的点点头。
要不是遇到叶知秋,她或许也想不到治眼睛的事情,这些天医院里边的手续和资料都是叶知秋帮忙弄的,不然她一个瞎子也是没有办法的。
再说要是眼睛好了却不能看到知秋,不可以和知秋像现在这样子开心,似乎也没什么了不起。
这是阿弥的祈愿薄,叶知秋只能照着落笔。
一八年农历七月十七,求我佛慈悲,佑成阿弥所愿得偿。
第一桩,求菩萨佑我与叶知秋此生永好。
第二桩,求菩萨保佑早日手术,从此便能看见叶知秋。
第三桩,求菩萨保佑世人少病,知秋便可以少些辛苦。
落笔三行。叶知秋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许愿,字里行字竟都与她有关,可无论她如何劝说阿弥,阿弥都执意如此。
好像除了知秋,她就想不到别的了。
叶知秋歇了笔,盯着自己面前的薄子,静思小会,提笔落下:“秋今年所愿唯一桩。愿我佛慈悲,保佑阿弥诸事随遂,所愿有所偿。”
每回林岚来了庙里都总要呆上个一天,一是与师太聊天品茶,二便是在庙里看落日。
这座山名叫回转峰,处于山脉中端,地势高视野极好,许多香客便是专门为这而上山参佛的,顺便看看落日。
唐叔他们可没这份心思,早早便要走。阿弥坐不习惯三轮车,叶知秋便将送她回家的事包揽了下来,让唐叔她们先回去。
看落日的时候,大家都三三两两的聚在山头。
林岚与师太在后庙的阁楼上,隔着窗便能将山头的美景与人收入眼底,她这略是一瞟,便将叶知秋和阿弥收进了眼眸。
叶知秋和阿弥坐在离人群稍远的条石上。
阿弥眼睛上的白色纱布在金色的夕阳下,散发出淡淡的折射光,脊背直挺挺的,脸稍稍侧向叶知秋。
而叶知秋大部份目光都集中在阿弥的脸上,她的微笑比落日余晖还要温暖和柔软,唇齿轻动,应该是在和阿弥说话。
叶知秋在给阿弥讲着山头落日的模样,对于眼前美景她也不是看过一次两次了,早已熟记于心头,她告诉阿弥,太阳藏到了山后面,金色的光芒直抛向天际,射向四面八面。
“你现在也被光罩住了。”叶知秋手肘支在膝盖上,托着腮,有些沉迷地注视着阿弥:“好美。”
“嗯呢,千欢也说过落日很好看,金色的大地很美。”
叶知秋微笑着摇了摇头:“我是说你好美。”
比天地还要让人觉得恍惚。
作者有话要说:有点延迟。会尽快恢复稳定。
第22章 我那个朋友
不只是唐果,长勺街的孩子们都上学去了,本来就算不得热闹的街道显得欲发地安静和空旷。幸好千欢总是在的。
千欢长阿弥两岁,她们一家不是长勺街上的人,七岁那年在这里租了房住,前几年在市里买了房。
千欢脾气大,力气也大,一来就成了长勺街的孩子王。最主要是她爸妈是专门推小吃车去外边摆卖烤串的。那个年头,没几个孩子能拒绝千欢家的烤串,所以谁也不愿意成为千欢的敌人,只能事事顺着她。
阿弥才五岁,刚懂点儿事的年纪,大家也不敢惹她,因为她有个凶得能吃小孩的外婆,自然的,大家也都不跟她玩。她每天就扒拉在自家二楼的窗台上,看着千欢时不时拿着串面筋用小刀截着好几段在那和一伙小孩分。
这样的日子持续好长一段时间。有天,阿弥终于忍不住下了楼,就站在街对面扒在电线杆后边瞧着千欢手里的烤串暗自抹口水。
瞧了几天,千欢总算是注意到了她。
“喂,你外婆那么能说,你怎么跟个哑巴似的。”这是千欢同阿弥说的第一句话。
千欢说的第二句话就是:“不过你和你外婆太不一样了,她那么凶那么脏,你却这么白还这么可爱。”
千欢是独生女,一直想要个妹妹。当时年纪本身也不大,脾气却大得很,也很有想法,伸手就将把阿弥拖回家里就和她爸妈宣布这是她新捡的妹妹。
从此阿弥除了大把的烤串免费吃,还可以享受千欢的保护。即使眼睛看不见了,千欢也从来没有嫌弃过她。
很多新鲜的事情,阿弥都是从千欢那里听来的,比如手机,网络,电脑这些,虽然阿弥仍旧很难理解,不过光是听听就觉得很满足。
有人陪着说话,对于阿弥本就是件极为难得的事情。
千欢上完初中后就不愿意再继续读书,她说读不下去,不喜欢,于是她爸妈将她塞到了她叔叔开的便利店里收银。
阿弥只能在千欢上班的时间才找得到她,可千欢经常不上班,或者倒夜班,很难碰到。所以阿弥平时才会和唐果在一起玩得多些。
阿弥上午的时候去便利店里,千欢不在,所以她试着晚饭的时候过去。
“啧啧,小富婆来喽。”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响起。
这是千欢的叔叔余刚,也是便利店的老板,往时阿弥来,他总觉得碍事,可自打外婆出事,保险公司的人去过阿弥家后,他态度便慢慢好了起来,还管阿弥叫小富婆。
阿弥不喜欢他,她对多数不熟悉的男人都抱有警惕。
好在千欢的声音及时响了起来。
“小富婆也不关你的事。”千欢声音有些大,还有些怒气,从柜台里大步走出来,拉着阿弥便往外头走。
余刚追了出来:“你还要不要工资了,告诉你千欢,今天你要敢旷工,就别再回来。”
“我谢谢你,早就不想侍候了。”千欢几乎是跳着脚和她叔叔说的。
千欢总是爱和长辈置气,在旁边被扯得胳膊肉疼的阿弥稍稍挣扎了下:“千欢,我们去哪里啊。”
“不知道。心情不好。”千欢伸手拍了下阿弥脑袋上的帽边,噗嗤笑了:“干嘛戴这玩意儿,更傻了。”
千欢说她失恋了,心情不好。
阿弥不懂失恋。
“就是原来说喜欢我,对我好的人突然不喜欢我了呗。”千欢拉着阿弥打了个出租车:“我不想见别人,你陪陪我吧。”
和小唐果不一样,阿弥对千欢还是比较信任的,只要千欢在她旁边,她无所谓去到哪里,甚至还和喜欢和千欢去到外边。
出租车里,阿弥想了好一会,还是忍不住问千欢:“喜欢你的人为什么就突然会不喜欢你了啊。”
“因为人都善变的。”
以前的时候千欢也会时常说失恋了,不过好像并没有这么不开心。阿弥记得,千欢说过,失恋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换个人喜欢吗?
所以千欢也是善变的人,善变的人说别人善变……
阿弥摇摇头:“我不善变,我说了喜欢就是喜欢,不会突然就不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