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昼而为影gl+番外(20)
好不容易这半个月渐渐把那件事情淡忘了下去,为什么现在一见到陆林钟就惹出来这么多事情?还把陆林钟的脚烫伤两次,看着挺严重的。
难道是命理学说的命中相克?她一个21世纪被唯物主义熏陶长大的新女性,是不是真的得挑个日子去西子山朝西寺打一卦?
林于斯的名字在手机屏幕上闪动,安槐序心里涌上来难以言说的情绪,犹豫好久终于还是伸出手按下了接听。
“林总?”
“安小姐现在很忙吗?”
“还好,在开车。”阳光刺目,安槐序不由皱起了眉。
“那你注意安全,等你有空了我再联系你。”
“好。”
安槐序驾车回到云山墅区只用了半个小时,她根本没心情考虑林于斯找自己有什么事情,只是记得昨天林于斯对自己说,这周末他有公事,可能没有时间在津城陪她两天。她不需对方的陪伴,自然并不在意。
独自在车上静坐了一会儿,安槐序看见林于斯站在一楼客厅悬窗旁,柔和一笑。
深蓝色的衬衫,阳光照在他清俊的面容上,棱角清晰,鼻梁高挺,眉目深情。衬衫的衣料在阳光下泛着隐隐的光泽。
安槐序意识到在车里坐得太久了,她冲林于斯勾了勾唇,拔出车钥匙拿包下车。
“不是说星期天公司有事吗?”
林于斯微微弯下腰作势要接过安槐序手里的包,安槐序警惕地后退了一步,握住包带。
“还好,今天上午忙完了就飞过来了。”林于斯没有勉强。
客厅里传来了爸妈的声音,安槐序余光扫到他们坐在沙发上也正看着自己和林于斯,紧握着包的手渐渐松开。
“家父在斯里兰卡做红茶生意的朋友得了一些精品,听说伯母喜欢。”
客厅里开阔的茶几中间摆着紫金色的圆身茶罐,热气氤氲的杯里茶汤橙红透亮,宛如琥珀一般晶莹剔透。安槐序看着茶几上红色的精品礼盒向林于斯道谢。
“小序,你一会儿换身衣服和小林一起出去吃饭,他今天刻意从上海飞过来,晚上还要回上海。”蒋慕把安槐序往卧房里推。
安槐序眼里泛起微澜,林于斯他刻意用这半天时间从上海到津城来就是为了给妈妈送一盒红茶吗?可是像这样的事情,让手下的人做一下不就好了吗?还是说他为了和自己吃一顿饭所以······
可是她对他从未抱有任何期待,他无论哪一方面都做得滴水不漏,除了感觉不到对方的爱意之外。
“小序?”蒋慕见安槐序默不作声,完全不在状态,出声提醒。
“好,就去。”安槐序快步走回房间换衣服。
时光漫漫,闲下来的时间还真的是挺难熬的,陆林钟看着自己脚上的水泡和腿上的伤,左看右看这两条腿可是绝世好腿,一定不能留疤。
早知道她在给自己的脸买保险的时候顺便把这两条腿的也买了,万一像今天这样的意外以后经常有呢?谁能说不准安槐序还会整出什么意外状况。
陆林钟掏出手机,拨通了易老板的电话,慵懒叫了一声:“易医生~”
她听见对面的人深呼吸,警惕十足地反问她:“陆小姐,您又有何贵干?”
“我脚也烫伤了。”
“不治。”易老板补充道:“我是兽医,我不治人。”
“啧,易医生真是好狠心呢。”陆林钟妖里妖气来了一句之后,仿佛磕了药一般立马正常,“也没想让一兽医再给我治了,只是想问你,有没有可能留疤。”
“想留疤痕?我给你支一招吧,你就可劲儿作你那条腿,多往上面浇热油热水,留下疤之后就跟人说,哎呀这疤痕就是因为你才留的——你要对我的腿负责呀!”
如此云云,陆林钟再耳背也听得出易老板因为上午的事情很不爽。
“······我什么时候说了我想留疤了。你把我说得也太——”
易老板清了清嗓子继续道:“哦对!保持你的火气,也会延缓伤口的愈合,也能留疤的。”
陆林钟果断把电话挂断,眼看着这要到吃晚饭的点儿了,也不知道安槐序在做什么。她拿起刚放下的手机,给安槐序发了条消息:我饿了。
MiloSUN里面响起了奔放洒脱的弗拉明戈,带着吉普赛的别样风情,这个时间显然不是吃晚饭的时间点,只是为了配合林于斯的行程,他们来得格外早。
餐厅里空旷安静,林于斯细心地为安槐序点过菜,温声说:“刚刚在安小姐家里,安伯父和我商量了一些订婚的相关事宜,安小姐愿意听一听吗?”
安槐序惊异地睁大了眼睛,觉得失礼后迅速收敛神情,礼貌地弯了弯唇,嘴边梨涡若隐若现,放在桌下紧握手机的手沁出了一层冷汗,脸上仍旧笑着说:“好。”
“家父和家母是比较传统的人,所以订婚的一些流程可能会比较繁琐,如果有什么不得当的地方,安小姐可以及时告诉我。”
“林总,您真的想好了吗?”安槐序微垂的眼帘上下颤了颤,眉头皱起。
林于斯回望着安槐序。
林于斯十分俊气,眉骨高挺,因而看起来五官深邃,这样的外形配上了十分平和恬淡的气质,安槐序与他对视时,想到了书里的形容——温润如玉。
良久,他没有回答安槐序的话而是问道:“安小姐的意思是?”
“订婚的事情,我······”安槐序拿起桌上的杯子,抿了一口冰茶,“我担心林总以后后悔。”
林于斯坦然道:“如果将来我与安小姐在教堂里把手放在圣经上庄严宣誓,我今后一定不会违背自己的誓言,将安小姐当做是自己的伴侣认真对待。”
那么——爱呢?
安槐序惊异对方的想法,难道婚姻和爱情,可以割离?
在没有爱情的基础下,他可以完美完成自己身为丈夫的责任和义务?
即便林于斯做得到,那她呢?
她可以不需要爱,成为他的好妻子吗?
甚至和他有共同的孩子,抚育孩子长大成人。
如现在这样心平气和没有任何期望,也不会有任何失望地度过每天一天?
这好像没有什么不好。
但好像也很可怕。
安槐序把手里的手机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她想告诉林于斯她做不到像他那样,也不希望林于斯来日后悔。
“可是我······”
侍者把菜端上来,两个人的对话适时中止,林于斯把给侍者的小费放在餐盘里,带着谦和的笑意,“麻烦你帮这位小姐上一杯英式红茶,谢谢”。
“听安伯母说起安小姐小时候在英国待过一段时间,喜欢英式红茶。”
真是难为妈妈把这样的细节都告诉了林于斯了,安槐序笑了笑:“其实小时候我很喜欢喝可乐,但是妈妈总说碳酸饮料喝多了对身体不好。”
“是,碳酸饮料喝多了确实对身体不好。”林于斯认可了蒋慕的这个看法。
“······”可是她就是喜欢喝可乐,人活一世,有的习惯明知不好也会听之任之,毕竟痛快。一个人高度自律到没有任何不良习惯,听起来太不真实。
安槐序低下头默默地开始吃东西,不时抬头偶尔看看,对方手握刀叉的仪态绅士,食不言寝不语。
好在——她本来也没有什么话要对他讲,就当顺父母心意找个一起吃饭的人凑合过?
安槐序放在一旁的手机震了起来,林于斯微微抬眸,示意她可以看,安槐序扫了一眼屏幕上那三个字:我饿了。
来信人,大顺。
饿着吧!安槐序眉目一时间变得灵动,皱眉的神情里夹杂着一点点的生气,一点点的得意,甚至还有她自己都不察的点点开心。
林于斯没有在她脸上见过那样的神情,安槐序察觉到林于斯看过来解释道:“我今天早上的时候闯祸了。”
林于斯放下刀叉听她细说,安槐序想着要是他没有放下刀叉这么郑重,自己说起来应该也会轻松一点,面对林于斯,她一贯吊儿郎当的做派都忍不住收敛。
“我把粥打翻在一个人身上,烫伤了人。”
林于斯不时用眼神回应她。
“现在那个人在等我······”安槐序不自觉地撇撇嘴,接着道,“送吃的。”
“你的那位朋友喜欢吃什么呢?”林于斯打了个手势让侍者过来,柔声问安槐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