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生锦+番外(94)
但在这么多的女子中,方锦书是最特别的一个。
这种特别,不是来源于她的身份,而是因为她是第一个他看不透的女孩。
回想第一次见面时,她看上去很害怕,但其实却很冷静镇定。不但很好的回答了他的问题,还一路指引着马车将她送回方府。
一个刚刚才从拐子手里逃出来的小姑娘,一个从来没有经历过风浪的闺阁小姐,哪来这样的心志?
而这次相遇,她的仪态、她的镇静、她处理伤口时的娴熟,在周遭环境改变时她超强的适应力,都跟她的身份不吻合。
一个从小在方家娇养着长大的嫡出幼女,在暖房生长的花朵,怎会拥有这样坚毅从容的性格?
这实在太过古怪。
追根究底,是权墨冼与生俱来的本性。他自幼就有一种天赋,能从纷乱的事实中看到真相。以至于还在卢丘时,东家丢了钱西家丢了鸭都会来寻求他的帮助,在四邻八乡里甚至小有名气。
而他,也很乐于帮助邻里。每一次解决掉这些的难题,他能获得一种满足的成就感,令身心舒泰。
也正是因为他这样的能力,才能在日后年纪轻轻的就坐上刑部尚书的高位。
方锦书不知道他在脑中已经对她产生了怀疑,她的全幅身心都被眼前这个小家伙吸引了过去。扎好蝴蝶结后,将小豹子轻轻的抱在怀里。
它的身体很软。刚刚泡过温泉之后,古铜色的毛皮油光锃亮的服贴在身上,再瞧不见之前那副狼狈之极的模样。
只是它看起来更加饿了,皱着褐黑色的鼻子到处嗅闻着。耳朵竖了起来,尾巴却耷拉着,小模样看上去又是可怜又是可爱。
轻柔的抚摸着它的头顶,方锦书看着权墨冼,发愁道:“芳菲怎地还没回来,瞧它已经饿坏了。”
权墨冼醒过神来,将脑中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赶了出去,笑道:“算算时间,应该快到了。”
对方可是方家的千金大小姐,又不是镇上那些邻家女孩。自己想那么多做什么,她再有什么古怪,终究也是两个世界的人,和自己无干。
两次相遇,都是意外。
除了此情此地,两人将再无交集。
看着方锦书黑白分明的眸子,他自嘲的笑了笑,接过了小豹子。一到了他的手里,小豹子便惬意的伸了个懒腰,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了舔他的手心,趴在他怀里睡了过去。
“你难道养过小豹子?”看他手法如此娴熟,方锦书不解的问道。
权墨冼失笑摇头,道:“怎么可能?为了供我读书,幼时家里养过好大一群鸭子,还养了两条大黄狗来看家。生下的狗崽子,都是我抱大的。”
“只是后来父亲去世,家里的族产被侵占了去,只剩下十多只鸭子。”说到这段过往,他的语气中没有黯然,只剩下一种彻骨的冷漠,好像在说旁人的往事。
方锦书敏锐的察觉到他心中的郁结,想到他日后在京中的传闻,果然不是空穴来风。
没想到他的少年时代,原来受了这些苦楚坎坷。这个时候,她总该说些什么,想了想道:“权举人不必放在心上,世态炎凉乃是人之常情。如今,他们不都得来奉承于你?”
“奉承?”权墨冼嘴角的笑容有些冷冽,眼眸如墨一般漆黑。
☆、第一百一十六章 卢丘
奉承?
当初中了贡元之时,他也是这样想的。
父亲去世的时候他还小,才不过刚刚启蒙。看着母亲大姐被族人欺负,便憋着一口气,寒窗苦读终于在乡试中拔得头筹。
卢丘这样小小的地方,能出一个举人,是大事。甚至,是整个泌阳县的大事,是县令在学政上的出色政绩。何况他不只是举人,还是贡元。
这个喜报,是里正领着官衙的人,敲锣打鼓的送到。县衙里还送来一百两银子,作为中举的犒赏。之后没几天,由山南东道学政大人亲自盖章的证明文书,就发到了他的手中。
这接二连三的好消息,让权大娘笑得合不拢嘴。四邻都羡慕她,有了这么争气的一个儿子。
如果说童生只能算是读书人的话,举人就是半步踏入了仕途,享有种种特权,在民间人称举人老爷。
不仅领着朝廷的俸禄,还能见官不跪。名下的田地、奴仆,也不用再交赋税和服徭役。
因为这等显而易见的好处,一旦成为举人,就会有人拿着田契来投。只要将田产土地挂在他的名下,就能免税,双方都有好处。
莫说在卢丘这样的小地方,就是在泌阳县,只要家里出了一个举人,日子眼看着就能好起来。
然而最初的喜悦过去之后,现实却很残酷。
权家的族人,只想着如何将他举人的身份压榨干净。
先是几个族老出面,带了一些不痛不痒的礼,假惺惺的来贺喜一番。接着在卢丘放出话去,权墨冼名下只能挂本族的产业。权家在当地是大户,摆出这等架势来,教好些人望而却步。
权墨冼不是那种只知闷头苦读的儒生,但权家以势相逼,他也只能暂且忍耐一时。和整个庞大的权家相比,他还不足以抗衡。
高芒有律法,但在卢丘这样的地方,宗法更高于律法。宗族之类的纠纷,只要没闹出人命,连县衙都置之不理。
一个维护宗族利益的大义,就能令他无法动弹。他若敢反抗,就是背弃家族之罪人,如同无根之浮萍一般,走到哪里都会受人唾弃。
除了忍耐,权墨冼便想着只要中了进士,就可扬眉吐气。因此,他愈发刻苦攻读。
可是,权家的人,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将手伸到了他的婚事上。
他们以为,自己就会如此听话,娶一个被安排好的妻子,就此被家族捏在手心中么?
燕雀焉知鸿鹄之志,他的眼光,从来就没有只局限于卢丘一地。甚至泌阳县、唐州,他都没有放在眼中。
那些散发着墨香的书本,告诉了他历史的兴衰、山河的秀美、文人的风骨。
他心中所装的,是经世报国的理想;眼睛所看的,是雄伟壮阔的京城,那个风云际会的政治中心,才是他一展所长的舞台。
而那些鼠目寸光的族人,想将他就此拴死在卢丘,这无疑于触动了他的逆鳞。
如果不是母亲拿出了那块玉佩,他也会用别的法子,从禁锢着他的那片土地上离开。都说故土难离,但他却走得没有一丝留恋。
见到他这样的表情,令方锦书想起了前世那个残酷无情的权臣。她的心里有些发憷,忙道:“左右无事,讲讲你的家乡吧!”
话一说完,她便在心中暗骂自己。
慌什么?
在前世,自己是太后他只不过是一介臣子;而今生,自己的父亲是六品翰林,他还只是未入仕的学子。
可能是因为眼下自己年纪太小,而他已经是快成年的男子吧。年龄身高上的差异,让她觉得处在了弱势地位,才会被他的情绪所影响。
听到她的声音,权墨冼收敛了心头的恨意。自己这是怎么了,在一名小姑娘面前失态。随即笑道:“我的家乡从京城往南走,有好几日的路程。你想听什么?”
“有什么特别的?”
权墨冼露出回忆的神色,想着那片将他养大的土地,他在那里渡过了整个童年直到少年。他不想再回去面对那些嘴脸,却对那片土地极其怀念。
他长大的卢丘镇,位于唐州的泌阳县。在那里,水质清冽的桐河弯弯曲曲的流淌而过,注入更加宽广的唐河。
唐州地处秦淮气候的分界线,兼南北之优点,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是一个难得的好地界。卢丘更因雨水充足,沟河纵横,水草丰盛,是放牧鹅鸭的好地方。
再加上沟河之内的鱼虾活跃,为鸭子提供了大量的优等食料,使这里鸭子所下的蛋,既多又大,味道特别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