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生锦+番外(92)

作者:天际舟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冰山 权谋 正剧 美男 重生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她便重生成了他的女儿。前世的债,容她还给他一个满门锦绣。未料到,前世手上沾过的血,变成了她灵魂中邪恶的另一半,成为她的一生之敌。点击展开

他嫌弃那络头发太过碍事,用修长有力的手指往后方撩去。这个动作,在不经意之间充满着诱惑的意味。若是被京中那些大姑娘小媳妇见了,恐怕会不顾形象的尖叫起来。

饶是方锦书一向对他心怀芥蒂,也不由得在心中哀叹一声,怎么世上有这样的妖孽!

他衣袍上的那些雨水,被热力熏得蒸腾起来。待身上烤得略干了一些,回身将之前随手放在地上的东西,拿到了火堆跟前。

☆、第一百一十三章 妖孽!

方锦书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剥了皮毛,已经烤得半熟的野兔!

她吃惊的睁大了眼睛,飞快了瞄了权墨冼一眼。

原来,他在遇到大雨之前,竟然就是在烤野兔么?连急匆匆找避雨的地方时,也没放下手中野兔。

感应到她的目光,权墨冼看了过去。却见她用手托着腮,柔软黑亮的头发披散在脸庞两边,两眼吃惊的看着自己。

刚刚一接触到他的目光,她又飞快的将眼睛移了开去。那神情,就好像受惊的小兔一般可爱。权墨冼敏锐的察觉到,这次方锦书看着他的眼神里,没有了之前藏着的敌意。

在火光的照映之下,她如同白瓷一般的肌肤染上了一层温暖的金黄色。面颊上有一层孩子特有的、薄薄的透明的细软绒毛,显得越发可爱。

这让权墨冼又一次想到,在老家卢丘时,家里养过的那些毛绒绒的黄色小鸭子。他的手,又开始有些痒了起来。

他收回目光,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野兔上。

原本已经快烤熟了,却不想遇到这场大雨。方才放在地上,已经沾了些灰土。权墨冼站了起来,捋起袖子,将野兔伸出山壁,就着雨水清洗了一遍。

洗净野兔之后,找了一根长度合适树枝也洗好了,重新将野兔穿起来。

权墨冼拿着穿着野兔的树枝,施施然重新坐下,就那么拿在手中放在火堆上烤着。原本应该做个临时的架子,但想着也快熟了,就不费那个劲。

他并非出自名门,眼下也没有接触过那些优雅的礼仪举止教育。但不知为何,在他的举手投足之间,充满着一种说不出的从容好看,如同行云流水一般。

方锦书在心头暗暗腹诽:长得俊俏、学问好,连烤个兔子这样粗鲁的事情都做得这样自然,果然是个妖孽!

芳菲坐在火堆前,好奇的看着他烤着野兔,问道:“权公子,你怎么会在这山里烤野兔?”

这个问题,也是方锦书想问的。

权墨冼慢慢转着手中的野兔,确保每一面都能被烤到,答道:“我在那边的松溪书院读书。”

“松溪书院?”这次是方锦书发问:“我记得离这里还挺远。”

虽然都是在北邙山中,但松溪书院在京城的正北面,出了安喜门马车再行驶上大半个时辰就能到。

而净衣庵在京城的西北面,和松溪书院之间,足足隔着好几个山头。而这两者之间,又没有什么交集,并没有直接连通的路。

如果想从松溪书院来到净衣庵,就要先下了山,走到净衣庵的山脚下,再上山才行。

所以,他是怎么来的?

权墨冼的脸上,飞快的掠过一丝可疑的红色。他假装咳嗽了几声,掩饰着心头的尴尬,道:“昨日先生教了我们骑射,所以今日午后我们就到山里来猎野兔。”

结果,他就那么追着一只野兔,也不知跑过了几座山头。终于逮到之时,才发现只剩下他一人,和同窗尽都走散了。

野兔跑得快,他在家中时也没有少干农活,幼时是漫山遍野跑着长大的。就算松溪书院重视御射之术,但同窗的体力像他那么好的人,委实不多。

跑了许久,他也觉得饿了,便将好不容易逮到的野兔就地正法。好在他不是那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那种文弱书生,剖个兔子没有任何问题。

这件事,着实有些丢脸。练习骑射,连弓都不知丢到了哪里,最终还是徒手抓住了野兔。

方锦书眨巴了一下眼睛,方才她要是没有眼花的话,她看见了什么?

堂堂刑部尚书,竟然会不好意思的脸红了?

这,实在是太过稀奇。

这次巧遇,权墨冼不再是那个周身绷得紧紧的少年郎,原来他还有如此有趣的一面。越是细想,她越是觉得好笑。实在是忍俊不禁,埋着头笑了起来。

权墨冼无奈的看着笑得浑身发抖的小姑娘,心中暗道:笑吧笑吧!我就知道,这件事若被人知道了,就是这个反应。

都是你这个死兔子!把你吃了真是一点都不冤枉。

芳菲没搞懂方锦书在笑什么,不过看着姑娘开心,她也高兴。

过了半晌,外面的雨势逐渐变小。权墨冼手中的烤兔,也变得金黄金黄,传出了诱人的香味。

盯着往下流淌着脂肪的烤兔,芳菲情不自禁的吞了一下口水。就连方锦书,闻到烤兔的香味,也情不自禁的抽了抽鼻子。

她们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吃了这么久的斋饭,虽然没什么不适,方锦书更不是嘴馋的人。但闻到这样许久不曾尝到的肉香,也口舌生津。

权墨冼从怀中摸出一柄牛角尖刀,手法娴熟的从兔子最嫩的腿上,割了两条肉下来,递给芳菲。

“我一个人也吃不完,见者有份。”他笑道,心中却想着:你们吃了我烤的兔子肉,总不会再将我的糗事说出去吧。

这叫吃人嘴软,用兔子肉封口。他得意极了,道:“四姑娘,你算不得修士,不用守戒律。”

确实,因为吴尚书说了句话,方锦书算不得佛门弟子。她只是暂时寄居在净衣庵,为英烈皇太后祈福。着僧衣僧帽,取法号,都是为了她在庵中行走方便,不显得那么突兀。

芳菲看了一眼方锦书,见她没有反对,便将兔腿肉拿了一条给她。见她接了,自己也高兴的捧着撕咬起来。

相比之下,方锦书就要斯文许多。

直接用手拿着吃烤兔,这也对她来说,也绝对是种新奇的体验。

刚刚拿到手中时,她甚至有种不知该如何下口的感觉。要像芳菲那样直接咬?她犹豫了片刻觉得自己做不到,那吃相未免太过不雅。

前世今生受到的礼仪规范,已经刻入了她的灵魂,她实在是做不到。

略想了想,才用水葱一样的手指,撕下一缕兔子肉,放入口中细细咀嚼。

条件有限,这只烤野兔连盐都没有放,更别提其他的香料。但胜在食材新鲜,权墨冼的手艺又很好,将火候掌握得极好。哪怕是受过一场大雨而中断过,也将野兔烤得外酥里嫩,吃起来香喷喷的。

☆、第一百一十四章 小豹子(八更求月票)

权墨冼也割了一块肉下来,放在手里慢慢吃着。看着对面两个女孩区别明显的吃相,不由心中发笑。

芳菲一看就是一只小馋猫,吃得嘴角流油也顾不上。将全幅心神,都投入到这条兔子肉中去,眼看着就要吃完了。

看着她的吃相,就会觉得眼前的食物格外香,权墨冼忙又割了一条给她。

而方锦书,哪怕用手拿着兔子肉,坐在一块不起眼的石头上,身后是支棱着的山壁,长发还披散着。她的仪态,也完美得无可挑剔。

她的上半身坐得很直,膝盖紧紧并着。一手拿着那一长条的兔子肉,另一手,一次只撕一小缕肉下来,放入口中慢慢咀嚼。

这个过程,她甚至都没有发出声音。

权墨冼不知道,这是她在宫廷里几十年而形成的优雅仪态。只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跟他见过的所有小姑娘都不一样。

在幼时,他觉得自己的大姐权璐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可跟方锦书一比,哪怕权璐是他的亲大姐,他也不得不说句公道话,实在是差得太远。

虽然权璐已经是谈婚论嫁的花季少女,而方锦书只是年方八岁的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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