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别来无恙+番外(13)

李君执仍旧冷漠:“今天就算了,我要走了。”

秦婉将手臂绕上来环住他的脖子,又送上一枚香吻,娇嗔道:“不许你走,今天不走了,好不好?”

李君执扭头躲赵婉吻的时候,目光恰好落在那张“烈日向日葵”上,心中不免触动,他叹了口气,声音放缓了些:“对不起,我又难为你了。”

“没有,你让我做什么都行。你走了才是难为我。”秦婉仍旧搂着他的脖子不松手:“就一晚上,好不好?我们喝点酒,聊聊天,好不好?”

秦婉不停地挑逗他。

“婉娘!”

李君执还是扯开了她的手:“我今天没兴致。”

秦婉的笑脸已经用完。

李君执在心里叹气,他还是疼她的,还是怕她心凉的,于是将她揽在怀里跟她说软话:“婉娘啊,你要记住,在美酒和美人面前不懂得克制的男人,不是好男人。而且啊,酒是穿肠的毒药,色是刮骨的钢刀……我可不想喝了你的毒药,又中了你的钢刀。”

他又拍了拍她柔荑一样的手指:“我真要走了,你想要什么只管告诉我,我下次给你带来。”

下次?下次是多久?一个月?三个月?

他都这么说了,她还能有什么办法?再耍赖皮就是打他的脸。

秦婉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好吧,你要走就走。不过我不要你带东西给我,我什么都不缺。你,只要万事小心就好。”

原来忍住不流泪是件这么辛苦的事。

他每次觉得心里有愧都会问她要什么。

曾经有一次他拉着这里一位姑娘喝交杯酒,正巧被她撞见。她生气了。他就说他要补偿她。她说,好啊,女人都喜欢珍珠,那我就要天底下最大最圆的珍珠。于是他笑着说,好,我下次来就带给你。

结果下一次他就真的带回来一颗八分大的珍珠,浑圆的珠身毫无瑕疵,光泽莹润,是世所罕见的珍宝。

她从他手里接过来时,他笑的云淡风轻。她知道,他神通广大,可也见识过他身上一道又一道狰狞的刀疤。这些已经愈合的伤痕,最深的曾可望见白骨。

自此,再不问他要任何东西。

“真的不要?”李君执再次问秦婉。

“真的不要。”秦婉笑着替他理了理衣襟,将头靠在他怀里听他的心跳:“我可不缺东西,全长安城的公子哥儿们削尖了脑袋排着队给我送东西呢。”

“好,那你保重。”李君执冲秦婉一笑,这就推窗而去。

他再次消失在无边无际的黑夜里,雪势渐小,可屋脊上的积雪仍旧是个阻碍,不过幸好高珩的马蹄声已经没了踪迹。

李君执早就预想过这样一天,他是见不得人的梁上君子,他是一身金甲的金吾将军。

高珩于东市的地界捡到了李君执扔掉的那盒蜜合香,拿在手上的时候只笑自己愚蠢。

不过手上总算落下点什么,若是听说谁家的姑娘被掳失踪,查起来,不至于毫无线索。

掂着手上的香粉盒子,他又觉得自己好笑,自己一个金吾将军,管宵禁巡防已经累个半死,竟然还操起刑部和大理寺的心来了。

真是疯魔了。

次日,辰正,穆忆罗方从秦婉的床上醒来,看着周身辉煌华丽的陈设,她有一丝晃神。

难道又穿越了?这次穿成了公主?

这时秦婉端着铜盆推门而入。她一看秦婉尺度骇人的着装,更加心慌,难不成是那个“公主”?

秦婉将铜盆在面架上摆好,才对穆忆罗讲话,声音冷冷:“你,起来洗脸!”

“姑娘。”穆忆罗恭恭敬敬冲她拱手作揖,“请问……我是谁?”

“哈?”秦婉冲她翻个白眼,“你有病吧!”喝酒喝高了神志不清的她见过,喝到忘了自己是谁的,还是头一回碰到。

“你快回来,我一人承受不来……”

穆忆罗:“闭嘴!”

秦婉不知就里,一听这话顿时火大:“你给老娘滚!”

穆忆罗这才发现,她不小心说出声来了。连忙赔笑道:“误会,误会,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999):主人……干嘛那么凶,人家就是想提醒你一下,你还是你啦。

穆忆罗:好了知道了。

“不好意思啊姑娘。”穆忆罗连滚带爬从秦婉床上滚下来,脸也没有洗,“我这就滚了,滚了!”

自己八成是喝醉了摸到平康里来了。这里的姑娘但凡长的稍微好看点的,脾气都不好。万万惹不得,最好是她们叫你滚你就滚,还得刻不容缓的快滚。

可她刚滚到门口,赵婉又叫住她:“等等!”

穆忆罗赶紧扶住门框,停止了滚动:“您……有何吩咐?”

秦婉上下打量她,这张脸的确是很漂亮。还是那种纯白的漂亮。

难道他就喜欢这样的?

她道:“你很漂亮。”

“你也是。”

穆忆罗呵呵笑着,突如其来的夸赞让她毛骨悚然。多年积累的看剧经验告诉她,当两个漂亮女人开始互夸的时候,接下来往往会有一场穷凶恶极的口水甚至抓挠大战!

秦婉当然猜不透她在想什么,问她:“你在想什么?你很害怕我?”

“没有没有!”穆忆罗矢口否认,“姐姐太美,让我无地自容。”

被人夸赞自然开心,秦婉闻声一笑,却又问她:“你有心上人吗?”

穆忆罗:“嗯?”

自己昨天晚上对她做了什么?怎么突然问这么隐私的问题?

见她不答,秦婉不死心再次发问:“我问你,你有心上人吗?”

穆忆罗搔着后脑勺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本来对李君执那个混蛋有过一丝好感,可是昨天他的所作所为彻底凉透了她的心。果断pas掉!

还有昨天那个骑马的红衣服帅哥,气质容貌都是极品,留给她的印象倒是十分深刻,不过他给她感觉却是莫名其妙的伤心和难过。要是心上人给人的感觉只有心痛,那她宁可不要。犹豫了半天,忍痛pas掉!

还有江九岸,男演员的外表,公务员的工作,邻家大哥的人品,不错,不错,非常不错。但是要谈及自己对他的感觉,那就是,大雄之于哆啦A梦吧。朋友的没法再朋友了。

秦婉疑惑:“这种事情,需要考虑很久吗?”

穆忆罗哦了一声,两手一摊:“那就是没有吧。”

秦婉:“没有?”她竟然不喜欢他?赵婉不懂。她觉得全天下女人都应该觊觎他。

“罢了。”秦婉摇摇头,“你不过是个情窦未开的小姑娘,不懂得什么叫做喜欢。”

第10章

“那什么叫做喜欢?”穆忆罗问,在这方面她的确存疑。因为即使在二十一世纪她也从未真正对谁有过很明确的喜欢。

秦婉看着她灵鹿一样湿润活泼的眼睛,厌恶渐消。

“喜欢就是……”秦婉想到李君执,唇角不自觉上扬。

“很简单。比如说,有一个男人,在一天早上,他醒来的时候轻轻吻了我的脸颊。我分的清吻与吻之间的差别,他的那个吻是丝毫不带欲望的吻。你知道那种感觉吗?我甚至觉得他就是我的丈夫,现在我和他双双躺在自己家中,而不是平康里。他走之后,我渴望再次与他见面,而且那种渴望像火一样越烧越旺,烧的心里难受。那时我就知道我已经喜欢上他了。”

“小姑娘,你吻过别人吗?有人吻过你吗?”

她摇头:“没有。”

秦婉一怔,心中狂喜,也许李君执并不喜欢这个小姑娘。

因为亡命天涯,所以他从来不是只看不吃的人。

那就太好了,现下秦婉眼底欢喜的渗出蜜来,不是情敌,她就不由自主以过来人的身份开始教导穆忆罗:“小姑娘,如果你喜欢了一个人,又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就去吻他吧。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穆忆罗点点头,不过不敢苟同,毕竟这事还是得看脸。

当时秦婉凭栏而立,于人头攒动的大堂之中一眼就相中了那个一表非凡的男人,起初只因为他的皮相。

后来喜欢上他的声音,喜欢上他的头发,喜欢上他浑身深浅不一的伤疤,甚至喜欢上他的来去匆匆与行踪不定……

某天清晨他还没有离开,秦婉看着他婴孩般熟睡的脸孔,觉得有种家的感觉。

他于睡梦中呓语:“梁凝,报应是不爽,但是浑身罪孽的人也想救人。若是我能救下我手里的这个女子,我愿意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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