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坟头草又高了+番外(32)

作者:皮皮西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时代奇缘 情有独钟 前世今生 都市异闻 主角:简落,该隐 ┃ 配角:甲乙丙丁午己庚辛壬癸 性感女大学生,在线跳河。简落在停尸房睁开眼睛,然后成了地狱使者,专门带死去的人返回阴间。后来成了死神该隐的专属狗腿——先开始觉得他无所不能,轻而易举搞清了雀妖身世;再觉得他神通广大,勾勾手指让杀人犯束手就擒后来觉得他过于冷淡,兄弟犬神的姻缘也不帮忙改改点击展开

李延卿缄默不言,想必是惊吓过度。他垂下眼睑,一口一口将肉夹馍吃了,甚至还打了个饱嗝。气氛很是尴尬,连日光都在窗边畏畏缩缩不敢进来了。

半晌,还是他打破了沉默,口气奇怪地沉静:“养父虽然待我不好,但总归是养我这么多年。如今他死了,我却没有一丝悲伤,我应该就是他们说的白眼狼吧。”

白瑾清脆地笑起来:“大概是待在一起久了,你越来越像我了呢。”她迈着轻快的脚步过来,直到两人四目相对,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继续说:“白眼狼配白眼狐狸,瞧瞧,我们这不是天生一对嘛?”

这反问句没有回应,也没有否定,但却被牢牢记在了李延卿心里。他按照指示将尸体处理掉,又把屋子洗了个干净。将这些办妥已经是半下午都过去,白瑾却自始至终都坐在窗棂上,时不时投来惬意的目光。

“你没吃饱?”在被连续看了十分钟后,李延卿鼓起勇气问,“我是不是你的下一顿饭?”

白瑾动的时候没人看得清,总之她一下子出现在他面前,手指还在少年的心口打着圈圈。她舔了舔嘴唇,附在他耳边道:“我的确没吃饱,不过嘛……看你是因为喜欢你,不是要吃了你。只要你不背叛我,我是不会动你的。你看,延卿,妖怪的字典也有例外,而且每个妖怪都有。”

接着她话锋一转:“晚上有庙会,我们一起去玩吧?”

晚上的确有秒回,村里长者们觉得最近晦气事太多,便定于月圆之日进行祭祀活动,一来驱驱邪气,二来安抚人心。对于孩子们来说,庙会最大的功用却是吃喝玩乐,前两日李二狗等人就在议论此事了。

李延卿以为白瑾素来喜独居,没想到居然对庙会感兴趣,便欣欣然准备带她去了。他甚至从柜子底部翻找出唯一的正装来(村头煤老板的儿子不要了丢掉的)。齐齐的肩线,从左笔直拉到右边,料子还算上乘,用水浸湿后晾一晾也挺平整,灰头土脸的小男孩摇身一变,竟有几分书生门第的气质来。

“好看,你就穿这个。”白瑾挑眉而笑,不知从哪里拿出副圆框眼镜给他。至于她自己,出门捣鼓了片刻,进来时已经一身小旗袍。

实不相瞒,本来就没怎么见过美女的李延卿看得呆了——袍子剪裁得当,勾勒出女性玲珑的身段来,而那头打卷的长发,已经规规矩矩盘在脑后,额前剩两丝俏皮的鬓发,好生漂亮。

于是穷酸小子和富家小姐的奇妙组合就此诞生,还一步一步往庙会去了。

按照惯例,庙会由祭祖和游园两个部分组成。祭祖主要是老一辈的人主持,而游园则是年轻人的最爱。河边的整条街都会被拿来当游园会场,就连替人算命的骗子都会来占个地,准备大赚一笔。白瑾好像是第一次接触这种场合,特别高兴,就差没把狐狸尾巴变出来一直摇了。

熙熙攘攘的路人,冷清的天幕混杂着人间灯火,全都映在那双眸子里。这样一看,一万年也不过弹指挥间。

“这里是不是只有糖人卖?”她挑着柄小白兔灯笼,转头道,“延卿,我想吃兔子。”

李延卿一愣,随后正色:“卖兔子的在我们这里叫赶集,一般在早上;晚上这个叫庙会。”

他的后半句被吞没在算命先生的吆喝之中,那人每回庙会都出来骗钱,今日可能是采用了新的营销手段,坚称“抽签免费,算命算缘,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我算不到!”声源处小小的一方桌子,已经

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人。

按村子里的习俗,小孩子不宜算命,李延卿就让白瑾单独去抽签,自己在后面站着等。白瑾提溜下旗袍边儿,灵巧地穿进人墙里去,不一会儿已经稳稳当当坐在客人位置上,拿了签筒准备开始摇晃了。正好不远处有人在放鞭炮,噼里啪啦的声音和签子摇晃的节奏合在一起,最后细细小小的一根从签筒中落出来,写的是她的命理。

李延卿不见了。

白瑾再三回头确认,身后全是陌生的面孔,说着在后面等的那个人却不知去向。她于是故意放放慢了动作,连看签文都是一字一顿。这样或许下次转头时,能确认方才是自己眼花,李延卿依旧是五颜六色的人群中寡淡的那一个,正用抱歉的眼神注视着这边。

然而并没有。白瑾都把签文翻来覆去品味无数遍了,连后边儿阁楼上的人都审视了个清楚,要找的人仍然踪影全无。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眼前的一切顿时变得索然无味,就好像上等佳肴却没放油盐一样。算命先生看着是个水灵的姑娘,只是眼神也忒彷徨了些,便准备了一肚子话替她指点明津,谁知道姑娘脾气不小,突然将签子往桌上一扔,起身便要离开。

“诶小姑娘,我还没给你算命呢……”算命先生在后面喊。

白瑾骂出了狐生第一句脏话:“算个锤子。”

她从算命铺子出发,来来回回将庙会翻了个底朝天,也不是很明白自己在干什么,连水果商放在脚边的萝兜都打开来看了。距离事发已经过了大半个小时,人应该能跑得挺远了。身为狐狸,追踪猎物应当是长项,找到他应该是举手之劳。但现在不知怎么回事,表面上焦急寻找,潜意识里却总有刻意在作祟,与其说是力所不能及,不如说是故意找不到。

找不到好啊,让他走吧,千载难逢的逃跑时机。就让他撒开双腿,能跑多远跑多远,再也不要回来。

白瑾坐在河岸边上,鼻尖凉凉的。夜很静,让她想起小时候山间的月亮。狐狸敏感多疑,还独来独往,可也有判断失误的时候。比如她的第一个朋友也是狐狸,对方为了修成人形设计拔了她一条尾巴,友谊破裂。再比如上一个跟班,五六十年对人类来说不是挺长的情谊了吗?然而他见钱眼开,将白狐的消息卖给了村里的猎人,才导致后面的惨剧。

“既然他们如此,那李延卿也一样,自己又何必悲伤呢。”她想了想,这样安慰自己。

风一阵又一阵地吹过去,飘来不寻常的气味。白瑾灵敏地转身,刚好避开致命一击。清风霁月之下竟有一道银光,她顺着看过去,对方以更大的力量扑过来,她犹豫了一瞬,没有还手而被扑倒在地。镶着金属边儿的圆框眼镜,眉眼硬朗,仔细看头发有点花白,颇有点欧洲绅士的特征。

然而这个人用匕首钉住了她的尾巴,剧痛正从四肢蔓延开来。

白瑾并不挣扎,只是静而空洞的看着天空。男人的泪滴到她脸上,慢吞吞地滑下去,好像她也在哭似的。

“你杀了我父亲、我的朋友,所有的家人朋友都被你杀了。我替你卖命这么多年,牺牲了一切,而你……而你居然……我还没死,你就去找下家,你就!……你就去找别人了……”语罢他抽出匕首,又插进另一条尾巴中,雪白的毛一下子被染得殷红,空气里弥漫着铁锈味。

“我杀你父亲,是因为他酗酒成瘾,喝醉了不知轻重要掐死你。你的朋友,如果拳打脚踢也算朋友的话,也是因为先动手要杀我,我才还手的……”白瑾吃力地吸了口气,感觉又一条生命从身体中流逝,“我以为,我不算你的家人,但这么多年了,至少是你的朋友。”

“那你为什么去找别人?”男人摇晃着她的肩膀,近乎崩溃地大叫,“我还没死……我还可以陪你很久很久,你为什么就抛弃了我,先去找别人了……你说好只和我在一起的呀……我卖了白狐,是我卖了白狐,这么一只愚笨的生物,怎么配和你在一起?你只能有我,只能有我……”说到后面竟像被抛弃的小狗般呜咽着,双眼却红得仿佛能瞪出血来。

白瑾从头到尾都安静地看着她,没有喜怒,甚至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等他将匕首对准她心口时,才终于哑声道:“我没有说过那些话,也许是什么产生歧义了吧。你走着,就在歧义上走得很远了。可是你肯定是要死的,我的路还很长,需要像你一样的人替我做事。如果这样的事实伤了你的心,我很抱歉,但我无能为力。”

她平铺直叙地说完,目光里晕开一层薄薄的忧伤,很快消失不见了。

这番话将男人不断积累的情绪推向顶峰,然而一切就在最盛大也最绚烂的顶峰处戛然而止。他的身子猛地一震,然后不敢置信地想要转过头去,却僵硬在原地无法动弹,像雕塑一样定格。而高大的身形背后,逐渐露出一个提着兔子的少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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