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坟头草又高了+番外(31)

作者:皮皮西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时代奇缘 情有独钟 前世今生 都市异闻 主角:简落,该隐 ┃ 配角:甲乙丙丁午己庚辛壬癸 性感女大学生,在线跳河。简落在停尸房睁开眼睛,然后成了地狱使者,专门带死去的人返回阴间。后来成了死神该隐的专属狗腿——先开始觉得他无所不能,轻而易举搞清了雀妖身世;再觉得他神通广大,勾勾手指让杀人犯束手就擒后来觉得他过于冷淡,兄弟犬神的姻缘也不帮忙改改点击展开

然后问题来了,自己身后冻得很冰棍似的,还湿淋淋的一坨是什么东西,白瑾吗?

四周静悄悄的,只有凉意在身上蔓延,白瑾伸手抱住了他,热量便从这边一路狂奔涌过去,她像是考虑到了他的疑惑,疲惫道:“我有点冷,别介意。”

这大雪纷飞的寒冬,这姑娘竟然不穿鞋。

李延卿听罢,嘟囔道:“我倒是不介意你冷,但你告诉你老爹你和我抱在一起睡了一晚上吗?”然而回应他的只有均匀呼吸声,她总是这样,对自己出奇放心,是不是没有听说过市面上流传的人/贩/子骗局?

“可是陪我度过这么长岁月的人,只有你啊。”白瑾说梦话了。

又过了一阵,连虫鸣都隐匿之后,悲伤濡湿的感觉渐渐消失,火炕持续为两人提供着暖意,一直到天明。李延卿在澡堂老板粗声粗气的抱怨中醒来,也不太明白澡堂老板叽叽歪歪的“偷鸡贼都偷到本大爷头上来了?这傻小子晚上也不知道长个心眼”是什么意思。

彻底清醒才晓得,昨夜里留着过年的鸡少了两只,血印子一直从后院儿通过自己的房间往树林子里去了。李延卿换下睡衣,被背后血红色的一大片红色吓得脸色卡白,在不为人知的小水沟深处处理了睡觉穿的背心。

从此之后,他不仅得裸/睡,还得锁上房门——防止自己梦游又去偷鸡,而且还不知道把鸡藏在哪了。

白瑾则是变本加厉喜欢来串门了,每次都一言不发地进来,和他共享一床被子,然后在天亮前悄无声息地离去,以至于开春时有一天她没有来,李延卿反倒很不习惯,失眠了一宿还挺担心。他专门抽时间去狐狸洞找了,然而那里空荡荡一片,连浓郁的狐狸味都没有了。

回到村子里看见中心广场围了许多人,便也去凑凑热闹。

住在村口的屠夫把菜板搬来,放在大青石板上。咋的了这是,要表演大石碎胸口了?

李延卿疑惑地往里挤,这才看到菜板上白花花一坨,是一只被绑了四脚的狐狸。狐狸有气无力地躺在菜板上,已没了求生欲望。而屠夫已经迫不及待举了刀子,蓄力往狐狸脖子剁去。那力道,便是吕布的方天画戟,也一样断成截截的,何况是仅仅是只狐狸。

血撒花一样在周围落了个大圈儿,前排王姨在讨论狐狸皮能卖多少钱,屠夫的妻子则在问餐馆的人狐狸肉可否用姜蒜去腥。

狐狸痉挛了最多两秒,就瘫软在菜板上了。那身泛着光泽的毛现在脏兮兮的,歪七竖八地拧成一撮,别提多黯淡。它却是至死也不肯闭上眼睛,琥珀一般的眸子,倔强地印出一个人影——白瑾站在人群中,小小的个子快要被淹没。

她就那样站着,没有言语也没有表情,倒是泪水混着春雨,打脏了白瓷的面庞。

李延卿眨了眨眼睛,却找不见人了。

那晚他翻来覆去无法入睡,脑子里全是白日的场景。估摸着接近零点时,窗户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他心中本就悬着的石头悬得更高了。

白瑾进入被窝的动作极其缓慢,静默了一阵,隐约能听见啜泣。

“延卿,我的狐狸死了,我没能救她……”背后的人上一秒在哽咽,下一秒在嚎啕大哭,像极了这个年龄痛失爱宠的孩子。

李延卿不能转身,只得用言语安慰道:“你别哭……”

女孩子的泪水比泄洪还猛:“呜呜……狐狸……我最近没有吃饭,没有力气救她……”

这下他更不知道如何是好,心里斗争了半天,一咬牙翻了个身。白瑾顺势揪了他的领子擦鼻涕,动作别提多流畅了。眼泪顺着她的脸斜着扑棱到枕头上,眼白化为金棕色,瞳孔则是黑漆漆的一溜,和悲伤的夜融为一体。这就是个一碰就碎的娃娃,让人怎么看怎么不忍心。

“真的……你别哭了……”

“你再哭……你再哭我就!”

“我就当你的狐狸!”李延卿憋道。

白瑾把最新出炉的鼻涕也抹到他领口上,总算说了句人话:“我……我不要狐狸……你不能当我的狐狸……人都是要变心的,你不能当我的狐狸……以后就没有人天天陪着我了……”

“那我像你的狐狸一样天天陪着你,行吗?”李延卿脱口而出,他的本意是好兄弟一生一起走,苟富贵无相忘,谁知道白瑾目光炯炯地抬起头来,问:“真的吗?一直陪着我,像我的狐狸一样,一生一世都不离不弃?”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对方已经抱住了他。黏糊糊的鼻涕就在两人之间来回腻歪,她也毫不在意。那样全心全意的拥抱,就像世间成千上万的人堆里,我却只有你。李延卿看着那双流光的狐狸眼睛,不知怎么的,一下子就拒绝不了了。

“作为交换,我会尽可能地保护你,满足你的心愿。你睡觉吧,我自己伤心一会儿。”

李延卿半懂半不懂的,没有立刻睡着,反倒在心里打起了总结。

今夜过后,毫无疑问的有两件事。

一是白瑾吧,当真是只小狐狸,他懂。

二是比起郑重许下的海誓,世界上很多山盟其实是随口一说。随口一说,不小心就一语成谶,他当时不懂。

第31章 【30】

李延卿就此卷入了一宗波诡云谲的事情之中。据说屠夫一家把狐狸肉红烧了,完整的皮毛则送给早就迫不及待的王姨。然而这顿大餐过去没两天,屠夫半夜突然提刀砍了自己妻子,接着用同样残忍的说法杀掉两个孩子,最后干脆了断地把刀往自己脖子上一抹。据说他死的时候还怒目圆瞪,应该是失了心智。

而王姨则鼻血不止,以为是狐狸毛燥火,赶紧把它扔给了路边乞丐,隔日便见乞丐痴笑着,见人就咬,不消多时便痉挛而死。这件事在村子里反向不小,大家都说那狐狸怕是山间灵物,伤害它的人自然要遭报应。

李延卿不敢问白瑾狐狸的事,只能默默好奇。每天晚上白瑾都会准时出现在窗户外面,雷打不动地问上一句:“我能进来吗?”她最近瘦成皮包骨头,粉脸蛋都没啥血色了,由是激起了他男生的保护欲,具体表现在以前被窝五五开,现在三七开。

睡到一半,白瑾闷闷地问他:“我是吃人的妖怪,你不害怕吗?”说着还把沾着血的手伸出来挥了挥。

“你今天心情不好吗?”李延卿答。

不解渐渐从那双狐狸眼睛里冒出来,他又补充道:“你心情好的时候不会问这种问题的,遇到什么事情了吗?”

白瑾活了百年,问过无数跟班这个问题,却从未见过这样回答的,料想这少年是被自己容貌迷了心窍,也不再多说,便侧头睡去。狐狸耳朵何等灵敏,怎么也不会错过那句“你不是吃人的妖怪,你只是白瑾。”

微妙的转机是在次日清晨,她迷糊地睁开眼睛,正对上一双纯净的眸子,连虹膜里都映着阳光。

“你瘦得好厉害,你叔叔不在肯定没吃饱吧。我给你带了好吃的!”李延卿笑得时候露出两颗大板牙,颇为兴奋道,“像我们这种孩子,这肉夹馍一年也不一定吃得上,你一定要尝尝!”

白瑾抬眼,见他笑容虽开心,脸上却紫青一片,着实狼狈了些。莹白的手指就这么轻轻碰到淤青之处,带着初雪的凉。清晨发生的一切都倒流过来,原来他去拿私自攒的钱去买肉夹馍,被养父撞个正着,养父心情欠佳,又喝了点儿晨酒,见他偷跑出来就动了粗。

亏得他将肉夹馍死死护在怀中,才顺利带了回来。

“你不吃?”白瑾略带戏谑道,“不是说一年都吃不上一次?”

李延卿头摇得像捣蒜:“不吃,专门给你的。”

白瑾掂量着那目光有几分真诚,犹豫片刻,还是试探着咬了一口。人类的食物向来和狐狸口味犯冲,她的笑忽然就变得很僵硬,还是崩住了脸皮,含混夸了句“味道还不错”。也就在这时,养父砸开了门,本是被邻居嘲讽了来出气,却发现房间里坐了个冰肌玉肤的小姑娘。

“你这王八羔子!”未等他抡起胳膊,身体已经翻到过去。大片殷红随即从胸口冒出来,给麻布马褂换了新的花样。刚才还怒气冲冲地人,这会儿抖了两下,不动了。

“肉夹馍还是你吃吧。”白瑾把玩着手里的心脏,冲这边扬了扬头,“我吃这个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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