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六年:甜宠反派小娇妻(74)
“渡轮还早呢,这么早起来?”朱莲青见她坐在门口,就扬声道。
林校抹了抹脸,将脸上的睡意都抹开,走到朱莲青身后,将花生一颗颗地自根部摘下来放在后面的篮子里,摘的时候还将泥都弄掉。她这活干起来很利索,很快地就将挖出来的花生都摘得差不多。
朱莲青很快地就锄完了一排地,见女儿在身后忙得满头是汗,便停了下来,坐在一边的地上歇着,“歇会儿吧,去洗洗脸,不要摘花生,早饭煮好了,你去吃早饭。”
林校也学着她的样子坐在花生的残枝枯叶上,“姆妈你歇着点,明天再弄也来得及,别一次性弄完了,要累着的。”
朱莲青喘喘气,手也抹抹脸上的汗,“嗯,我晓得,我再弄一排地,还有两排地等明早起来再弄。今年的蕃薯长势挺好,要不要磨点蕃薯粉?”
林校立即就看向另一块地的蕃薯,看样子是长得好,“好呀,反正这么多蕃薯我们也吃不完,就磨粉,到时我陪着你一块儿洗。”
朱莲青摇头,“哪里用得着你洗,这村里帮忙的人多的是,都是你帮我,我帮你,用不着你来洗。”
林校想想也是,“姆妈,要不今天你跟我一块儿去镇上看看?”
朱莲青拿着锄头站了起来,“不去不去,我去镇上干什么?你去吧,擦擦身上的汗,收拾一下再去镇上。”
林校慢慢地站起来,“姆妈,你真不去看看?镇上可比乡上还热闹。”
朱莲青挥起锄头,稳稳当当地又锄起花生来,“ 你当我是小孩子不成,还要去看热闹?你有事就去,别顾着我。”
林校吐吐舌头,“那我吃早饭去了。”
朱莲青用着锄头将落在地里的几个花生也给挑出来,“多吃点,早上要多吃点,不然不经饿。”
林校捧了盆水先擦了擦身子,再换了身衣服,姜黄色的拼接连衣裙,中间拼接的布料竟还是红的颜色,红与姜黄的颜色,极是亮眼,落在林校身上,竟衬得她明艳万分。
早饭是稀粥,林校就着咸菜吃了五小碗,这才出了门,有时候她想想没有手机真不方便,这年头最普遍的联系方式是写信,要是紧急的事,就得拍电报,毕竟不是每人家里都有电话,更别甭他们村里的人了,大队里是有电话,但是那信号不太好。
林校心里急,就想着早些儿与林国清见着面,等真的把事情定下来才好,她现在就巴不得能长了翅膀去镇上,偏还得搭渡轮过去,而且是最早班的渡轮。
柳思宏见着林校这么早班过来,到有点惊讶,“你这几天是怎么了,怎么都这么早?”
林校掏出两毛钱给柳思宏,又接过柳思宏递过来的船票,她将船票往包里一放,“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你知道不?”
柳思宏撇撇嘴,他就是天天给他爸用这句话来鞭策着早起,“怎么要去镇上,想去镇上逛逛?”
林校眉头略皱,“你不口干?”
柳思宏真是从鼻孔里绷口气出来,“你这个人,真是的,说两句半就不行。”
林校微翻白眼,走进了船舱,最早班除了要去乡上卖东西的人真没有几个人,船舱显得有点空荡。她寻了一个靠角落的位置坐下,又跟几个相熟的人打了招呼。
不过林校这样见天儿的不在村里,免不了让人说几句闲话,但当着林校的面,他们自是没说什么,有些人就爱背地里说闲话,当面是什么都不说。
林校早年住在村里,早就知道村里人的劣根性,所以她打算等有一钱,就不再住在村上,带着姆妈到镇上住,再不济也得到乡上住。
从上村到镇上,几乎花了半小时。
船靠近了码头,码头上靠着好几艘渡轮,还有些许渔供船,几乎一踏上码头,就能感受到镇上的热闹情景。
第六十九章
林校站在船头,望着码头上热闹的光景,竟有些激动。
见她迟迟未上岸,柳思宏以为她不敢上岸,就催了一声,“喂,你不上岸了?”
林校听着这一声催,就立即上岸。
她这才上岸,就见着往搭着另一艘渡轮过来的林国清从渡轮里上岸,他跟昨天又不太一样,穿着竖条纹短袖衬衫,再配了条牛仔裤,当然,牛仔裤还是大喇叭那种,而且裤腿很长,她都怀疑这种长裤能扫地,当拖把是挺好。
林国清看向她,“你来得挺早,我还以为要等你下班船过来。”
林校朝着他露出笑脸,大踏步地走向他,“办事就要趁早,我怕你来得早,就早点过来,让老板等总是不太好。”
林国清早就领教过她的伶牙利嘴,此刻不介意她的调侃,“早饭吃了吗,一起去吃个早饭?”
林校刚想说自己吃过早饭,可想着办事总要两个人一块儿,难道让她看着他吃完早饭再去办事?想象那画面,她就觉得好像有点傻气。
她考虑都不用考虑,当着林国清的面就说道,“好呀,一块吃个早饭,你知道哪里有吃?我对镇上不太熟。”
林国清眼里带笑地看着她,“你对镇上不熟?”
林校这重生后脸皮就挺厚了,面对这样的话,她还是面上一派自然之色,“我小半年没来镇上,别说是镇上了,就是乡上如今变化都快得很。我这半年没来,镇上也不知道是变成什么样了。”
柳思宏将缆绳弄好,一抬头就见着林校跟中村的林国清一起走,让他颇有些意外。林国清是董伟的亲舅舅,如今林校跟董伟不处对象,到是跟林国清走在一起,这让他不由得多留意了几眼。他心里忍不住就有了种猜测,难道是林校跟林国清好了,才跟董伟 断了?
他想着想着就笑了起来,迫不及待地想看看董伟知道这事后的脸色。
董伟呀董伟,每天摆着一个上村就他最行的样子,实在是让他看不惯。
林国清听着林校的话,还真让她的歪理给说中了,不光是乡上、还是镇上,半年来都有了明显的变化,老旧的路都在新修中,很快就能将街面焕然一新。上了码头,是条宽阔的渔港马路,这条渔港马路一直贯穿整个镇子的外围,算是如今镇上最宽的马路。
如今外城区还未发展起来,镇上的中心还在老城区,特别是公园对面林立的店铺,这里不光有私人开的铺子,还有百货公司,百货公司边上还有家新华书店,从新华书店再过去,还有幢医药大楼。医药大楼一层是卖医药大厅,再往上一共是四层,这四层医药公司职员分配到的房子。
铺子周边都是民居,有自建的民居,也有单位建好分配给职工的套房。老城区的居民们都以城里人的身份为自傲,便当村里上来的人都是乡下头人。
就林校与林国清走在一块儿,没有人把他们当作乡下头人。林国清往早餐摊前的简陋小桌边一坐,就扬声让摊主来一份烧饼夹油条,再一碗紫菜汤, 里面放了点小馄饨。他这一点早餐,就看向慢慢坐在跟前的林校,“你要吃些什么,自己点,别跟我客气。”
林校想了想,就要了个烧饼,并不打算夹什么油条还有花饺,汤嘛自然还是紫菜汤。烧饼里面并没有花样很多,只放了猪油与葱花,外面烤得极松脆,咬一口在嘴里,葱香满口,再喝一口紫菜汤,紫菜只有一点点,并没有太多,但能喝得出来紫菜的味道,很鲜,还有一点虾皮。
林国清看她一眼,“够吃?别跟我客气。”
林校笑眯眯,她都为自己发愁,“我没跟你客气,有什么可客气的,为了这点客气我还要饿着我吗?”她低头就接着吃起来,生怕他再问,这心儿就砰砰跳的,都是心虚。
林国清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还没吃完,肩头就被拍了一下,他抬头看去,见着是同学韩中雷,当下就问道,“吃了早饭没,要是没吃,一块儿吃?”
韩中雷摆摆手,朝着林校这方面看了两眼,脸上就带出几分笑意来,“国清,这小姑娘是谁呀,都不替我介绍一下?”
林校知道韩中雷,当然还是上辈子的事,就听说过韩中雷的事,他跟林国清一起发展事来,后来因着烂赌,将他自己的产业输得一干二净。她对这种烂赌的人着实没有好感,尤其是见着韩中雷打量她的目光,更像是在看一件什么漂亮的物件,这更她更不舒坦,但她面上并未表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