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六年:甜宠反派小娇妻(73)
林校笑得傻乎乎,“姆妈,有你真好。”
朱莲青到有些奇怪,双手抬起她的脸蛋,仔细地瞧着,“今天怎么了,是不是碰到什么事了?”这么的粘人。
林校往后退着坐在自己的床里,“没有,我一点事都没有,连中暑都没有,姆妈,林国清要开卖衣裳的店铺,让我去帮忙。”
“这是好事呀,”朱莲青顺口就说了,不过,她马上就反应过来,眉头略皱了一点,颇有点迟疑,“他这事,林桂芳晓得不?”他们家跟林桂芳这点纠葛,要是女儿帮着林国清干活,会不会……
林校摇头,“她还不知道,不过我跟林国清提起过这事,他说让我别放在心上。姆妈,我觉得这事还不错,我想去试试。”
朱莲青还是没能放心,“你真想去试试?”
林校想拿出自己的草稿本子来,就去翻随身的挎包,这一翻才发现她把自己的草稿本子落在林国清那里,手就一拍自己的脑袋,这时候要有电话得多好,她可以打个电话给林国清,让他明天带上草稿本。现在她难不成还要跑一回中村?
算了吧,她是懒得再走了,自己往窗台上翻了翻,嘴上回着朱莲青的话,“反正在家里没事干,还不如去试试。我想挣点钱,挣多多的钱,到时候我们住镇上去。”
朱莲青并没有把这事当一回事,到也没有打击女儿的积极性,“那好呀,到时我们就搬家住镇上去。”她就这么一说,并没有太当回事,毕竟现在的人都不乐意住镇上,就算是出去的人还得回家来。
可林校知道上辈子的发展,后来村里都没有人住了,几乎成了个空岛,也就是有些念旧的老年人没有搬走,后来岛上搞民宿,就连这些老年人都搬到镇上住。“姆妈,我还有没有本子?草稿本子?”
朱莲青走出里间,将土豆一个个地削了皮,“你昨天不是用过一本,用完了?”
林校往衣橱底下拉出一个箱子,箱子上头积满了灰,她小心翼翼地打开来,里面全是她以前念过的书,往书里翻了翻,还真找着一个草稿本子。她连忙将草稿本子拿了出来,本子有点发黄,有一点点的霉味。
林校看着自己念初中时用过的草稿本子,不由唏嘘,她就是爱漂亮,念书什么的都从来没怎么放心上,开始还想过要考中专,毕竟考入中考,户口都能转性质,而且中专毕业后还能分配工作。
她想的是好,可事实很残酷,她没考上,成绩只够上高中,上完高中还得上大学,这么漫 长的时间,她就没了兴趣。这年代的中专生比大学生还要吃香些,毕竟读三年毕业就有份工作,还能转户口,这两样就极为诱人。
她现在就算是想考,也只能去参加高考,毕竟中专只接受应届,不接受往届。她寻思着自己将来是不是再去读大学,好像她这个初中学历太低了些,有点扛不住将来的社会变迁呀。
但现在她就只是有个想法,并没有具体的实施计划,就算要去学校,她现在也没有空,总要把事情办出点成绩来,把店铺开得稳当些,她再去考虑这些事。
朱莲青削完了土豆皮,还没听到里面的动静,以为林校没找着草稿本子,就进了里屋看,没想到林校拿着根圆珠笔在本子上画着。
她有些讶异,“阿校,你在画什么?”
她知道的,女儿林校画画挺不错,还受过老师的夸赞。
第六十八章
林校抬头朝她一笑,“姆妈,你看我画得好吗?”
朱莲青拿过来一看,就算是不懂画,她也看得出来这是女人的身影,身上画着的衣裳,是她平时没见过的样式,短短的上衣,竟露出了肚脐眼,下面的裤子竟是高腰的,但裤子非常短,能露出大腿来。“这、这是……”
林校停了笔,将圆珠笔套上笔套,“要是有颜料笔,我能画得更好看些,现在这些只能看得出来圆珠笔的蓝色,好像太单调了些。”
朱莲青就算是没怎么见过世面,此时她有了种预感,“这是要做衣裳的样子吗?”
林校笑着点点头,“姆妈,好看吗?”
朱莲青面上露出复杂的神情,瞧着画上人物露出肚脐眼,一下子还没办法接受,但她没想打击女儿的各种积极性,将话稍微往委婉了一说,“这好看是好看,好像稍微短了些,要不要画长些?”
林校并不介意,“姆妈,大城市的姑娘们早就这么穿了。”
朱莲青才不管大城市的姑娘怎么着,本质上她觉得姑娘家打扮得漂亮是正常的事,但要露出肚脐眼什么的就有点不太能接受了,“你可不能这么穿,知道吗?”
林校颇有些讶异,“我没要穿呀。
朱莲青这才放心,“那要是做什么?”
林校将圆珠笔夹在草稿本子里,又把草稿本子放在窗台上,“按这个样式做出来卖给别人呀,也许镇上的姑娘们会喜欢。”
朱莲青还有点犹豫,“这能行吗?”
林校到是不在意,反而是信心十足,“姆妈,能行的,一切都能行。”
朱莲青微点了点头,“那你就试试吧,反正家里还有船呢。”
林校乐开了脸,“姆妈,对呀,我们家还有船。”
“阿校妈,阿校?”
母女俩正说着话,忽然听见外头有人叫她们,听声音有点熟,好像是阿成叔。
朱莲青与女儿林校一起出了门,果然是见着阿成叔在外面。
“阿成哥怎么过来了?”朱莲青笑着问道,连忙招呼着,“进屋里坐,快进来,别站在外头,外头太阳还有点晒。”
阿成叔摆摆手,“我就不进屋了,就是想同你们说一声,船上的活都干好了,大概后天就可以开船了,这船上的冰还有菜、米都没买呢。”
林校这两天就没到码头去看过船,就算是路过码头,都是直接上了渡轮。她一拍脑门,“阿成叔, 我小舅今天割稻呢,他跟我说明天下午晚些,让阿成叔你开船过去,我小舅在宏远制冰厂码头等你。”
阿成叔点头,“都跟人家制冰厂定好了?”
林校笑着回道,“是的,阿成叔,你放心吧,小舅都定好了。还有呀,阿六那里的网也快好了,后天出海能带着出海。”
阿成叔这才放了心,他还是有些怕他们没经验,东西没备好,这一下子他悬着的心都回了肚子里,“那好,我就明天下午就把船开过去。”
朱莲青到从未听过女儿说起过这事,买船这事,她也就是在买船这事上开过口,至于别的事,她还真是一点都没有插过手,都是由着女儿跟两个弟弟作主。“阿成哥,吃了饭再回去?”
阿成叔摆摆手,“不了,我回去了。”
朱莲青还想留人,不过阿成叔还是回去了。
林校对阿成叔更是信任,毕竟阿成叔考虑的很周全,他是老船老大,有多年的经验,这才是她找上阿成叔的初衷。
阿成叔硬是不留下来吃饭,她们母女俩就将阿成叔送到路口,见着阿成叔的背影已经老远,母女俩这才回了屋。
朱莲青叹气道,“你阿成叔真是太客气了。”
林校也是这么认为,“阿成叔一直是这么客气,”不过,她眼睛发亮地看着朱莲青,扬起漂亮的小脸蛋,“姆妈,晚上吃什么?”
朱莲青指指她方才削好的土豆,“土豆饭,喜欢吗?”
林校喜欢吃土豆饭,放点晒干的鳗鱼,她最喜欢这种口味,呃,还有腌过的咸肉,这样吃最好吃,“那我去烧火。”
“真是个傻瓜,现在还早呢。”朱莲青的手点点她光洁的额头,“你去洗米,再米晾一会儿,四点到就煮晚饭。”
林校欢欢喜喜,晚上吃了土豆饭,大概是吃得有点多,她肚子还有点胀。
不过一醒来,她又感觉到精力充沛,十分的充沛,就跟充满了电一样。八阳的阳光太过热情,透过薄薄的花色窗帘晒进来,晒得林校睡不住地起床了,一看表,六点都没到。
她抱着薄薄的毯子坐在床里,电视离她有点远,电视并不是遥控电视,况又没有什么特别的节目,晚上才有好电视可看,港剧,还有新加坡片。
她穿着塑料拖鞋,人就往门口一坐,就见着朱莲青在门前的地里挥着锄头,地里种的是花生,这会儿,花生也该收获了。
林校小时候最喜欢把煮熟的花生穿成一串儿,当面项链一样戴在脖子上,然后一颗一颗地吃掉,花生煮的时候会放点盐,吃起来也能入点味。但林校花生吃多了,就容易闷气,不过她还是喜欢吃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