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挣脱囚笼将她带回山上,她已重伤难治,临死前说:“我总觉得是我上辈子亏欠了你,现在我把这条命还给你,以后就可以心安了。”
她欠他的何止一条命,又岂是这轻轻巧巧一句话可以两清。
他没有沐漻渊那样让她心心念念执着不放的本事,那就只能让她多欠自己一点。孽缘孽缘,上一世多种些孽,下辈子才有不断的缘。
这个方法似乎真的奏效了。
他和澂笙说的第一句话,是她在化装舞会上主动对他发出邀约:“我可以和你跳一支舞吗?”
那时她刚二十岁,而他已经是活了八百年的老人家了,单从外貌上看,也比她年长不少——是的,漫长的八百年过去,他到底还是变老了一些。
他指指自己的耳朵:“抱歉,我听不见音乐。”
“无妨,”她执起他的手,带他到阳台上,“你跟着我的步子。”
起初他踩错了几个点,不过以他练武的资质和悟性,协调性和节奏感都不缺,如此简单的动作重复两遍便记住了。
“你的姿势真漂亮,”她赞美道,并不似从前的姑娘们那样含蓄羞涩,“还有你的眼睛,像夜空星河一样美,仿佛在梦里见过。”
她凑上来问他:“能让我看看你的脸吗?”
即使有猫眼面具遮挡,他还是忍不住微微红了双颊:“你不该对老人家说这种话。”
后来“老人家”三个字成了私下里她对他亲昵戏谑的爱称。
他们很快就在一起了。她刚从国外留洋回来,受的是西洋新式教育,思想开放大胆,在恋爱一事上尤其如此。那时她正在大学里做助理研究员,确定恋爱关系后便从家中搬出来,在学校左近租赁了一套公寓,要与他同居。
关于此事,其实他有些忐忑:“我是不是应该先去府上提亲?”
她嗤笑道:“都什么时代了,还要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一套吗?恋爱是我自己的事,喜欢谁便和谁在一起,为何要别人同意?”
她说喜欢他,要跟他在一起。他受宠若惊,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其实在他的观念里,也是喜欢谁便可以去追求、不用管旁人的。
她出身名门,容貌昳丽才华出众,甫一回国便吸引来了众多追求者,其中不乏显赫之辈,可她却选择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贫穷教书匠,自然免不了惹来些闲言碎语——他原本四处漂泊居无定所,遇到她后安顿下来,在城中的聋哑学校觅得一份教孩童们手语的教职。
其实对一个活了八百年的老人家来说,想要聚敛财富并不是什么难事。他经历过那么多朝代更替、战乱流离、地覆天翻,钱财当真只是身外之物。不过现在不一样了,或许他是该攒些钱来养家,起码不能让她比在自家时过得差。
她成长于开明的家庭,上头还有一个姐姐,已经结婚生子。他没有见过她的父母,姐姐在学校门口碰见过一次,年约二十五六,手里牵着一名四五岁探头探脑好奇看他的男童。
姐姐原本对他有些疑虑,见过面之后便彻底打消了,邀请他择日去家里正式做客,见一见父母亲。
他耳根微热,心中又多一分奢想。
但是她不想结婚。她认为婚姻的本质不过是一种财产契约制度,迟早会消亡,爱情应该是自由的,两个人岂能因为一纸合同而强行拴在一起。
他没有成过亲,也未切身体悟过婚姻的意义,只知道前世她总是迫切地想跟沐漻渊建立这种没有感情的契约关系。既然现在她想开了,那自然最好。
她愿意和他在一起,怎样都好。
她带他去照相馆拍一张合影作为留念,这是最近几年才兴起的时髦玩意儿。他有些担忧留下照片,若干年后会不会被人认出来,但又舍不得这难能可贵与她同框的机会。
许多年前她重伤垂危时告诫过他,千万不要再被人认出来,他一直铭记于心,远离人群是非,小心行事。天下之大,那时的人寿命短暂,大多数人一生都在故乡方圆百里之内生活,他也仅有一次时隔三十年被背井离乡的老者认出,以父子容貌相似搪塞过去。
但是如今世道不一样了。现在有了火车、轮船、汽车,人们可以旅行千里万里之遥,还有照片、录影记录,在城市里需要各种证件,往后他想掩藏身份会难得多。
一百年之后,这种难度变得更大。
快速便捷的交通让普通人的足迹亦遍布世界各个角落,人们越活越久,故人重逢的概率与旧时不可同日而语;手机随时随地记录寻常人的生活痕迹,即使自己不拍,也会不小心被别人的镜头捕捉,无处不在的监控更让每个人无所遁形;没有身份证明寸步难行,联网记录,更换和作假变得非常困难;更可怕的是他们还会采集指纹、虹膜和DNA录入数据库,一旦被发现匹配,就是完全无法解释规避的铁证;医院让人们拥有了堪比扶余王族的长寿,那是他的禁地,随便一个医生都能轻易发现他与常人不同之处。
独来独往游离世外的方式行不通了,深山密林都被开垦者和游客踏遍,何况他还得找她,期望与她再续前缘。
他不得不与一些人培养长久可信赖的关系,依赖他们在这个剧变的社会中生存。
“你的体重比去年减轻了2.8公斤,最近饮食、生活习惯有变化吗?”
自从知晓他的秘密之后,岳凌风就执着于定期观察研究他。“你不让我研究,就会被别人抓去研究。起码我能保证你是完完整整的,不会少掉一块。”
这话配着他手里寒浸浸反光的手术刀,以及那三个月没理的凌乱长发和胡须,简直就是恐怖片经典画面。
要说变化……不久前他又见到了她,并且设法混到她身边,朝夕相处,所以最近心情不错,胃口也变好了,算吗?
他想了想回答:“生理上的……没有吧,饭量好像还比以前大了一点,不应该长胖吗?”
他的身体细胞更新比常人慢得多,因而基础代谢率偏低,略一放纵口腹之欲就容易发胖。她不喜欢胖子,所以他一直保持着充足的运动量,以前是练武,现在叫作健身。
“你的一年只相当于我们平常人的三四天,体重变化这么大可不正常。”
全方位的检查都做了一遍,岳凌风找到了原因。
“基础代谢水平提高了将近10%。”听上去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岳凌风拧紧了眉头,脸色好像他得了不治之症,“这说明……你更接近普通人了。”
他当然理解这句委婉的“接近普通人”意味着什么。此时他已经明白让他维持寿命的并不是所谓的“毒性”,而是永久性的突变。“为什么?”
“原因不清楚,或许是最近几十年环境剧烈变化的影响,或许不同年龄段的效果本来就是非线性的,也或许是其他什么随机因素导致。”
岳凌风是科学家,他从来不说运气、缘分、命运,只说随机、概率、分布。
后来的耳神经手术也印证了他的推测。按照以往的经验,这种外伤刀口需要两三年才能愈合,这次却只过了半年就长好了,这给了岳凌风更多的尝试机会来彻底治愈他的听障耳疾。
过去的九百年,他的外貌只老了十来岁,但是现在这个速度加快了五倍,再往后可能会变得更快。
原本他以为,如果有朝一日这漫长的寿命即将终结,自己会觉得释然和解脱;但是当这一天真正来临时,他第一个冒出的念头居然是:下一个百年再遇到她,自己岂不是三十五岁的样子了,甚至更老?
如果不是因为三十岁的成熟外貌,在她十二岁那次找到她时,他就不必因为避嫌而错过这么多年。
在无谓地多活了几百年之后,他居然发现,原来自己仍旧不可免俗,害怕衰老和死亡。
害怕再遇到她时,自己只能摆出长辈的慈爱姿态,岁月的鸿沟将他们远远隔开;害怕这么多年、这么多世强求积攒来的一点点缘分,一旦入了轮回,便重置归零烟消云散。
--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比你老很多,你还会喜欢么?”
“老很多是多老?”
“比如……你还青春年少,而我已白发苍苍。”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章就完。
不完也强制完_(: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