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花野草(6)
别人的十七岁是篮球场的挥汗如雨,夹杂着同伴的说笑声和对女孩的暗恋,纯真又美好,斐草的十七岁,却已经在为了生活奔波,并且能很好的养活自己。
他愿意卖力,长得好嘴又甜,所以同时两份工老板却都很喜欢他。
可穿越女非要破坏这一切,她竟写出了混混寻衅滋事,斐草看不过去被人打破了脑袋,然后晕在小巷里被穿越女捡走,从而成了斐草的白月光!
捡走就捡走吧,她还不给斐草治病,不打120不送医院,硬是凹了一个小时的造型,让斐草能看见最美的自己。
旁的,什么都没做。
棠华想,如果真的有一个斐草,原本已经冲破命运的枷锁获得新生,却因为一个人的臆想而遭受无妄之灾,只为了这莫名其妙的“白月光”,那这也太不应该了。
他想去斐草搬砖的工地看一下,他想知道究竟有没有这个人的存在,想知道系统说的是真的还是胡编乱造。
作者有话要说:
歌德在《浮士德》里说:善良的人在追求中纵然迷惘,却终将意识到有一条正途。
这是两个善良的孩子相互救赎共同成长的故事
第3章 钻狗洞
宋叔年轻的时候给棠父开车,老了便留在老宅给棠母小少爷做司机,他是棠家的老人,小少爷也算半个他看着长大的,所以便格外心疼:“这么热的天,少爷偏偏要去郊区工地,晒坏了可怎么得了?”
棠华皮肤极白,相应的也极嫩,他很小的时候全家一起出国度假在海边沙滩,棠华只是走了个过场露出来的胳膊便被轻微晒伤了,他姐一直嘲笑他“没有去沙滩的享福命”,但是每年的防晒都是成箱给他买,所以整个棠家都知道这个小少爷热天不能出门。
棠华敛了眼皮装乖:“没事的,宋叔,我就是在车里看看。”
“我有一个……同学,他在这边工地上兼职,我想来看看。”
宋叔大喜:“哎呀,我们小少爷交朋友了?”
棠华性格喜静,往日大门不出,不是钻在家里练琴上课,就是陪着棠母追剧看乐。
不是没有世家的公子追着他玩,但他对熟悉的人像只猫,对着外人却高傲冷艳,不怎么搭理。
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虽然你棠华长得确实好看了点,可也犯不着让人再三热脸去贴冷屁股,所以久而久之,棠华竟是一个朋友也没交到。
宋叔又问:“是哪家的小少爷呀?夫人听到这个消息,可要开心坏了呢!”
棠华:“还不是朋友,只是……只是有些兴趣罢了。宋叔,你回去可千万别跟我妈说我跑到这里来了,她肯定要骂我。”
宋叔一向宠他,觉得也不是什么大事,便应了下来:“放心,小少爷,夫人只要不追着问,我就说送你去学校然后发现关门了,便带你转了一圈。”
棠家虽然一向走低调奢华的风格,可豪车再低调,落在一地三轮摩托里也是格外显眼!
工地门口,看到驶来的车辆,工人们一致放下手里东西,抬头多看了两眼,满是惊羡仰慕,唯有斐草站在众人中,一双眼睛波澜不惊。
棠华赶紧开口:“宋叔,绕一圈,停个不扎眼的地方。”
仅一眼,棠华便认出了斐草,而且,不用确认,他能肯定那个惊鸿一现的人一定是斐草。
直到车稳稳停下,棠华透着车窗细细观察:
斐草只有17岁,可长手长脚,属于劲瘦有力的一类,他在一众工人里是鹤立鸡群的存在,浅麦色肌肤,双目清澈,容貌夺目却不张扬,是属于看一眼就让人觉得生机满满的存在。
明明穿着最普通的橙色工作服,可衣服都要比旁人整洁许多,他撸起袖子,刚才豪车驶过没在他心里泛起一点涟漪。
棠华飞速给他下定义。
聪明非凡:不聪明考不上一中;长得好看:小百个民工,他一眼就能看到斐草;心智坚毅,眼神清澈……
可是这样的人,就算在一中,也不应该是一个岌岌无名的人啊。
棠华今年高二,每年开学和大考都要回校一次,校园里的风云人物他就算不认识也听过一耳朵,可是斐草,却从来没听过。
棠华坐在车里,处于一个合适微凉的温度,见他沉思,宋叔也不去打扰,还给他递了一些常备的瓜果零食放在一旁。
他身旁的暗格里,有一些棠母的杂志,棠哥的金融报刊,还有给他准备的琴谱玩具。坐下的车垫柔软合适,如果他愿意,甚至能微调一个合适的姿势躺下来小憩一会。
可是斐草呢?他在烈日炎炎下挥汗如雨,为了下个月的伙食费奔波劳碌,明明也是一个未成年的同龄人,却在不知不觉间飞速成长,坚毅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