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花野草(102)

作者:且自簪花赏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棠华本是南城金雕玉砌堆出来的豪门少爷,直到有一天一个声称来自未来的系统找上门来。 原来他们这个时代最浓墨色彩的人物叫斐草。此人少年坎坷,青年创业,向死而生,烈目灼华,最终亲手建立了一个商业帝国。 其影响之大、之深,甚至在多年后还有庞大的粉丝群体。 千年后,有一位郁郁不得志的女粉丝,写了一本书:里面夹杂了她对于斐草的全部幻想和执念。她给斐草横加了诸多苦难,只为塑造自己“白月光”的人设。 而这位女粉丝,她穿书了! 棠华面无表情:所以,这跟我有什么关系点击展开

车开到林子里。

炸弹上已经在由绿跳红,倒计时:

三!

二!

一!

斐草抱着棠华跳车,身后是刀山火海,烟雾滚滚,火焰“兹拉”烧毁了他的衣服,周边是林木叠叠,遇火即燃,顺着风,势头嚣张。

棠华昏昏暗暗,即便被捂住了双眼,即便被抱在怀里,还能听到来自身下的一声闷喊,是钻心的疼痛,让身下的人生理性地叫出来。

他突然很想哭,很想说一句对不起。

他想说:“你走吧,这本来跟你就没关系。”

开出口来,却是一句奶声奶气,细若蚊喃的:“小哥哥。”

空气中传来一股气味,是被火烧灼,腐肉的气息。

斐草恶声恶气:“我没事,不许哭。”

他的手捂在棠华的眼睛上,一动一合,腕间红绳上的铃铛发出阵阵银音。

斐草抱住棠华,他问:“今天我救了你,我算是一个好人吧。”

棠华点头。

斐草说:“那就值得了。”

他又说:“我们来赌一把吧。”

他抱住棠华,看了一眼身后的火海,然后毅然绝然地滚了出去,地上有火、有碎石、有树杈,就这么嵌进血肉之躯里。

棠华在他怀里。

周围本应该绝望又压抑的。

他本该恐惧又无助的。

这一刻,突然什么都不怕了。

他想:如果我能活着,我要给和小哥哥做最好的朋友,把我的一切都分给他一半,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拿来给他……

我一定要找到他,来到他的身边,给他我的最好的。

……

一饮一啄,莫非前定。

两人早在多年前,在各自命运的十字路口上,就已经结下不解之缘,纠结缠绕,给日后标明了前因。

斐草早棠华一步醒来,那时天已经半亮,他敏锐察觉有大批人前来,于是躲了起来。

直至看见棠华被警察救走,他才从藏身的大石头后离开。

对于那个他一念之善救下来的小孩子,他连脸都没看清。

一念生,万善皆来。

他不知道,日后他和那个孩子还会再遇见,对方还会在他即将走上恶路时突然出现,拉他一把。

棠华烧了一场,捡回来半条命。

当时的记忆忘了大半,他依旧是棠家最尊贵受宠的小少爷。

之后他去了武馆,再之后他高不可攀地活着,再之后,一个来自千年后名为“系统”的东西落在他的脑海中。

他去见了斐草,只见对方一眼,就生出想要结交的意思来。

从今往后,越靠近对方一分,他欢喜便多一分。

他不知道,早在多年前,他就在内心许下愿望:

将来我要和小哥哥做最好的朋友,把我的一切都分一半给他,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拿来给他。

作者有话要说:

花草的前缘终于写完了!

救赎向就是我们都在命运的十字路口,走错一步就万劫不复,于是上天让你来帮我,让我来帮你,我们最终还是向着太阳长大了。

第48章 告白

棠华在一地衣服里差点淹死。

棠家三层专门做了一个衣帽间,开通了四间房子,修得豪奢无比。

里面装着每年每季来自全球各地最新的服装。

棠母年轻的时候是个体面人,爱美的心贯穿她的一生,受其影响,棠星也染上了几分买衣服的习气,娘儿俩的衣服简直能将人吞了。

棠华看着这一地衣服,额角抽动,就要往门外跑。

“妈,饶了我,我不行我不可,给您选衣服这样的重任还是交给我姐吧。”

棠母拿了一件黑色丝绒礼服,对着镜子比划,也刚好照见了小儿子“逃兵”一样的行为,她将手里衣服递给旁边的佣人,嗔斥着:

“不行,小花儿,给我站住!你忘啦,你天天往外跑逞能当你‘小英雄’的时候,你爸和你哥都不同意,是谁帮你做主拍板决定的?怎么啦,案子办完了,你就忘了你妈了?不许跑,过来看看,妈穿这条红色的好不好看?”

天知道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多颜色!

天知道不过是条裙子,为什么能叫出各种各样的名字!

设计师真伟大,摆弄了那么多年的布料,还是能将它们摆布成各种各样的形状,勾了天下女人的心!

……

棠华感觉痛不欲生,他下楼的时候还昏昏沉沉,走在毯子上,抓住扶手,满脑子棠母的灵魂疑问:“小花儿,你说这两个颜色哪个好看?”

“小花儿,你说我穿这件衣服,要哪条项链好?”

“小花儿,你到底看没看?你可真敷衍,还不如你哥呢!这件这么俗气,你还说好?平常的眼光都去哪里了?”

……

棠星正坐在沙发上喝茶,见状捂嘴乐了:“怎么了,小花儿,你这个样子,倒像是欠别人钱了,活活逃难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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