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一杀(9)
哪知方无相忽然沉下脸,郑重其事道:“死生自有命数,你的命数未尽,菩萨会救你的,元兄弟,你不要再说自暴自弃的话了。”
元宝不禁发笑:“谁是元兄弟,我又不姓元。”
“啊?”方无相眨了眨眼,“那你……”
“我和你一样被爹娘扔了,可惜捡我的不是僧人,是个又老又丑的婆娘,我的名字婆娘找算命先生取的,说是为了给她冲财运,洗晦气。”
“原来如此,是个吉祥的好名字啊。”
“吉祥个屁,她叫那算命先生骗走全部家财,上吊死了,如今坟头草都一尺高了吧。”
元宝说完便瞪了方无相一眼,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蔑笑。
他天生就不会说好听话,一张嘴像吞了钉子似的,平常里没少为此挨揍吃耳光,可他偏就不知悔改。这一根拧巴的筋骨,是他在世上为数不多的给自己选的东西。
出乎他的预料,方无相并未动怒,只是微微皱起眉头,垂下视线,手指摩挲着腕上的佛珠,口中似乎低声念着“阿弥陀佛”。
元宝又哼了一声,不再与他讲话,兀自踱到篝火边坐下。
方无相将臂上的伤口洗干净,从火边取出一只水壶,递给元宝:“你先喝点水,刚温好的。我还留了一些,稍后为你擦擦身上的伤。”
说着再度俯下身,去捞水盆里浸着的毛巾。
元宝低头瞥了一眼口袋,提声道:“我兜里半个子也没有,穷得叮当响,你就算救我,也捞不到半点好处。”
方无相的手还浸在水盆里,摇摇头道:“我不要你的银子。”
元宝追着他的背影问:“那你为什么要救我?”
方无相一边拧毛巾,一边答:“因为你需要。”
孤火孱弱,盖不过滂沱的雨势,方无相的身上仍湿漉漉,黏答答的,朴实的青衫紧贴着肩背,想来很是难受。
可他脸上的神色却很安宁,就像他搭话的口吻一样平淡。
佛者不可坐视人间苦难。
元宝的口中仍含着酸水和血沫,浑身上下脏兮兮,像是阴沟里钻出来的老鼠,一双眼怔怔地凝着方无相的脸。
方无相已提出毛巾,转而去脱他的衣衫:“可能会疼,你忍着点。”
元宝的手臂刚接了骨,还使不出力气,只能任由对方为自己效劳。他比山猴儿还瘦,肤色暗淡,身子像是劣质的泥塑,浑身的淤青像是泥塑表面斑驳褪色的疤痕。
就连墙角挂满蛛网的菩萨像都比他体面些。
方无相并不在意,将他的衣衫褪到腰际,仔细地擦拭各处的伤口。毛巾洗饱了血污,便放回水盆重新濯洗一遍。
元宝只觉得身上一阵冷,一阵暖,但暖终究盖过了冷,就连最后一片残破的盔甲也被这温度融了去。
方无相的手已到腰腹处,要去解束带。
元宝突然抓住他的手腕:“下身不用了。”
方无相道:“你的外伤甚多,若是不擦干净,怕有后患。”
元宝道:“我自己来。”
他试图抬起伤臂抢夺对方手里的毛巾,肩膀却涌上一阵剧痛,几乎将他疼昏过去。
“还是我帮你吧,”方无相道,“你我都是男子,无需遮掩。”
“不是,”他把头埋得很低,用细小的声音道,“……我的男根早给切了,根本就不算是个男人。”
*
方无相怔了片刻,神色很快恢复如初:“别的事我不过问,我只知道你是个病人,有满身的伤口亟待处理。”
元宝仍是摇头:“你说得到轻巧,待会儿看见了,又会觉得恶心。”
“不会的。”
“那是你没见过,等你看见了再吐我一身,我可来不及后悔。”
元宝态度坚决,紧紧捂着衣带不让他碰。
方无相沉默了一会儿,道:“既然如此,我不睁眼,不去看便是。”
说罢,他果真闭上了眼睛。
他虽闭上眼睛,手上的动作却没有迟疑,一面按着元宝的肩膀,去脱元宝的裤子。
他的脾气虽好,手脚上的力气却颇为强硬,元宝还伤着,体虚乏力,嘴上又理亏,只能卸下手上的劲道,任由他摆布。
偏偏他的一双手稳得难以置信,在元宝身上游走自如,没有丝毫偏倚。元宝不禁问道:“莫非你的手心也长了眼吗?”
方无相摇头:“怎么会,我只是跟主持方丈学过一些功夫罢了。”
“怎样的功夫?”
“主持方丈出身嵩山少林,使得一手精湛刚猛的拳法,还制造了许多机括牵引的铜人。他曾让我站在黑暗里,靠摸和听来代替眼睛,与铜人过招。”
“原来你的武功很厉害吗?”
“不敢当,只是记性比较好罢了,人的武艺再高超,肉身无非两条胳膊两条腿,很好记的,”说到此处,他顿了片刻,又补充道,“况且你又不是铜人,你就是个普通人。”
普通人三个字,像鼓擂似的砸在元宝的心头。
元宝的确伤得很重,从屁股到大腿挂满淤青,新伤盖着旧伤,血迹斑斑。
他被扒去外衫,只剩下一条亵裤松松垮垮地挂在腰间,两腿之间本该凸起的地方空空入也,隐约能辨出切割的伤疤。
当年他被婆娘收留时还是个娃娃,那玩意只有毛虫大小,又细又软,像个早夭的婴孩似的垂挂在两条瘦腿之间晃悠。婆娘开的是妓院,做的是姑娘生意,只能留下他的人,留不下他腿间的玩意,便请了个大夫给他动刀,那是个三脚猫大夫,手法低劣,一刀下去,左边的囊袋没切干净,还余下一块残留,长大后像瘤子似的垂在腿根。这些年他在青楼里伺候姑娘,对付男人,干的尽是脏活,什么奇葩都见识过了,可没见过哪个人身上的伤疤比自己那处更丑陋。
有些东西宁可烂在眼睛里,也决不该叫旁人瞧见。
元宝的心已提到嗓子眼。
他当了一辈子蝼蚁,身无长物,苟且维生,多少次被拳头打得半死不活,被按进泥沟粪池里教训,可没有一次如此慌张过。
蝼蚁无心,人却有。
天下人视他作蝼蚁,方无相却将他当做人。对他信守诺言,果真紧闭双眸,不曾偷看他一眼。
血污清理干净后,方无相不知从哪儿拎出一条叠的整整齐齐的裤子,在手里抖开,往对方麻杆似的腿上套。
元宝又开始挣扎:“这是你的东西,我不要。”
方无相道:“旧是旧了些,不过洗得很干净,你先穿着。”
“不用了。”
“穿着吧。”
元宝用一只手抢过自己沾满血的旧裤子,方无相试图抢回去。两人互相拉扯,不小心将衣袋扯开一条口子,里面的碎银哗啦一声滑出来,刚好滑到方无相的手心。
银子的质感冰凉,就算不用眼睛看,用手也能摸得出。
方无相愣了一下,眼睛不由自主地张开,眼中流露出几分诧异。
元宝也僵住了,冰凉的银子好像火钳一般灼着他的眼。他平生占过的小便宜不比挨过的揍更少,像是沼泽里的虫蛆,早就对浑身泥腥味无知无觉,除了这一刻。
这一刻,他看到方无相脸上惊讶与困惑的神色,觉得自己当真不是个东西。
他用一只手把裤子提上,艰难地站起来,迈开沉甸甸的脚往门口走。
他并非忘了疼,只是划在心上的伤,实在比划在身上的伤还要疼出百倍。
他不敢看方无相的脸,自顾自地踱到门口,在哗哗的雨声中,听见背后的呼唤:“元宝,你别走,我……我需要你。”
元宝的头低垂着:“银子归你,你用不着可怜我。”
“我不要你的银子,”方无相又说了一遍,中正的声音追着他的背影,“我独自来到瀛洲岛,人生地不熟,武林大会是怎么回事,莫邪剑又是怎么回事,我全都不知道,好容易遇上一个朋友,你能不能给我讲一讲。”
听到朋友两个字,元宝的肩膀不禁一颤,脚步也跟着停下来。
方无相接着道:“说来惭愧,我平生第一次游历江湖,心里委实没底,主持方丈要我历练,我却不知如何才算历练,若是历练得不到家,辜负了他的期许,他不准我剃度入寺,那我便真的无处可去了。”
元宝回过头,迎上他的视线,乌黑的眸子写满恳切,实在看不出半点说谎的痕迹。
自己若是个混蛋,这人便是个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