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千里摇滚迷情路+番外(32)
两个人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功能,围着那团东西蹲了下去。亮晶晶滑溜溜的,绵软透明发黄的一团,还有不少黑点,乍一看有点恶心。
“是海蜇吗?死了?”岳彦笠很好奇,想用手指头碰碰又不敢:“是我们吃的那种凉拌海蜇吗?”
“死了。海水冲上来的。”胥罡用脚尖踢了踢:“这玩意儿不是海蜇,充其量是个近亲,冒牌货。我记得这边人管它叫沙脑。”
“你懂的可真多。”岳彦笠感叹:“我很少来海边,还真没见过这样……原生态的海蜇近亲。”
给他逗笑了,胥罡也不站起来,就那么傻乎乎的陪他蹲着,面前是只沙蛰遗体。
“我懂的可多了,你以后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真的吗?”岳彦笠没抬头看他,慢吞吞的:“那我挺想知道,要是十年前那个少年回来找你,你怎么办?你拿他怎么办?你又打算拿我怎么办?”
自吹自擂自以为百科全书的罡哥傻眼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教主的《冷血动物》,混音节奏都很棒,稍微不适的有可能是教主独一无二的唱腔哈哈哈。怎么说呢,有人说是土味摇滚,带着一股子煎饼卷大葱的山东方言味儿。仔细听,确实是垮的,垮出谢氏独有的风格。冷血动物,向阳花。他后期的一些歌我没听,有那么两首也就够了。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原本睡的很沉,胥罡突然就从酣甜的深眠里惊醒过来。
没有自然醒的舒畅和迷迷糊糊好久才能醒透的过程,睁开眼,看着床边地上铺洒的银色月光,头脑瞬间清明。
也没做噩梦,就是很突然。
下意识的侧脸看了看身边的人。
岳彦笠睡的正熟,侧着身子面对着自己的方向,双腿弯曲着,像个虾米。
凌晨四点半。
胥罡蹑手蹑脚的起床去了趟卫生间,回来房间也没上床,就站在敞开着一道缝隙的窗户边,看着外面深邃的大海和夜空。
是黎明前最暗的时刻。
就快迎来日出,天地一片静谧。晚上散步时候还朦朦胧胧挂了一层纱似的月亮此刻异常清晰明朗,天空一丝阴霾都没有。碎银般的光芒铺在乌沉沉的海面上,随着波涛轻轻涌动。
很好看。好看的他想把岳彦笠摇醒,一起坐窗边看看这安静的景色。并不比日出差。
当然,胥罡不会真的心血来潮去把人弄醒。
裹了裹身上的睡袍,椅子在地毯上无声的拖行,在最靠近窗边的位置停下。
这真奇怪。岳彦笠并不是真生气,甚至不是为了得出一个“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这样同等愚蠢问题的答案。可他就是问了。
如果那个少年回来找你。你,他,我怎么办?
这还真是个跟“落水先救谁”不逞多让的傻瓜问题。
摸了摸鼻子,胥罡知道自己的回答讨了巧,关键也是岳彦笠不想追究。所以,他问这问题的动机就很有意思。
又不是想借机为难他胥罡,难不成会是吃醋?
胥罡哑然,伸长手臂去够桌上的香烟。等到拿在手里才醒悟,眼下不是抽烟的好时机。他并不是一个人睡。
此刻认真想了想,抛开那个无赖的回答“没发生的事情想它干嘛?”,如果那个少年真的回来找他,或者一直混迹在这次歌友会的人群之中,他该怎么办?
拿了香烟慢慢凑在鼻子下面嗅了嗅,大脑前所未有的清明。
他是曾经借酒逞凶。可是说他卑鄙无耻也好,说他圆滑世故冷漠也无所谓,他还是会站在岳彦笠身边。那个少年,如果能好好谈,他会补偿他一些经济上面的东西,更多就没有了。
就像他这一站最后要唱的那首歌。冷血动物。
窗外一点点泛起了颜色,像是橡皮擦抹过的毛边,从浓黑到铅灰再到鱼肚白,直到有极浅的淡淡橘红在天际线拉出一条直线。
胥罡走回到床边,弯了腰伸手去揉了揉岳彦笠的耳朵和鬓角:“起床了,要日出了。”
岳彦笠有点起床气。很明显没睡醒,挣扎着坐起来,头上有一小簇头发垂头丧气的翘着,整个人抱着被子弓着腰发呆,目光发直。过了将近五分钟,那股劲才缓下来,男人慢悠悠的爬下床,去卫生间洗了把脸清醒清醒。
不知道是不是喜欢所以就自带滤镜的看人,岳彦笠这样有点天然呆的懵懂样落在胥罡眼里,不仅不觉得邋遢,反而竟是说不出的喜欢,就是那种忍不住想伸手揉揉对方头发的冲动,小小的心悸跳的惊心动魄。
胥罡抿着唇自嘲的想,老房子失火还真他妈的可怕。
太阳起的很快。等到岳彦笠从卫生间出来,胥罡一把扯开白色窗纱的时候,天边那半轮日头已经跃跃欲试了。
天气很好,头顶一片湛蓝。最初的淡淡橘红变得浓烈,如同画家笔端吸足水彩的狼毫,一点落下,饱满欲滴。
两人挨着,最后还是拉开了落地窗,裹着大衣哆哆嗦嗦站在了阳台上。
空气中清冷的海水味道涌进鼻腔,纯净而天然。
红彤彤的太阳一下子跳出了水平面,波光粼粼的大海陡然间生动起来。那炽烈的橘红也掉进了水里,像是一滴颜料扩散开来,将视线所及的海面全都染了色泽,据为己有。
“真好看。”岳彦笠惊叹,牙齿还在打颤的撞出碎响:“海边的日出真好看。”
不远处的沙滩上传来隐约的欢呼声,两人望过去。是另外一栋别墅前面,几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在太阳一跃而出的刹那雀跃着,拍照的拍照,接吻的接吻。
那种青春特别感染人。
胥罡侧过头,很自然的亲亲恋人的唇角,伸手把人抱进了怀里。
……………………………………………………
包秋秋一通畅快淋漓的solo间奏弹下来,期间伴着鼓手恰到好处的鼓点烘托,全场观众挥舞着手臂“嗨嗨”的叫个不停,情绪高涨久久不落。
这当口,去后台换衣服的胥罡回来了。
口哨声尖叫声,Q市人民会堂化身为欢乐的海洋。
“Q市的朋友们,你们好!”胥罡装模作样的喊了一嗓子,引起阵阵轰笑。
“我这好像问候的有点晚是吧,”胥罡有点无奈的低头看看自己的着装:“上场在F市,最后的抽签,是哪位给的这么个主意?像七十年代混社会的大哥大吗?”
台下歌迷笑的更大声了。这种融洽的相处,比起第一场的惜字如金无互动,简直不知道好了多少倍。胥罡的歌迷原本习惯了他只管唱歌什么都不说的样子,自带滤镜功能的眼睛还能看到酷。可是眼下有点暖有点会唠嗑的胥罡,沾了人气,简直就是电影片尾惊喜异常的大号彩蛋啊。
官博上有歌迷信誓旦旦。罡哥H市撒完狗粮之后,果断化身暖宝宝了,喵呜~
台上的男人鬓角发根还带着激情挥洒后的湿润,T恤工装裤换下,眼下这幅样子确实让人忍俊不禁,却也眼前一亮。
这人,真是hold住任何造型啊。
长袖的确良花衬衫宽宽大大的,锗色的花朵藏蓝的底色,前襟的下摆随意的掖在浅色破洞牛仔喇叭筒长裤的裤腰里,棕色牛皮皮带是最简洁那种扣眼的款式。拉了毛边的裤脚下,是一双黑色尖头复古皮鞋。嬉皮士般的造型,竟是让他穿出了雅致从容的风范。
胥罡把蛤-蟆镜推到额头上:“黑灯瞎火的,你们非让我戴墨镜。这要是一脚踩空,下半辈子可就毁了。”
“毁了我们养你。”有歌迷兴奋的大叫。
“那可不行,”胥罡今天有点小贫,勾了勾嘴角,洒脱的捋了一把扎起来的短小麻雀尾巴:“有人会哭。他一哭我该慌了。”
尖利的口哨声迟迟不歇,此起彼伏的祝福夹着“狗粮、好甜”等字眼,跳跃在舞台的上空,五个加号直接爆表,久久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