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懿来那个电话的时间点和我的死亡时间隔了最多不过半小时。
那天黄昏残阳似血,红光平铺在马路上,风却出奇的劲厉。
我穿着件薄衬衫,冷的瑟瑟发抖,手里捧着杯冷透的奶茶,坐在路边长椅上发着呆。
这是条老街,几乎荒废,周围的建筑古旧发黄,裂缝的沥青路面上堆积着腐臭的枯枝败叶。
还记得,他以前就站在这个位置,误以为我羞红了脸是想送他蝴蝶兰。
六个小时前,我原本在兰断居,肚子饿了,拿着钱包准备出去吃点午餐,出门,四处一望,日光澄澄,喷气式飞机正好滑过在湛蓝天空留下一道白痕,显得天高地远,我突然就不想回去了,那个家冷冷清清像是一道锁,困住的只有我一人。
我像十年前回家一样,买了长途车票,看着车窗外风景一程一程地过,想象家里还有年迈的奶奶在等我,而身边还坐着嘘寒问暖的他。
到了江城,我用仅剩的一点零钱买了他曾经喜欢的口味的奶茶,徒步回到了这里。
木木地坐在老化的长椅上,也没有在等他,因为我知道他不会来。
牙齿冷得打架,指尖发白,止不住的颤抖。
手机铃声却突然响了,是宋懿。
宋懿这人很奇怪,他永远出现在我最狼狈的时候。每一次他都光鲜亮丽,烨然如神人,衬得我越发不堪。
他这次倒没有一张口就是戏弄和嘲笑,可能是我的错觉,甚至感觉他语气还夹着几分温柔。
也许是我可怜可悲到极致,已经沦落到从情敌身上汲取温暖了。
“何兆,你在哪儿?”
“裴桢我不要了,一切都不要了,你还要穷追猛打?”
我心脆得像是下一秒就要裂开,说话都带着哭腔。
“何兆,要不……”
我一下将电话挂了,手机关机扔在一边,我怕他下一秒就开始炫耀,开始高高在上地说教,宋懿是出了名的蛇蝎美人,最擅长落井下石。
我深吸口气,站起身来,沿着老街往前走,这条路我走了无数次,有他的时候、没他的时候,都是开开心心,无忧无虑的,惟有这一次,是心如刀割,生不如死。
我能远远望见十字路口另一方的一片开得正艳的蓝花楹,浓烈的紫晃晃悠悠,飘飘洒洒。
没有车辆,没看见行人,前方锈迹斑斑的铁杆上支着红绿灯。
但是醉鬼还是出现了,商务车出现了,我死了。
宋懿不会知道我在那里,裴桢是原本知道的,但他错过了,我真是惭愧,他辛辛苦苦替我打开监.狱大门,结果白忙活一场,那铁窗铁栏,拦不住我这怨气冲天的魂。
☆、第 9 章
裴桢让小柯把车停在一家蛋糕店前。
小店里挂着几串风铃,四壁贴满了粉色黏黏贴,剔透的玻璃橱窗里,各色的糕点精细酥软。
大学毕业之后,就再没见过裴桢光顾这些地方,看来成天和小年轻腻在一块儿,心也会变得柔软浪漫。
裴桢脱掉西服外套,挽起衬衫袖子,扎着天青色的围裙跟糕点师傅学起了制作提拉米苏蛋糕。
我这才想起我生日快到了,我生前最好这口,他去年说过要我尝尝他的手艺,我一直等着,他却只带来了莫小白。
那次生日宴上,我有点发烧,脑子发晕,脚下虚浮,但仍一直忙前忙后招呼着来宾,一边陪着笑,一边看手表,我在等他。
在“池西”我只做幕后工作,搞设计或是跑工地。
公关、推广和合作洽谈都是交给他们四个,因为我有点轻微地社交恐惧症,不擅长迎合说漂亮话。
来宾大多是商业伙伴,这会儿要我在这么多不认识的人面前,假装熟络,结结巴巴地吹捧寒暄,我感觉委实难熬,手心出汗,脸颊滚烫,总感觉下一秒会晕厥过去。
等到宴会曲目都换了十多次,他才姗姗来迟。
我满头大汉、欣喜若狂地奔出去接他,却看到,他手上挽着莫小白,莫小白踮着脚尖凑到他耳边亲昵地说着什么,他微微低头侧耳听着。
那时裴桢的风流韵事虽然偶尔传入我耳中,但从没有在我眼前上演过,我念着我们之间有那洗不去、磨不灭的十多年,都咬牙忍了。
当这一幕活生生地摆在我眼前,我顿觉头昏脑涨,视野变成了黑白色。
裴桢把莫小白推到我眼前,莫小白一副胆怯的模样,缩着肩膀,一双眼睛水水亮亮,看上去天真无邪。
他穿着修身的纯白休闲西服,系着银边领结,到真像是修成正果的灰姑娘。
见莫小白忐忐忑忑不敢言语,裴桢揉着莫小白头发,轻声哄着“不是说好,要亲手送的吗?”
莫小白的巴掌脸立马变得红通通的,低下了头。
裴桢直视我的眼睛,语气也是坦坦荡荡,没丁点愧疚“小白一直很喜欢你,闹了好久要为你庆生。”
又俯身捏了捏莫小白柔嫩的脸“人都来了,还不快送给人家?”字字句句都极尽宠溺。
莫小白将手中的一束风信子递了过来,金色的皱纹纸上缠着水晶砂,鹅黄的花朵芬芳馥郁。
手抖得恰到好处,花枝微颤,他也楚楚可怜。
我噙着眼泪,压着火气,接过了花,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说了句“谢谢”
手落到莫小白肩上时,他微微往一旁闪了闪,嘴里发出几不可闻“嘶”的一声。裴桢立马皱了皱眉头,把莫小白往身后挡了挡。
我手上没带一份力道,看着莫小白弱不禁风的样子,只能苦笑。
裴桢见我一直不让道,想是不耐烦了,便绕过我领着莫小白往大堂走去。
手中风信子刺鼻的香味熏得我心烦意乱,我一把抓住了裴桢衣袖“你给我站住!”
裴桢回头,一边低头正着领带夹,一边问“干嘛?”
他现在都懒得敷衍我了。
枉我等大半夜,一直在盼着他送的礼物。“你…没准备吗?”
他抬起头来,不明就里,反应过来后,无可奈何地笑了“说吧,想要什么?”
我本来就嫉妒得无以复加,加上怒火熊熊,更加无法忍受手里捧着的那束风信子,它甜腻的味道直蹿入心肺,令我作呕!
我一把将包花纸扯个粉碎,花瓣花枝揉成一团,劈头盖脸朝他扔了过去。
我几乎是嘶吼地回了句“我要你回心转意!”
回过神来才发现,身边围了一圈宾客,三个兄弟也正在他身后,我俩并没有公开出柜。这下让合作的广告商、施工单位和监理企业老总、众多同行们既猎了回奇也看了笑话。
我像只丧家犬,灰溜溜地跑了,头脑昏昏沉沉,一路上跌跌撞撞。
冲进了洗手间,用手捧起冷水洗了把脸,回想起他俩耳语时蜜里调油般恩爱的画面,又是一阵反胃,对着洗手池疯狂地呕吐起来,像是要把吸进去的风信子花粉全吐出来。
等眼前稍微清明,我才反应过来,瓷白的洗手池中那一滩黏黏糊糊的液体是血。
我不知道正常人眼中红色是什么样的,但我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气。
大概是今天陪着喝了几口酒,又伤了胃。
我手忙脚乱地打开水龙头,将池子中大滩血迹冲走,不想别人发现我的惨状,撞见我的狼狈。
草草收拾完毕,我一回身,发现宋懿正站在门口。高高瘦瘦一道裹在黑色大衣里。
我心虚地瞄他一眼,见他面无表情,应该是没看到刚才的一切,我努力扯着嘴角冲他笑了笑“宋总,招呼不周,见谅啊。”
宋懿点了点头,我赶紧低头疾步往外走,听见他在身后淡淡道“要不要送你去医院?”
连个不相熟的地产商,都忍不住可怜我了。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世界突然日月无光,天雷阵阵,好像白活了这十多年。心更累了,人更加破烂不堪。
那天应该也是宋懿和裴桢第一次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