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算是我有生之年过得最凄惨的生日,我的不幸倒是成全了裴桢的两段旷世奇缘。
我的生日又快到了,不知道今年,裴桢又打算给我什么样的惊喜?
他既然去学做提拉米苏蛋糕,看来今年是想演一台大戏,好好正一正自己从一而终的痴心人形象。
裴桢低着头用不锈钢勺轻轻搅拌蛋清,手指上沾着可可粉,眼睛弯弯藏着星子,嘴角勾着,我竟然从他脸上看出一副小女儿思春的味道。
他提着蛋糕从店里推门出来时,车来车往的街道正好罩着层金色日光,他脸沾着光晕白皙得几近透明,依稀还是十年前的模样,年轻、热情。
回到公司,他兴冲冲地四处找霍玄。
另外三兄弟和莫小白正聚在露台上喝咖啡。支着把遮阳伞,围坐在圆形玻璃桌前,四角花台中虞美人开得灿烂,花艳欲燃。
他们四个正聊得尽兴,一个个笑得东倒西歪。
看来莫小白已经取代我了,他完全融入了他们之中,击碎了我苦苦守了十五年的友谊。
果然一切感情的付出如果渴望得到回报的话,前提是平等。
裴桢拉开椅子坐下,把蛋糕摆在桌面“快尝尝!”
霍玄粗鲁地将盖子掀开,被裴桢一把打在手腕上。“操!温柔点儿,有造型的,别给整坏了。”
霍玄翘起二郎腿,戏谑地看着裴桢“哟嚯,一个破蛋糕值得你这样,你做哒?”
裴桢得意的扬了扬眉“快尝尝看,是不是原来那味道!学了半天吶。”
霍玄插了一大块在纸盘子里,嘴里塞得满满的,咕咕囔囔到“他.妈.的幸好小瞎子没在,否则非给我抢!”
裴桢脸色阴沉起来,垂着眼睫,攥紧了指节。
空气顿时安静了,只余流动的风声。
霍玄嚼了两口吞了,便没再碰。
我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反而落得一身伤,但一提我便败了他们的雅兴,我还是惭愧,恨不得再活一次,去他们面前引颈就戮。
莫小白抿了抿唇,眼巴巴望着裴桢,伸手去拉他衣角。
裴桢却一下起身“我去抽根烟。”
莫小白只好收回手插进了裤兜里,颇委屈地嘟起了嘴。
抽烟只是个由头,裴桢直接联系了司机回莫小白的花园洋房。
在玄关一边换鞋一边接电话。
“你说什么?厉燃出国了?带何兆了吗?”
裴桢猛地跪在了地上。手臂支在实木地板上不住地颤抖。
他深埋着头,肩膀耸动,嘴里发出隐忍的抽泣声,晶莹的泪一滴滴溅在地板上炸成碎花。
我一直刻意的去遗忘,我原本以为那个人已经从我记忆里彻底抹去了,但事实证明,即使他的一个名字都能让我血液沸腾,郁愤难平,恨不得变成狼,扑上去将他撕碎!
他和裴桢狼狈为奸,铸成了我的不幸,让我每次呼吸都备受煎熬。
当时裴桢正极力拉拢厉燃,因为他背后的家族产业“时风集团”是最早一批在海外挂牌上市的中国企业,资金雄厚,市场占有率惊人,一旦取得合作机会,对“池西”进军海外市场将有莫大帮助。
那天夜晚是我生命中极昼极夜的交界点,从那以后,裴桢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花天酒地、醉生梦死。
此前我从来不参加任何聚餐或酒会,那晚裴桢却突然打电话,叫我去“迷迭居”暂陪个客户吃饭。
我开不了车,往常我出门,都是他送我,这次却要我自己打车去,我问他在干什么,他也支支吾吾,总像是有所隐瞒。
我心里担心他,没多考虑,立马出了门。
“迷迭居”走廊里铺着绚丽的萨克森地毯,刻花玻璃壁灯透出暖黄的光晕,静得出奇,我心里七上八下,总不踏实,加快了脚步。
推开门,发现包间里空无一人,正准备出去,却发现厉燃正解着袖扣,用不甚友善的目光看着我。
我想起裴桢说的客户,只得硬着头皮,往旁边挪了挪“厉少,请坐。”
厉燃偏头上下打量我一番,转起了手腕“不用了,你先选个地方吧。”
“嗯?什…么?”
“这里,还是床上?”
我一下明白过来,立马往门口冲去,却被厉燃脚下一绊,直挺挺地摔在了地上。
厉燃膝盖跪在我腿弯处,一只手死死按在我背上,一只手揪着我头发逼迫我抬起头来。
厉燃体格与裴桢相似,长期健身,肌肉张弛有力,筋骨强劲。
我被他牢牢制住,动弹不得,牙龈磕破了,血不停往外渗。
厉燃伸出手指沾了我嘴角的血,伸舌舔了舔,眼神诡魅,像只吐信子的蛇,冷漠决绝。
☆、第 11 章
裴桢踉跄着从地板上爬起来,眼睛充血,额上青筋暴起,扶着墙进了书房。
他慌慌张张地打开电脑,调出存储的监控录像。
画面中是他想灌我他新研制出的秘制药汤的场景。
药汤黢黑,面上飘着白沫,不时还要炸开几个小水泡。他把药碗轻放在餐桌上,便追起我来,我俩吵吵嚷嚷不知疲倦地围着桌子转圈,晨光熹微,熙熙融融。
裴桢紧盯着屏幕,捂住胸口的手开始颤抖,嘴唇发白,大口大口地吸气,像是被人扼住了咽喉。
他明显在极力忍耐着什么,最后崩溃了,手忙脚乱地拉开抽屉拿出透明玻璃盒。
眼前发生的一幕让我感到无比震惊。
盒子里竟装着一次性针管、锡箔纸、和小包小包的白.粉。
裴桢从玻璃盒中抽出一小袋白色粉末,急切地把粉末倒在锡箔纸上,从裤袋里摸出打火机点燃,将锡纸放在火焰上燃烧,产生一缕缕柔若轻纱的白烟,他用一个纸筒对着烟雾开始陶醉地抽吸。
他沉溺其中,情绪慢慢变得轻松和缓,甚至隐隐兴奋,靠在椅背上仰起脸,像重获新生般望着水晶吊灯,眼中是星河浩瀚,徐徐吐出一口气。
他扔开那一堆衍生堕落的工具,十指交叉端端正正地放在身前西服第二颗扣子处,步履轻快深色安然地走了出去,一派绅士气度,让我顿觉毛骨悚然。
相识十五年,我从没见过他如此失态,彻底击碎了他留在我心中那个英英玉立的天之骄子形象。
他慢悠悠地踱到客厅,伸出一只手抵在下巴上,闭着眼沉思了一刻后,便神经质地微笑起来。
开启立体音响系统,客厅里霎时间荡起了音符,是我最爱的《水边的阿狄丽娜》,时而婉转悠扬,时而高亢热烈。
他非常古怪地朝墙角走去,眼睛盯着虚空但又像聚焦在实质上。
在角落里站定,微微俯身,一只手背在身后,伸出手掌,那低头一瞬,目光明艳。
“这位老爱缩角落的胆小鬼先生,请问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他像是牵着个隐形人,又走了回来。
看高度他一手搭在那“人”腰上,一手与“他”交握,伴着灵动的曲子,运步、反身、旋转,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
他突然轻笑一声“笨,先出左脚,右脚跟着收回。”
“哎,你又不听话,踩我脚了。”
“我哪有骂你,我教你呢。”
“好好好,都是我的错行不行”
……
裴桢像个疯子一样,自说自话,有时皱一皱眉,有时又朗声大笑,在煌煌灯火下独自一人舞步翩翩。
他正转得惬意时,突然扑倒在地。
趴在长毛地毯上,顷刻间泪流满面。
他伸一只手,像是在使劲儿地去拽什么。
“别走,求你,别走!我原谅你了!回来!”
他颓然地蜷在地毯上,把膝盖抱在胸前,瑟瑟发抖。
我醒悟过来,他刚刚应该是出现了幻觉,一举一动都被潜意识构造出的幻境所支配,
黄粱一梦,转眼成空。
我看着他难受得挠心抓肺,并没有预想中的快感,也没有丝毫怜悯,只是唏嘘,还好我们已经陌路,还好无论死活都已经各不相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