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退圈明星的自白(102)
“那我可以帮你摆脱它们吗?我不在乎你做过什么,我只在乎你平平安安,开开心心。”
祝拾肆迫切的目光在穆笛的余光里闪烁,穆笛默默流下泪,水珠模糊了祝拾肆的身影,一些滑下脸颊,一些倒灌进鼻子和口腔。
“肆哥一定要知道吗……”
“我想帮你。”
“知道我很脏很贱之后,你也会把我当成好朋友吗……”
“我会,你不要用这样的词来形容自己。”
“那就好,”穆笛的泪光中浮现出微微的笑容,“去我家,备用钥匙在门口的花盆下……有个手机藏在枕套里面,密码是我们出道的日子,咳咳……备忘录里的日记,你看完就会明白……”
穆笛慢慢交代,这时候护士走了进来。
“有人把断指送过来了,准备手术,家属请回避一下。”
“接回去的成功率高不高?”祝拾肆问。
“这个不清楚,请麻烦先出去吧。”
祝拾肆在穆笛不舍的注视下出了门,走廊上站了一些保镖模样的人,记者和围观群众少了许多,终于没那么嘈杂了。
他径直走向颜羽,并没有注意到站在旁边的男人。
“我有点事要先走,一会儿让郭惜来换你,你再坚持半小时。”
“嗯。”
颜羽蔫蔫地点头,男人侧身挡住了祝拾肆的去路,祝拾肆先垂着眼看到他手指上干掉的血迹,抬头,恰好对上了那只被刀疤穿过的右眼。
“请留步,”男人沉稳的声线里带着些许疲惫,“里面情况如何?”
镜片上的反光闪了祝拾肆一下,他烦躁地偏了偏头,没有理会男人,调头走向另一边通道。
“哎,别这样,”颜羽叫住了祝拾肆,“是他发现穆笛自杀并把他送来医院的,客气点。”
祝拾肆回头看了男人一眼,再看向颜羽:“你的记性真的不太好。”
出了住院部,大楼门口被围得水泄不通,祝拾肆还以为记者走了,原来是被赶到了外面,见他出来,一大群人蜂拥而上。
“穆笛目前脱离生命危险了吗?他自杀的内情能向大家透露一下吗?”
“据说穆笛请了一群保镖,以他的收入水平为什么能承担这么高规格的花销?”
“请问你和颜羽是闹掰了还是合作关系到期了?你能解释一下跟方影帝同居的传闻吗?”
聒噪烦人的提问左一个右一个砸向祝拾肆,他一步也挪不动,人墙把他死死地包围在中心,压得他喘不过气。
忽然,一个黄色脑袋挤到了前排记者中间,紧接着两个,三个,四个,一群奇装异服的青年从人墙里接连钻了出来,不是纹着吓人的大花臂就是留着爆炸头脏辫,穿着夸张,一看就不太好惹,为首的黄色脑袋一声令下,这群人搡开周围的阻拦,聚拢在一起,硬生生地分出了一条道。
“走,老板在外面等你。”
黄色脑袋阿跳拍了拍祝拾肆的肩膀,将他推出人群,其余貌似社会青年的小伙们纷纷拦住试图追赶祝拾肆的人,把这些烦人的记者和围观群众困在了原地。
☆、第八十八章
祝拾肆跑出医院,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那辆深蓝色保时捷,他不假思索上了车,方听在驾驶座上,等他系好安全带立马踩下了油门。
“怎么这副打扮?”
祝拾肆疑惑地看向方听,早上从幸海回来的时候他还穿着邮差的戏服,现在却戴着宽檐渔夫帽和眼镜。
“我把我的车停回去了,换成你的开过来,戴着眼镜帽子不容易看到正面,别人会以为我是你的司机或者新助理,”方听稍微把帽檐抬高了一些,“这样不容易惹到八卦。”
“阿跳他们也是你安排进来帮我解围的吗?”
“对……差点忘了,”方听摸出手机,递给祝拾肆,“你帮我转五万块给他,就说请他和兄弟们吃饭,改天等我们有空了再单独谢他。”
祝拾肆应了一声,记下阿跳的号码,悄悄用自己的账号把钱转给了阿跳。
“好了,”祝拾肆把手机塞回方听的口袋里,揉揉眼眶,声音湿乎乎的,“没有你我真不知道怎么办……”
方听偏过头看见祝拾肆眼睛肿了一圈,慢慢把车停到路边,伸手把他搂向自己的肩膀:“人已经救回来了,别难过了啊。”
“我跟他相处了九年,我以为对他够关心了,其实一点都不懂他,我真的很挫败……”
“不要自责,至少他还活着,活着就会有出路,下一步做什么?去哪儿?你来安排。”
“……我要去穆笛家,”祝拾肆略作思索,“但那边肯定有记者,你把我送到离他家不远的地方,先回去,等我处理好了自己会回来。”
果然不出所料,穆笛楼下的大院里站着好几个记者,所幸他们不知道穆笛具体的房门号,只能在下面守株待兔。
祝拾肆等到夜深人静才从另一道小门上了楼,轻手轻脚在黑暗里找到花盆下的钥匙,小心地靠向那扇木门,然而它并没有上锁,或者说根本没办法上锁。
推开门,祝拾肆摸索到墙壁上几乎失灵的电灯开关,锁头出现在门边,摔成了几块零件,暗红色的血迹从狭窄的玄关到逼仄的客厅,面积逐渐增大,打翻的麻将桌反扣在地上,干掉的血泊里散落着碗筷,充电器,蚊香和一把并不锋利的菜刀,以及剩了小半瓶的桃子汽水。
祝拾肆踩着浅浅的血印,来到穆笛的卧室 ,从他所说的枕套里翻出了一部沾着血的手机。
备忘录最新一条写于昨晚十一点。
“二百五十万,250,呵,多讽刺的数字,不过我终于要解脱了,再也不用被这个可恨的数字嘲讽了,再见,无聊的世界。”
黑暗的卧室里,手机屏幕是唯一的光源,祝拾肆默念着上面的黑字,打开了下面第二条备忘录,时间是昨晚的十点五十。
“就算我是个一无是处的废物,一只任谁都能践踏的蛆,也有想要守护的人,对不起啊,我的决定一定会让这个人失望,但是至少在我离开前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我没有出卖他。”
祝拾肆的瞳孔紧紧地颤了颤,备忘录中的“他”字藏在凝结的血迹下,光标在句号后不停闪烁,祝拾肆用干净的手背摩擦屏幕,备忘录在来回触碰下变成了时间倒序,置顶的那一条出现在祝拾肆眼前,它写于前年。
里面没有文字,只有上百张照片,照下的是穆笛的日记,祝拾肆一一点开这些手写的日记,最早的追溯到了十一年前。
那年穆笛十四岁,一年前,在他刚升上初二的时候,母亲和别的男人跑了,留下穆笛和其父穆诚友相依为命。
穆诚友备受妻子出轨的打击,提前从单位买断了工龄,浑浑噩噩,整日沉浸在麻将桌和酒桌上,不到半年就把几十万挥霍一空,卖掉了按揭的新房,还欠了一屁股赌债。
这一年穆笛没少挨打,穆诚友把妻子的逃离归结于穆笛不听话,他每次喝醉的时候,穆笛总是免不了被他一顿暴打,但当穆诚友酒醒之后又会哭着向穆笛道歉,给他下跪,扇自己的耳光,让穆笛原谅他,不要去找妈妈。
十四岁生日的第二天,那是三月里一个晴朗的下午,穆笛在日记中写道。
头一天穆诚友破天荒给他买了蛋糕,带他去下了馆子,还给他买了一身衣服,穆笛那时候已经有一米七了,这是他上初中以来除校服外唯一一套合身的新衣服。
穆笛很开心,这种小心翼翼的开心维持到了第二天下午,在被穆诚友带上出租车之前。
目的地是一家偏僻的酒吧,穆笛被推进昏暗的舞池,一个老板模样的人让他坐在旁边的高脚凳上跟着伴奏唱歌,穆笛听话地唱了,唱完后他看见穆诚友喜笑颜开地从老板那里接过了一沓钱。
反正你的成绩也考不上好的高中,读书没用,不如早点出来挣钱。
你都一米七几了,比你老子还高,哪儿算什么童工?
你不是喜欢唱歌吗?就在这里唱,免费唱,整个酒吧都是你的听众。
儿子,你一定要帮帮爸爸,你是爸爸唯一的支柱,爸爸不能没有你的支持。
于是穆笛在穆诚友的软磨硬泡下辍学了,开始了他的酒吧驻唱生涯。
他从小就喜欢唱歌,也很有天赋,这份工作除了日夜颠倒和几乎所有工资都要上交给穆诚友之外,对于他而言并没有什么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