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法则(4)

作者:秦三见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都市情缘 天作之合 制服情缘 业界精英 关键字:主角:索炀,沈徽明 ┃ 其它: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与你相爱。 一段飞行,一次相遇。 沈徽明知道,成年人的一见钟情实则就是见色起意。他对那个叫索炀的空少见色起意了。点击展开

他们两个都不会太尴尬。

索炀还是那副礼貌周到的样子,笑着说:“您太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的。”

说完,他又一次祝沈徽明旅途愉快,然后转身走了。

沈徽明站在原地没有急着离开,他的手指再次轻轻摩挲机票夹上被划出的那道口子,目光始终落在那个已经走远的人身上。

索炀个子不矮,站在一米八七的沈徽明面前,几乎可以跟他平视,对方穿着制服的样子让沈徽明想起翠竹,挺拔俊逸,有种清风自来的淡定沉静,哪怕只是看着对方的背影都让沈徽明觉得心情舒畅,是种享受。

这就是传说中的赏心悦目?

沈徽明笑了笑,觉得这家航空公司倒是挺会选人的。

索炀已经淹没在了机场的人流中,搭讪失败的沈徽明倒也没觉得过分失落,转身回去等待行李的到达。

他暗自为这趟飞行下了个浪漫的定义——艳遇之旅。

虽然只是他单方面的艳遇。

这还挺有意思的,沈徽明拖着行李箱往外走的时候想,枯燥的生活突然开了朵玫瑰,虽然只是海市蜃楼,转眼就消散了,但此刻疲惫一扫而空,可以精神百倍地去开会了。

沈徽明的公司最近遇到了些困难,虽然不至于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但如果这个合作谈得下来,接下来的几年哪怕他们再不接新项目都不用紧张。

但如果谈不下来,那么这个项目必定是要落在竞争对手的手里,到时候他们恐怕会被压制好长一段时间。

也正是因为重要,所以沈徽明亲自来谈。

他来之前就知道自己将要面对哪位神仙,虽然头疼,但他做足了准备。

沈徽明被前来接机的助理带去酒店,洗去一身的风尘仆仆,换上像样的西装,气定神闲,风度翩翩。

两人出发前往会场。

助理说:“沈总,您真不用休息会儿?”

“不了,”沈徽明说,“那家伙我了解,我来了不第一时间去见他,他保准借题发挥。”

谈判的对象是谁呢?

是本科期间的同学,曾经把他当做假想情敌的人。

沈徽明觉得自己挺冤的,那会儿他住得离学校稍远,每天开车上下学,路上会顺道接其他同学一起。

当时有个男生跟他走得蛮近,但再近也只是朋友关系,沈徽明那会儿没心思谈恋爱。

他是无心,但对方有意。

却没想到,招来了情敌的不满。

学生时代大家二十左右岁,再怎么早熟,跟现在比也还是青涩幼稚。

当初的沈徽明不像现在这么沉得住气,三言两语被惹急了,跟对方大打出手。

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跟人打架,两人打了个平手,谁都没讨到甜头占到便宜。

后来两人虽然依旧是同学,但几乎处于对立状态。

他们俩之间那个症结一样的男生后来没有跟他们任何一个在一起,大三的时候人家交了个白人男友,说是享受到了X爱的美好。

沈徽明对此笑笑便过,但跟他打过架的“情敌”觉得自己有被冒犯到,在一天吃午饭的时候,端着餐盘坐到了沈徽明面前。

对方说:“我其实不比白人小。”

沈徽明诧异地看看对方,然后俩人都大笑起来。

后来没想到竟然成了朋友,对方也知道了沈徽明一点儿要跟他当情敌的意思都没有。

如果只是这样,那今天的合作其实挺好谈的,但问题是,他们后来又闹掰了。

像是天意,那人喜欢谁,谁就看上沈徽明。

倒不是说对方条件比沈徽明差多少,相反的,沈徽明一直觉得人家比自己更受欢迎,但偏偏就逃不脱这个魔咒。

一次喝完酒,俩人一言不合,倒是没吵架,可聊崩了,再不往来。

还是很幼稚,这不可否认。

之后两人几乎不联系了,沈徽明听说对方一直留在纽约,但也只是听说而已,没想到世界这么大却又这么小,他们竟然在谈判桌上重逢了。

沈徽明走进那栋大楼的时候想,一场恶战即将开始啊。

索炀他们在纽约有一个晚上的停留时间,第二天一早飞回。

最开始的那一两年大家会把这当成所谓的“公费旅游”,停在哪里就玩在哪里,不过慢慢的,相比于出去玩,大家开始更愿意在酒店休息。

折腾不动了。

到了酒店,索炀跟同事住一间,是经济舱的一个男生,叫仇超,也是去年来的,跟何甜一批。

这个男生爱玩爱闹,平时话就很多,但人本质不坏。

刚放下行李箱,仇超就兴奋地说:“炀哥,待会儿玩去吗?”

索炀一边换衣服准备洗澡,一边说:“你们去吧,我折腾不动了。”

“别啊!”仇超跟着他凑到洗手间门口,“你要是不去的话,就我一个男的,我害羞!”

索炀笑了:“你还会害羞?”

“怎么不会啊!我超害羞的!”仇超倚着洗手间的门框,求他说,“炀哥一起去吧,要不姑娘们都不爱带我玩。”

索炀看了看他,无奈地笑笑,最后点了点头。

“欧耶!”仇超直接在门口欢呼,紧接着就被关在了门外。

酒吧这种地方索炀倒真的不是常客,如果平时没有朋友同事张罗,他自己是绝对不会来的。

倒不是对这种地方有什么意见,他只是懒。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两年真的“老了”,他开始更喜欢安安静静地在家待着,平时工作已经够忙够累,有点儿时间不如在家休息。

跟着吵吵闹闹的帅哥美女走进酒吧,目光所及大都是金发碧眼的白人男女。

索炀走在最后,轻轻叹了口气。

就算去酒吧,他也应该去gay吧的。

苦笑一下,继续跟着往里走。

几个人过来,有的人为了喝酒,有的人为了跳舞,索炀纯粹是陪客。

他坐在那里漫不经心地看着四周,百无聊赖地喝着没什么太大感觉的酒。

偶尔有人来搭讪,都是姑娘,他礼貌拒绝。

到了后半夜,实在太闷也太累,索炀不好说先走,只能找个借口准备出去透透气。

他从酒吧出去,站在路边吹风。

九月份,飘着微凉的小雨。

他无聊地沿着街道走,这个时间路上的车辆跟行人都已经少了很多。

“索炀?”

突然被叫到名字,索炀循声回头。

他诧异地看着一个男人从车上下来,隐约记得这个人姓沈。

第4章

这场偶遇对他们来说都是意料之外的,在这个美国第一大的城市,两个人竟然在深夜以这样的方式见了面,实在不得不让人想到“命运”这两个字。

索炀回身看过去的时候,十足惊讶。

而沈徽明先他一步回魂,客气有礼地说:“没想到在这儿又遇见了。”

索炀笑了笑。

虽然已经脱下了制服,但索炀依旧挂着那恰到好处不亲不疏的笑容,语气里也听不出多少惊喜,跟他一比,沈徽明竟然显得有些鲁莽了。

“沈先生晚上好。”他站得笔直,望向沈徽明的眼神也十分坦然。

索炀越是这样,沈徽明就越是躁动。

他走过来,也不管会不会打扰到对方,强行挤入了索炀的夜晚里。

“怎么这么晚了一个人在外面?”沈徽明跟他保持了一个社交距离,不远不近,也恰到好处。

“不是一个人。”索炀笑着回答,“跟同事们一起出来玩,我透透气。”

沈徽明看了一眼他走过来的方向,那边一排的酒吧。

之前在机场,沈徽明已经被拒绝了一回,按照他的性格,就算再遇见也就是寒暄一下之后各走各的路,但偏偏撞见索炀,他竟然说:“一起喝一杯?”

索炀显然没想到这位沈先生会这么执着,他看得出这是个傲气的人,一般来讲,这种人不会给别人拒绝自己两次的机会。

“去对面的清吧。”沈徽明看得出他的犹豫,“我今天下了飞机就开会,累得不行,想喝点儿,解解乏。”

索炀是不想去的,拒绝的话也并非那么难说出口。

但他抬手看了眼时间,然后说了句:“好。”

他鲜少接受别人的邀请,尤其是几乎算是不认识的人。

只不过,他也挺累,但想到出来玩自己先回酒店不合适,会扫了同事的兴致,可他又不想回那个太吵闹的酒吧,最好的选择就是去清吧喝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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