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向是你+番外(14)
哪怕是两人共度春宵的那个晚上,他们在身体上几乎没有了任何距离,但那时候的林皆乐也依然觉得他们之间隔山隔水遥遥相望,看不清对方的脸。
但是此刻,他们走得很近。
他们知道这一刻走在自己身边的是谁,知道自己在跟谁讲话对谁笑。
林皆乐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有刻在向逾的世界里。
“学长,”林皆乐看着一个白色的画布说,“这里的画怎么没了啊?”
向逾望过去,然后笑了,对他说:“小笨蛋,你看看下面的字签。”
被叫了“小笨蛋”的林皆乐突然心跳加速,这个暧昧的称呼让他的心脏中了枪,可击中他的不是子弹是玫瑰,直接在他心窝里扎了根。
他抿着嘴上前半部,凑过去看那个字签。
“空?”
“嗯,并不是画被摘掉了,这就是画。”向逾也走了过去,两人的肩膀靠在了一起,“有点意思。”
林皆乐偷偷用余光瞄向逾,他们凑得很近,只要他现在转过头,就能亲到对方的脸。
要亲一下吗?
林皆乐问自己:要不要趁机亲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林皆乐:要不要?要不要?要不要?(循环一千次)感谢在2020-03-09 06:35:06~2020-03-10 06:23:4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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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林皆乐偷偷做过很多说出来能让他羞愧死的事儿。
比如,偷偷在日记本里写以他们俩为主角的恋爱小段子。
比如,偷偷在睡不着的时候幻想俩人有了正经八百的交集,成了关系密切的朋友。
比如,偷偷拿到剧本的第一时间幻想向逾跟自己演对手戏,还是有亲热剧情的那种。
再比如,偷偷脑补自己如果趁机亲了人家,他会是什么反应。
林皆乐看着向逾的侧脸,发现这人真的是哪儿都挑不出毛病,眉毛、眼睛、鼻梁,还有嘴角扬起的弧度,全都让林皆乐心动。
每一处都好像是为他的取向定制的,处处都戳到了他心窝里。
心跳越来越快,林皆乐想起了两人接吻时的感觉。
其实过了这么久,那种感觉已经模糊了,更多的是林皆乐自己后来添添减减脑补出来的。
是很温柔的,让人一下就沉到海底的感觉。
他慢慢凑近,心跳声大得像是天边突然炸开的雷。
就在林皆乐中了蛊似的已经凑到向逾脸边上的时候,向逾突然转过来,吓了一跳。
向逾吓了一跳,林皆乐更是,直接没站稳,崴了脚。
这一崴,林皆乐身子一斜,朝着旁边的墙壁倒去,向逾眼疾手快,立刻拉住他的胳膊搂住他的腰,把人给扶稳了。
林皆乐尴尬得都快死了。
想要偷亲结果被当场抓包,还因为慌张崴了脚。
林皆乐咬着嘴唇皱着眉,突然发现,他手里的棉花糖掉在了地上。
就像他捧着的一颗心掉在了地上似的,干净纯粹的心脏摔疼了,还粘了灰,有点难受。
向逾到了这会儿也没意识到刚刚林皆乐想做什么,他刚刚吓了一跳纯粹是因为自己喜欢的人突然靠得太近,他毫无准备,下意识一个激灵。
没想到自己反应过度,把人家也吓着了。
他担心地问:“没事儿吧?严重吗?”
向逾担心这一下崴得太严重,蹲下来握住了林皆乐的脚踝。
林皆乐今天穿了一条宽松的牛仔裤,牛仔裤上还有卡通小老虎的图案,裤脚挽起来一点,露出了细细白白的脚踝。
向逾的手刚碰到,林皆乐直接无法呼吸了。
这时候的向逾没空想那么多,他只是单纯地怕林皆乐真的受伤。
“怎么样?能动吗?”
向逾蹲在那里,一边揉他的脚踝一边仰头看通红着脸的人。
一般来说,亚洲人的肤色都是黄色,或者也有一些天生肤色很白,但向逾觉得林皆乐可能是这两者之外的另一种肤色人群——粉红色。
他俩每次见面林皆乐那漂亮的小脸蛋都粉红粉红的,看起来跟熟透的草莓一样可口。
向逾看得心跳加速,但不能表现出来,他装得很淡定,很有学长该有的样子:“轻轻动一动,看看怎么样?”
林皆乐吞咽了一下口水,结果因为太紧张,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给呛着。
实在窘迫,他只能蚊子似的挤出个“嗯”,然后小心翼翼地动了动脚踝。
“没事儿,不疼的。”林皆乐松了口气,他很怕真出什么意外,主要是害怕会影响了下周的拍摄。
下周对他来说意义重大,千万不能出现任何纰漏。
“没事就好。”向逾听他说不疼,也长长地舒了口气。
紧张的不只林皆乐一个,向逾也担心。
向逾每天都在想,马上就要拍摄了,一丁点儿意外都不能有。
要知道,这次的机会可是千载难逢,自己等了好久才等来的。
向逾站了起来,看见了掉在地上的棉花糖。
他弯腰捡起来,吹了吹:“脏了。”
林皆乐觉得有些可惜。
“等会儿出去我赔给你。”向逾笑着说,“给你买个更大的。”
这话说得,林皆乐突然脑补向逾跟他求婚,好像说的这个“买个更大的”不是买棉花糖,而是结婚戒指。
他笑笑,乖乖地说:“不用了,没关系的。”
“那不行。”向逾很坚持,“你这还没吃几口呢。”
之前林皆乐没喝到向逾给买的咖啡,但这次,吃到了向逾给买的棉花糖。
俩人从展馆出去后就直接去了卖棉花糖的摊位,向逾指着粉色的说:“要这个。”
林皆乐没吃过粉色的,看着好看,清清淡淡的粉红色,特温柔。
俩人一人拿着一个粉色的棉花糖边走边吃,向逾有点儿受不了那么甜的东西,但看着林皆乐吃得开心,他也跟着开心。
向逾之所以选粉色的棉花糖是有原因的,因为觉得可爱,特配林皆乐这人。
林皆乐在他心里整个儿就是活在粉红泡泡里的小可爱,走到哪儿都自带粉玫瑰的花瓣。
童话故事里有出生于花朵里的拇指姑娘,他眼里有睡在粉玫瑰上的林皆乐。
向逾说:“来拍张照吧。”
“啊?”林皆乐有些意外,“拍照?”
这会儿到了中午,头顶烈日,但好在今天温度不算太高。
向逾说:“就拍这棉花糖。”
他掏出手机,绞尽脑汁地劝说林皆乐:“好不容易来一次,第一回 吃这种棉花糖,留个纪念。”
林皆乐也想拍,而且不仅仅想拍棉花糖。
但是他不好意思要求更多,只能乖乖地伸出手中的棉花糖,跟向逾的棉花糖“干杯”似的靠在一起,然后看着对方拍了照片。
向逾对自己的“摄影作品”非常满意,因为他耍了小心机,照片里能看到两人的影子,还有林皆乐的手。
“可以发微博吗?”向逾征求林皆乐的意见,“我想发个微博。”
林皆乐完全没注意到照片中的那些细节,而且向逾提的要求他哪有可能反对。
连连点头,然后说:“那,照片能不能给我发一下啊?”
“微博?”向逾没懂,以为他也想发微博。
“不是不是,”林皆乐解释,“我就是想存下来,当个纪念。”
想要留存当纪念是真的,另外的小心思是,他让向逾给他发照片,那两人就能加上微信。
林皆乐不好意思直说,只好用这个当借口。
向逾笑了:“行啊!我发给你!”
刚说完,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然后差点儿没绷住笑了出来。
“我得加一下你微信。”向逾说,“还是……开蓝牙传给你啊?”
蓝牙传照片,这真的很“文艺复兴”。
“微信吧。”必须是微信,林皆乐等了半天了。
终于,这俩人加上了微信。
林皆乐的微信名字是六个“乐”,头像是一只可爱的粉色小猪。
而向逾,嚣张自恋得很,微信就叫“大帅哥”,头像是一个正在耍酷的漫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