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子(7)
我不像李蒙那样严肃认真,弄得跟什么似的,在电影某些比较煽情的情节片断,还趁热打铁地把眼睛揉地水花花湿淋淋的。虽然他这个样子并不难看,公正点说,还别有一种楚楚可怜的气质,但我依然不欣赏。我打着连天的哈欠,头昏得象转个没完的陀螺,连东西南北都不认得了。终于一行一行的字幕打了出来,李宗盛与林连莲你一句我一句地唱起了“当爱已成往事”。我主观地认为,这歌如果让两个男性歌手来唱会更符合剧情,也更能出彩儿。
还没等出电影院门口,我与李蒙就为这电影的好坏争论上了。李蒙的看法是这片子拍得很好,很棒,程蝶衣这个形象塑造地真实、丰满而可信。这一点非常难得。于是,我就毫不留情不遗余力地反驳起他来。我说过我向来是以嘴尖舌利著称的,而且从小还养成个下流癖性,只要大家伙赞成的,我肯定要反对;只要别人都说好的,我一定得想法设法地给找点毛病出来——更何况本来就是我不喜欢的一出电影,就因为此,打上小学起,我所有把我当花朵育过的老师都斥责过我,说我长着“反骨”;我妈骂我是个“贼小子”,等等,诸如此类,反正我就是这么个东西,我也没什么办法。
本来刚认识李蒙时我对他还是相当客气的,最初交往也曾装模作样地羞羞嗒嗒了那么一回,但架不住日子一长,原形尽露,甭管用的是正理还是歪理,总之那天李蒙让我给结结实实地堵了一回。那天我们辩论的挺多,头绪也挺乱,为了叙述的方便,我把那天我们这个讨论的主要内容理顺了,整整齐齐地列出来,这花了我很大的工夫,弄得跟临考试前恶补那该死教授的笔记一样。
问题一:程衣蝶成为同性恋的原因到底可不可信?
李蒙说:影片交待得很清楚,他打小被母亲抛弃,天涯沦落,无人能靠,这时候一个大师哥出现在他面前,于是,他在精神上好象就有了一个归宿,确切说,有了一个倚靠,你不觉得这种倚靠很危险吗?尤其是心理还不健全的一个小孩子,这会使他终生难于自拔。此一。其二,他被师父强迫唱花旦,本是男儿身,却得装女娇娥,从心理上彻底被扭曲。难道这些理由还不够充分?
我说:毫无疑问导演只是凭道听途说或者自己的想象来塑造程蝶衣这人物。你如果仔细想想地话,简直滑稽地紧。一开场,就让“豆子”他妈手起刀落,斩下了程蝶衣的六指儿,且不论这一刀干得比外科大夫的手术刀还利索,一点疤痕没落下,在医学上能否讲得过去,——,就生生先榨出观众的一掬同情的泪水来,而且提醒观众,被母亲抛弃,是程蝶衣成为同性恋的重要原因——扯蛋。我实话跟你说,我爸爸三岁上就没了娘,我爷爷是个游手好闲的流氓——要不因为这我奶奶也死不了,我爸爸打小就是东家喝一口水西家吃一口饭,可大了也没见成了同性恋——我敢拿我自个的名誉(假如我有的话)保证,我爸爸绝对不是同性恋——我偷看过我爸年轻时写给我妈的情书,肉麻着呢!那就更甭提天底下别的缺爹少妈的孩子了,要都成了同性恋那还了得! 至于男扮女妆是不是就能使演员心理上产生性别角色的转移,虽然有这种情况,但绝不像影片宣传的这么严重,如果不信,你就看看《品花宝鉴》《金瓶梅》《三言二拍》等等这些书(如果没有我借给你),你就会发现,自古伶人就是某些男性玩弄的对象,但大多数伶人只是被淫威所迫才与其发生性行为,也就是说,在他的本质里,他并不是同性恋者。由此看来,这部片给观众的解释实在太薄弱太可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么荒诞不经的铺垫,怎么可能让人相信呢?
问题二:程蝶衣对段小楼的爱慕到底是何性质?
李蒙说:程蝶衣当然无比专情,仅这一点也比许多红尘男女强得多。这是一种精神恋爱——当然是精神恋爱,一种艺术化了的感情,是台上锣鼓笙歌翻云覆雨的沿续。
我说:从影片中看的确是这样,好象程蝶衣对段小楼的感情是一种很“神圣化”了的东西。程蝶衣口口声声说得是什么?
——他与段小楼是舞台搭档,从小师傅就说过谁也离不得谁——没了姬怎成霸王,没了霸王姬怎生活?所以依据程蝶衣的观点来看,他之所以要死追死撵着段小楼不放,完全是处于艺术上的考虑,这一点真令人敬佩,整个儿一个为艺术而牺牲的典型呀!尽管如此我也不承认这是一种什么精神恋爱。我敢打包票,程段二人必有肉休接触,虽然影片含糊其词遮遮掩掩,但这点勿庸置疑。否则段小楼简直没理由在程蝶衣面前步步退让百般小心休贴入微,为此还不惜扇了她媳妇个大耳光子……
这时李蒙急忙忙地插进话来:这怎么不是一种精神恋爱?我不觉得程蝶衣跟段小楼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紧接着说到:我也没说他们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呀,即便是躺到了同一张床上也是理所应当,难道只许异性恋者ⅩⅩ,就不许同性恋者ⅩⅩ吗?我非常下流地用了两个脏字眼说,李蒙的脸迅速得红了一下。
我忽然不能自已地变得悲愤起来:这些都是编导给程蝶衣制造的一些理由、借口!
李蒙说:凡事就该有它的理由。
我说:不见得每件事就都有它自己的原因理由。
李蒙说:肯定得有个说法。毛主席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原因和道理。否则,好端端的一个男孩子,他怎么就变成了同性恋!
我说:没什么说法,他、就、该,是个同性恋,有什么办法?照你这么说,公鸡为什么打鸣,母鸡为什么下蛋,你倒给我个原因、理由、说法……
李蒙终于气急败坏起来。够了!够了!他嘶哑地朝我怒喝道,带着一种面红耳赤的狼狈,我不明白他狼狈什么,我说得是程蝶衣,又不是他。一拧身,李蒙急冲冲地自个往前走了,大概是气昏了头,所以还迷迷糊糊地撞着了好几个妇女和儿童,连声对不起都没说。
难道李蒙生气了?他不再理我了吗?
想到这儿我忽然变得很紧张,这种紧张简直没什么道理,古人说老婆如衣裳,其实朋友还不如件衣裳,有就有,
没有也什么大不了,我一直就是这样想也这样做的。可那会儿我心软得禁不起一点点刺激,我感到后悔,我为什么要惹李蒙不痛快,跟他抬什么杠?我讨厌自己这张口吐白沫滔滔不绝的嘴巴。
我很死乞白赖地追上去,我看见李蒙脸上有一种既高傲又绝望的表情。我说:生什么气呀,跟小孩似的,一点都不经闹。算我错了行不行?行不行?我满脸堆起来哄人的谄笑,因为很少做这个表情,所以有些生硬,估计一定非常难看,而且滑稽,要不然李蒙怎么就憋不住地咧开笑了嘴呢?李蒙非常懂事地说:对不起,刚才我不该生气,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好了,什么也不说了。
我对李蒙说:这才象个好孩子嘛!
李蒙白了我一眼。他虽然满脸是释然的微笑,可我还是能看见,笑容后面,隐隐约约浮动着的,一抹灰色的悲哀。
而我的悲哀,却沉甸甸地压在我的心底里。
我们俩傻呼呼地站在人行道上。此时是傍晚时分,红日西沉,倦鸟归巢,下了班的人们也迫不及待地往家赶,一排排闪着银光的自行车,象潮水,更形象点说,象满天盖地的大蝗虫一样,叮铃叮铃地飞过来。而马路对过的著名的广场上,一伙子人,高高矮矮,胖胖瘦瘦,花枝招展或者衣装朴素,一根一根地戳在那儿,看着用烈士鲜血染红的庄严国旗,宝刀未老,意犹未尽地慢慢蹭下来。
我百无聊赖地对李蒙说:准备干点什么?
李蒙迷茫地使劲咬着下嘴唇,不一会儿就咬得湛红湛红,红得要滴下血来。
后来他说:不如到我住的地方去坐坐吧。
第7章
北京有很多铅灰色的小胡同,就象是一些弯弯曲曲复杂多变的肠子,一根一根地盘结着,自卑地缩成一团,躲在城市的身体深处,舔着手指,自嗟自叹地回忆着往昔的狰嵘岁月。而那些不断延伸的,年轻的,自大的,闪闪发光的摩天大厦,则是这座城市的虚荣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