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十(153)

作者: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子夜十》作者:颜凉雨 文案: 一句话简介:又要追妻又要闯关的无限流。 鸮,一个午夜闯关世界。被选中者,必须闯过全部二十三关,才能回归正常生活。 . 范佩阳做梦都想尽快闯完,和唐凛点击展开

对于这种“一视同仁”,他该欣慰的,可看着唐凛眼里一闪而过的受伤,他胸口就莫名有点发闷。

“我知道你不想在公司公开我们的关系,但我们每天错开十分钟抵达公司,一直这样规律也很可疑,”唐凛单手托腮,半认真半玩笑地建议,“偶尔,我们也可以一起到公司试试。”

“没必要,”范佩阳想也不想,“多此一举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弄巧成拙。”说完他推门而出,刚走出去,又折回来,“对了,昨天的财务报表有点问题,你到公司之后直接来我办公室。”

唐凛无聊地拿起叉子在手里把玩,故意拖了几秒,直到范佩阳有些不耐地皱眉,才慵懒地应了声:“收到,我的范总。”

得摩斯看得瞠目结舌。

拿叉子把玩不是为了要戳那个坏蛋吗?

难道他理解错了?

不行,不能再待下去了,再待下去他容易帮唐凛替天行道。

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再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再再再次回到青山绿水。

噗。

得摩斯:“……”

谁能带他离开这片被噩梦白团子支配的深渊山巅!

【白团团之三】

又是客厅,只不过这次变成了深夜。

全世界仿佛都睡了,连风都停了,窗外夜色深沉,月光静谧。

范佩阳靠坐在沙发里,睡着了。

唐凛正在偷偷亲他,并无耻地举着手机自拍留念。

无耻吗?

得摩斯只觉得可怜。

哪怕这些人在他看来都是虫子,但虫子和虫子也是不一样的。

有的让人想一脚就踩个稀巴烂,有的让人想蹲下来观察一会儿再踩。

唐凛是第三种。

得摩斯以前从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第三种虫子。

就是你不仅踩不下去脚,还想帮他把前路挡着的小石子、大害虫都赶走。

什么原因?

不是这只小虫虫多可爱、多迷人。

是太惨了啊。

谈朋友谈成这样,图什么?

【白团团之四】

这里终于没有范佩阳了,只有一个正在悄悄把衣柜里的衣服往背包里塞的唐凛,塞一件,就停下来警惕地听听声音,做贼似的。

问题是他拿的衣服并不多,也就三四件,看起来像是要去短途旅行或者出差。

但如果是正常理由,有必要这么偷偷摸摸吗?

得摩斯现身,在背后喊他:“喂。”

唐凛吓一跳,猛地转过头来,看见不是范佩阳,松了口气。至于一个陌生人突然出现,似乎不在他的警戒范围之内,仅仅是流露出一丝疑惑。

得摩斯没有自我介绍环节,直截了当地问:“你在做什么?”

唐凛愣了下,忽然伸出一根手指压住嘴唇:“嘘,你不要那么大声。”

得摩斯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不对,就跟着听话了,压低嗓子,用气声又问了一遍:“你——在——做——什——么——”

唐凛莞尔,笑意里透出一丝顽皮,也用夸张的气声道:“偷——东——西——”

得摩斯懵逼地看着他手里的包:“就偷几……”

唐凛:“嘘——”

得摩斯:“偷——几——件——破——衣——服?”

唐凛低头看刚塞进去的衣服,几不可闻地咕哝:“就剩这几件了……”

得摩斯越听越迷糊。

唐凛忽地抬起头,特别认真地叮嘱:“我只告诉你,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得摩斯愣愣点头:“好。”

唐凛将声音压得更低,谨慎而郑重,像在透露一个惊天秘密:“这是一个实验。”

得摩斯:“实验?”

“嗯。”唐凛用力点头,有种笨拙的孩子气,“我要把这幢房子里,我的所有东西,全部拿走,但不能一次性拿,要像蚂蚁搬家那样,一次偷偷拿走一点,一次偷偷拿走一点,直到这幢房子里再没有我的东西。”

所以刚刚唐凛说“就剩这几件了”,是指这个“蚂蚁搬家”的实验已经接近尾声?

可是——

“你到底在实验什么?”得摩斯想不出来这有什么意义。

唐凛把背包放到地上,仰头看得摩斯:“实验看看,范佩阳会不会发现,我的东西在变少。”

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两个人,哪怕只是普通朋友,其中一个人的东西越来越少,到了一定程度,另外一个人也总该发现些端倪的。

可是很显然,范佩阳是个例外。

明明看清楚了当前情况,得摩斯还是残忍地明知故问:“你就剩这几件衣服了,他发现了吗?”

唐凛不笑了,眨下眼睛,淡淡的惘然:“没有。所以等拿走最后这几件,我就不要了。”

得摩斯:“不要什么?”

唐凛很努力地弯下眉眼,假装自己不难过:“不要范佩阳了。”

得摩斯怔了一瞬,忽然意识到,他遇见了今天晚上最大的喜讯:“你终于想开了?真要和他分手?”

“不是分手,”唐凛严格纠正,一字一句强调,“是我不要他了,我甩他,他失恋。”

甩的好。

失的妙。

得摩斯甚至可以单纯为这件事给唐凛盖个……慢着,如果这两个人真分了,那前面他考核范佩阳的时候,被联手欺负是怎么回事?

分手依然是朋友?

还是藕断丝连又复合了?

【白团团之五】

在这里,得摩斯找到了答案。

病房,单人床,看起来还算健康的唐凛。

得摩斯来过这里,就在深渊之底的第一个黑色毛球怪里,只不过在毛球怪的病房里,唐凛病恹恹的几乎要走到生命尽头,而在这里,他眼里还有光彩。

直到此刻,得摩斯终于能确认,这些白团团既不是感情,也不是臆想,更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潜意识。

它们有着时间和逻辑上的连贯性。

它们就是唐凛的记忆。

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封存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白胖圆,游离在唐凛的主记忆之外,但他可以负责任地说一句——封得好。

就这一团又一团的糟心记忆,这辈子想不起来都不亏。

作者有话要说: 得摩斯:先被狗粮撑,再被苦恋虐,我做错了什么??

第108章 坏蛋范佩阳┃你只是爱惨了他。

得摩斯站在唐凛的病床前,刚要现身,有人进了病房。

是范佩阳。

得摩斯几乎下意识就想一脚踹过去,忽然发现,对方手里还端着一盘洗好的苹果。

苹果又红又大,吃起来一定又甜又脆……

不对,得摩斯甩掉跑偏的思绪,把视线从苹果转移到范佩阳身上。

男人把衬衫袖口挽到了手肘,手上还沾着未干的水珠。

所以苹果是他洗的?

洗给唐凛的?

范佩阳那个浑蛋会给唐凛洗苹果?

“想吃哪个?”他把盘子推到唐凛面前。

唐凛左挑右选,末了非常郑重地指了一个最圆润最漂亮的。

范佩阳笑笑,把盘子放到床边的桌子上,拿起唐凛挑中的那个苹果,开始削苹果皮。

得摩斯:“……”

洗苹果,微笑,削苹果皮,这三件事哪一个都不符合范佩阳的坏蛋人设!

啊,他懂了。

得摩斯眯起眼睛,一定是唐凛身患绝症,然后这家伙就良心发现,改过自新了。

嘁,这世上什么都有,就没有后悔药,人都要死了,再献殷勤有什么用?

“晚上去看午夜场啊?”唐凛接过削好的苹果,笑眯眯地问。

范佩阳神情柔和,目光里有许多复杂情绪,可说出的话,简单明了:“好。”

好吧,献殷勤还是有用的。

得摩斯看着那二位之间流动的粉红泡泡,也不知道该生气唐凛的“就是不分手”,还是心疼自己的“在这里多余”。

不过这间病房里的范佩阳,终于和他在神殿里认识那个重叠上了。

前面几个白团团里,他几乎要怀疑神殿里的那个是[画皮],否则没法解释,为什么神殿里那个范佩阳满心底都装着“唐凛”,白团团里的范佩阳却像个混蛋……抱歉,他不应该用“像”,分明就是!

现在似乎捋得顺了。

因为唐凛生病了,于是范佩阳觉醒了,简直是最俗套的“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这出狗血感情戏,得摩斯不想再看下去了,可就像第一个白团团里,他管不住自己敲车窗的手一样,在这第五个白团团里,他又号令不动自己的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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