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十(152)

作者: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子夜十》作者:颜凉雨 文案: 一句话简介:又要追妻又要闯关的无限流。 鸮,一个午夜闯关世界。被选中者,必须闯过全部二十三关,才能回归正常生活。 . 范佩阳做梦都想尽快闯完,和唐凛点击展开

俗不可耐。

得摩斯从毛球怪物中抽离,泄愤似的一脚将其踢开。

黑毛球“嗷呜”一声,落到偏远角落。

另外两个似乎被吓到了,逃得更风驰电掣。

反正深渊里也没人看见,得摩斯什么形象姿态都不顾了,挽起袖子就吭哧吭哧追。

第二个黑色毛球球终于到手。

世界再变。

水世界酒店,购物区。

唐凛坐在落地玻璃前,茫然看外面的深海,眼睛不知是要哭,还是刚哭过,红通通的,这让他整个人呈现出一种少见的柔软。

得摩斯鬼使神差地放轻了声音:“你怎么了?”

唐凛回过头来,可怜兮兮看他:“范佩阳回不来了。”

得摩斯:“……”

在范佩阳书架上都是唐凛,在唐凛这里又听见范佩阳名字,吃过亏的守关者总觉得这不太像一个好兆头。

唐凛:“他擅自离队去海底洞穴群,现在追击艇出去了,神仙也救不了。”

守关者不想打听。

恐惧者非要倾诉。

“我说过很多次了,什么都没有命重要……”

“找不回记忆又怎么样?未来总还会有新的记忆……”

“可命没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为什么非要这么固执……”

守关者扛不住了:“你问我干什么,你去问他啊!”

唐凛不说话了,就拿着泛红的眼眶可怜巴巴看过来。

得摩斯果断扔掉毛球,回归渊底,然后确认,他还是喜欢神殿里那个平静冷然的唐凛。

一共就三个恐惧。

连续两个都有恐惧者本人,连续两个都是怕死。

一个怕自己死。

一个怕范佩阳死。

得摩斯不想看第三个了。

可又管不住自己的手。

“嗷呜!”

第三个黑色毛球被抓住。

得摩斯眼前忽然一暗。

猝不及防的光线变化让他适应了好半天,才慢慢看清,自己已身处一间宽敞的卧室。

卧室没开灯,月光透过轻纱窗帘,照进房内,隐隐约约映出一张双人床的轮廓。

得摩斯咽了下口水。

这是什么微妙的场景……

“砰——”

门被推开了,进来的是唐凛。

“砰——”

刚进门的唐凛又飞快转身,把门严严实实关上了。

与此同时,外面响起敲门声。

“咚咚咚咚咚咚——”

每一下都很重,敲得得摩斯都跟着心跳突突的。

这是什么索命恶鬼……

“让我进来。”

得摩斯:“……”

很好,是范佩阳。

“对不起,”唐凛和门外的人说话,有挣扎,有歉意,“我没办法给你回应,但我可以保证,你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朋友。”

门外沉默半晌。

“没有朋友,要么回到从前,要么形同陌路。”

得摩斯听得有点懵。

唐凛这是在害怕什么?

担心不能给范佩阳回应,到最后就连朋友都做不成?

所以这个恐惧映射过来,就成了眼前这样?

那轻纱幔帐双人床什么意思?

难道是唐凛潜意识里想……卖身求朋?!

压抑住想在恐惧者心底呐喊“你不要胡思乱想”的冲动,得摩斯丢掉最后一个毛球。

三个恐惧。

一个关于自己,两个关于范佩阳。

这并不出乎得摩斯的预料。

毕竟范佩阳心底一书架,都是唐凛。

但三个恐惧的内容,虽偶有起伏,整体依然平淡。

配不上他的“特意留到最后”。

得摩斯跳出深渊,回到山巅,吹着唐凛心底的风,想着等一下的送别词。

毕竟是自己曾经看中的闯关者,就算判死刑,也要有些仪式感。

清风拂面。

不经意带来一个蒲公英大小的白团团,也碰到了得摩斯的脸上。

得摩斯抬手想将其弹开。

却在下一秒,坠入一个新的世界。

那是一辆停在路边的车,车主人坐在驾驶位,望着挡风玻璃发呆。

得摩斯走过去,敲敲车窗。

车窗放下来,车主人转过头:“有事?”

又一个全然陌生的唐凛。

西装革履,利落优雅,逢人会带笑,温和得恰好到处。

这不是深渊。

不是深渊,就不是恐惧。

那是什么?

情感?

记忆?

得摩斯对一切和恐惧无关的东西不感兴趣,哪怕是误打误撞进来了,他也应该转身就走。

可或许因为他从没想过,那些奇怪的白团团里还能别有天地,于是鬼使神差,他就往下问了:“你在这里干什么?”

唐凛苦笑:“心情不好,静一静。”

得摩斯又问:“为什么心情不好?”

唐凛趴到方向盘上,侧脸看他:“有个坏蛋把我的生日忘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的人表面是唐总,心里委委屈屈。摸摸头~

第107章 记忆之旅┃它们就是唐凛的记忆。

坏蛋和他有什么关系?

生日和他有什么关系?

作为一个守关者,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立刻离开这个奇怪的心底世界,返回神庙,甩给唐凛一句“你那三个黑毛球的恐惧太无聊了,不通过”,然后杀人,收工。

得摩斯把自己该做的事情想得很完整,很顺畅,很行云流水。

结果——

“坏蛋是谁?”

他又继续问了坏蛋的名字。

……这些白团团里一定有某种神秘的不可抗力!

“范佩阳。”唐凛像一个诚实的孩子,对待不怀好意的窥探者,毫无防备,说完了还傻傻地问对方,“你认识他吗?”

得摩斯:“……”

岂止认识。

就是砍成八段,烧成渣渣,化成烟灰,他都认识。

“每年他的生日我都记得,我的生日他都忘。他答应今天陪我看午夜场的时候,我还以为他终于记住一次……”唐凛敛下眸子,却没敛住里面的难过,“原来不是。”

“呃,”得摩斯觉得有必要确认一次,“你说的这个范佩阳,和我认识那个心底整整一座书架都是‘唐凛’的范佩阳,是一个男人吗?”

趴在方向盘上的唐凛,自然听不懂这些,茫然地看得摩斯:“嗯?”

得摩斯换一个简洁问法:“是那个每说一句话,就让人更想打他的范佩阳吗?”

唐凛乐了,带着点孩子气道:“你才打不过他。”

得摩斯:“……”

这你骄傲个什么劲儿!

毫无预警,副驾驶的车门被推开了,侧身过来的唐凛仰头眨巴下眼睛:“要不要陪我去看午夜场?”

得摩斯:“我吃饱了撑的。”

两分钟后。

得摩斯坐在空旷影厅的第一排,看着大荧幕上的狂轰滥炸,觉得自己一定是狗粮吃多了,伤了脑子。

电影画面突然给了一个天空特写。

湛蓝的天极清澈,半个影厅的黑暗都被这光明的画面照亮。

包括正在看电影的人。

唐凛在哭。

但是他和他的眼泪,都很安静。

得摩斯终于在糟心里回过神,一跃从这荒诞的白团团中抽离,回到唐凛心底的青山绿水,他绝对不要……

噗。

又一个白团团糊他脸上了。

宽敞明亮的客厅,清晨的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温馨,宁静。

餐桌旁,两个人在用早餐。

一个是唐凛。

一个是终于从名字进化到实体的,范佩阳。

得摩斯隐藏起自己。

他想提问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的内心可以对他说谎,同样,他不想打扰的时候,任何人的内心也都看不到他。

两个人一起吃完,可只有范佩阳一个人动了。

他穿好外套,拿了随身物品和车钥匙就去玄关,显然准备直接去上班。

而唐凛,还坐在餐桌旁,静静看着他匆忙的身影。

直到范佩阳连鞋子都穿好,准备推门离开。

唐凛才淡淡开口:“一定要每天都错开十分钟吗?”

范佩阳回过头来,询问性地挑眉,就像领导对下属做的那样,都不需要浪费时间说话,便能传达意思。

得摩斯对这个表情太熟悉了,在考核范佩阳的时候,他无数次被对方浑然天成的“上位者姿态”冒犯得想打破工作守则,先弄死再说。

但他没想到,原来唐凛也是这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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