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围(53)
“不是,”林鹿转头看他,“你看我像是难过的样子吗?”
虽然表情传达出我并不是很高兴,但也的确看不出半点难过的样子。能对父母的生死都无动于衷的人,到底有多少真心可以分给别人?叶时见觉得自己一谈恋爱人都变得敏感起来,他甚至很幼稚地问了一句:“那如果我死了,你会难过吗?”
不负众望,林鹿送了一句“神经病”给他。
不多时,排骨的香味就飘了出来,叶时见把切好的玉米下进去,然后举着一袋盐不知所措。
“祖传的盐啊?”林鹿抱胸看着他,“不舍得放呢。”
“这个适量盐是多少啊?”叶时见懊恼道,“适量盐,适量鸡精,什么都是适量,我要知道适量是多少量我还至于看菜谱吗?”
这话说的好像写了多少克你就能知道似的。林鹿把活接了过去,完了环视了厨房一圈:“我们今晚不会就喝一碗汤吧?”
“我是那么不心疼老婆的人吗?”叶时见拍拍胸口,“我不会做饭还不会点外卖吗!”
棒,真棒……
林鹿摇摇头往外走,出门的时候在微波炉上面看到了一本熟悉又破旧的练习册——《杨氏美食大赏》。
“你……你把这本册子都带来了?”
那是老杨当年剪剪贴贴用来养活叶时见的自制菜谱,这么多年过去了,册子比原先旧了许多,有好几页已经泛了黄,叶时见当年搬离去学校,除了自己的东西和一些照片之外,只带走了这一本册子。
老杨什么都没给他留下,又什么都给他留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TM都能锁??
第43章
要说叶时见点外卖那也是一绝,炭烤猪蹄、麻辣牛筋、红烧鸡爪再来个韭菜炒蛋和蒜蓉秋葵,嘶,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伤筋动骨一百天,吃啥补啥。”叶时见舀了一碗排骨汤递给他,“荤菜养伤!”
林鹿表示你开心就好。
“素菜嘛,”叶时见夹了满满一筷子韭菜堆他碗里,“补肾壮/阳!”
林鹿表示想打人。
“我不吃。”
“不行!”叶时见大惊小怪道,“你今天射/了两次呢!”
“……”林鹿叹了口气,打算用科学知识征服他,“韭菜是发物,吃了伤口还要不要好了?”
叶时见恍然大悟,忙把韭菜炒蛋扔一边:“那怎么办,秋葵不是发物吧?”
林鹿无情拒绝:“你不觉得秋葵这玩意黏答答的特别难以下咽吗?”
“你就挑食吧,怪不得不长个。”叶时见刚灌了口可乐,就被刚好比他矮了三厘米的林鹿虎口夺食抢了去,眼睁睁看着红罐子被残忍地丢进垃圾桶里,那人还煞有介事说:“可乐杀精,以后不许喝了。”
“你这是欲求不满呐?”叶时见笑笑,“没满足你吗,男朋友?”
林鹿很小的时候养过一只特别黏人的小狗,每次吃饭的时候它都会在脚边蹦来蹦去,或是从咯吱窝里钻进来,跳进他的怀里,不是舔他下巴就是拱他肩窝,每每一顿饭吃得狼狈又拖沓。林鹿那时候就想,世上怎么会有这么黏人的小东西,不过此刻他觉得自己误会那只狗子了,如果它还活着,估计得冲叶时见磕三个响头唤一声祖师爷。
“不就是谈个恋爱,你至于把我整张脸亲得满嘴油吗?”林鹿快把后槽牙咬碎了,“又不是初恋,你……”
“是初恋!”叶时见执拗地强调了一遍,“你就是我初恋!”
“渣男。”林鹿取笑他,“这话我替苑彬说的。”
叶时见愣了愣,啧一声:“你不说我都快把这人忘了。”他长腿一跨,硬生生把自己塞进了林鹿和椅背中间,这下把他后颈都亲油了,“你是我第一个动了心亲了嘴上了床的人,不是初恋是什么?”
林鹿刚想叫他先把嘴擦擦,但一听这话又忍住了,结果后头那傻子非要煞风景,偏又问了他一句:“我是不是你初恋?”
半晌,没有回答。叶时见怀疑瞌睡虫转世的男朋友已经杵着筷子睡着了,结果等他侧过身一看,却见林鹿睁着水汪汪的眼睛,细长的眼皮还微微眨了眨,神情竟然有些许……失落。这种失落像极了人到中年追忆青春往事感叹初恋不复的惋惜。
不是吧?
“很久以前,”林鹿果然开口,“我十五岁的时候……”
“我不听,不听不听!”叶时见一口咬在他侧颈上,咬着软肉含含糊糊说,“快把那个狗男人从你的记忆里删掉!”
“删不掉……哎你别咬了。”不疼,挺痒,林鹿扭着躲了躲,“把你替换上去行吗?”
“行!”叶时见满意了,替换文件可比删除文件彻底多了!
彼时的叶时见并不明白,所谓的替换意味着什么。没人像他爱吃醋,亦无人如他这般好哄。
叶时见今日格外殷勤,下午趁着林鹿睡觉的空档将主卧的床单被套拆了洗净烘干,完事又买点儿排骨玉米炖个汤,果然,一旦有了家庭的束缚,就不自觉变得负责任起来,这就是男人呐!等他再把汤锅汤碗刷干净,林鹿已经回了卧室,行李箱打开平放在衣柜前,他正盯着床头柜上的相片出神,都没发觉有人走了进来。
叶时见倚在门边观望了一会儿,问他在想什么,这么认真。林鹿拿起其中一个相框示意他:“这是你的家人吗?”
照片上是一家四口的合影,其实那天的场景已经很模糊了,依稀记得并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好像是参加谁家婚礼来着,刚好借着别人的相机拍了照片,那时候他不过七八岁,一晃都快二十年了。由于他父亲工作的特殊性,家里除了这张照片竟再也找不到第二张完整的合照。
年岁愈久,父母兄长的容貌都快要忘记了。遗忘是很可怕的事情,会擦拭感情会淡化仇恨,但他从没允许自己忘记过。
“你那时很快乐吧。”林鹿说。
“不记得了。”叶时见从身后圈住他脸贴脸一起低头看着照片,“那时候我太小了,其实我对我爸妈的印象并不太深。我爸,缉毒警察嘛,长年累月在外面,在边境的日子估计比在家的日子都多。我妈工作也很忙,很多时候都是我哥哥照顾我。”
林鹿指着照片上那个穿着棒球服笑得阳光灿烂的帅小伙问道:“是他吗?”
“嗯,”叶时见摩挲着他的肩胛,懒洋洋道,“他叫叶溪,大我十岁,跟半个爹似的,还动不动抽我呢。”林鹿噗嗤笑了一声,说:“那肯定是你不听话。”
“喂,你都不心疼你老公!”叶时见撒了个娇,想想自己都觉得好笑,“他高三那会儿跟班花表白,我给他递的情书,结果弄错了直接把表白信送他班主任那儿去了,他们班主任怪臭美的,成天扎个马尾辫穿个格子裙,我那时候看她跟班花长一模一样。”
“后来呢?”林鹿也跟着笑,“请家长了吗?”
“家长倒的确去了学校,不过……是班花家长。”叶时见说,“那班主任年轻又通情达理,结果把我哥和班花一起叫办公室直接帮我哥表白了,班花当场给吓哭了,还叫了她爸妈来……我哥挺丢脸,越想越生气,就把我揍了。”
叶时见从抽屉里翻了一本相册出来,搂着他坐到床边,又絮絮叨叨说了很多以前的事情,总以为回忆所剩无几,等谈天说地起来又延绵不尽。床头柜上另一张照片是他十三岁生日时跟老杨的合影,他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人就那么四个,现在多了一个,多了一个林鹿,那是他想一辈子到老的人。
林鹿带的东西不多,衣服全挂到衣柜之后箱子基本就空了,叶时见蹲下身拿起那个上锁的长方形小木盒掂了掂,里面有什么东西在晃,他抬头问林鹿:“里头是什么?”
林鹿顿了顿,说:“传家宝。”
“值钱吗?”
“值。”林鹿把衣柜门拉上,然后拿回盒子装进行李箱里,把行李箱合上推到了角落,自此,算是真的住了下来。
一夜好梦。
周五连着周末三天休息,叶时见迷恋上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做饭,都说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先要抓住他的胃,虽然叶时见认为这纯属歪理,毕竟他也没爱上过哪个厨子,但想着为心爱之人洗手作羹汤的确是挺浪漫的事。要不是看到他没完没了地刷某短视频app上的土味吃播视频,并学着人家浮夸的样子起锅烧油,林鹿大概也会觉得这是件浪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