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大爷昨晚喝高了,又被人玩命折腾了一晚上,酒还没怎么醒,就又要出远门,这一整天都是在晕头转向中度过的,傍晚上了飞机,林绪放好了行李,让付竞坐在里侧,给人多要了个小毯子,搭在他身上,给他盖厚点儿。
付竞在临睡前,有点不放心的凑到林绪的耳边,胳膊肘怼了怼他的腰窝,小声跟人说:“一会儿我要打呼噜,你记得把我弄醒啊。”
“没事,”林绪笑了笑,也扭头小声跟人说:“你呼噜声不大。”
“那也不行,”付大爷压低声音说:“影响人家怪不好的,你可别叫我招人讨厌。”
“你以前没在飞机上睡过觉吗?”林绪笑问:“没人陪你一块儿的话,你要是累了怎么办?”
“撑着。”付竞爽朗的笑容中带点憨厚,粗糙的大手抬起,有点不好意思的搓了搓脑门。
“撑不住了呢?”
“没撑不住的时候。”
“知道了,”林绪低头笑一声,心里有点酸涩,把他的手放回毯子里握了握,然后递给他一个纯黑色的软绵厚眼罩:“外头光强,戴着这个舒服点儿。”
“谢了。”付竞困得不行,接过来就套上,压低了座背,仰头睡觉。
林绪坐飞机不困的时候,如果没有紧急的工作要处理,他还是看书打发时间。
习惯了,只要出门远行就会往行李里添本书,对他来说,看书就是放松脑子,知识是永无穷尽的,时常充电丰盈自己的见识思维,是他从小就养成的习惯,读书教人思考,教人辩证的看待自己和世界的关系。
人到中年是个节点,太过安逸的年纪,稳定生活圈子和工作圈子容易消磨人的斗志,人拥有的太多,平凡人甘自平凡,继续绕着原来的生活节奏,庸碌轮回着可以一眼望得到尽头的日子,不平凡的人,脚底已踩遍艰辛坎坷站到了峰顶。
林绪属于后者。
不平凡的人,钱势名利,尽数皆收,胜利者在拿着自己血汗浇筑的战利品时,很难不自得自满。虚荣心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可在峰顶站久了,再伟岸高大的英雄,也容易被这渐迷人眼的繁华富贵扰乱心智,欲望催动着自我膨胀,本心被遮蔽,叫人越往前走,越变得不像自己。
这个年纪再看书,只是为了保持一颗平常心,让他无论在什么位置,都能做好自己,让他不至于因为年龄渐长而头脑迟钝昏聩,让他不至于愚蠢的把自己浅薄的资历阅历,当做好为人师的借口。
林绪看的这本书,是从付竞书架上拿过来的,付竞自己写的书。
说实话,他对乡土文学不是很感兴趣,文学这种东西,要有共鸣才能读着有意思。付竞出身在那一片荒芜贫瘠的大山,贫苦铸就了今天的他。而他自幼生活富贵,衣食无缺,因为他父母的工作原因,搬了不止一次家,他懂故乡情结作为一个名词的含义,却从没能真正体会过。
一本书可以解读一个人,付竞是个很感性的人,哪怕这是一本学术研究的论述,他字里行间也流露着对故乡的怀念和感慨。有不少章节,付竞都提到了自己的父亲。贫困的老汉,六亩地,八间平房,和普通的农民没什么区别。老人一直很平静安和,一生不争不抢不怨不恨,却给儿子起了个名字,叫竞。
竞,抢,做个傲气有骨头的人,出人头地。
林绪看书的时候,不时瞧一眼躺在他身边静声安睡的人。
付竞是个特别有味道的男人,深麦色粗糙的脸上,轮廓硬朗锋锐,丰神俊朗,让人很容易就忽略掉他面上的几道深浅不一的皱纹。他的眼窝也很漂亮,在浓密的剑眉映衬下,有种粗野的豪气。
粗野狂放的美,柔和温暖的人,林绪看完书,又盯着付竞看了有一会儿了。他没碰他,他知道付竞只是浅眠,没有睡沉,只要他一叫他,付竞就立马能睁开眼睛。
付大爷还是怕自己打呼噜影响到别人。
林绪眼睛也有点疲惫了,他仰头,靠在座椅背上,阖眼沉了沉气。
厚实磨砂的纸质封皮被保存的很好,尽管这是六年前出版的样书。
林绪的指腹在最后一页的页尾摩挲着。
那上面,是付竞为这本书写的后序的最后一句话:
终有不能忘怀的一段记忆,旧去的故乡,和离开了的人;终有岁月磨不尽的一段沧桑,哪怕风沙掠尽荒芜,也总有人甘愿留在原地,思绪成林。
……
不知道是过了多久,林绪心里还在念叨着这句话。
他仰坐在一片寂静里,默然沉思,他手指微动,像是要隔着如梭的光阴,试图去触摸那个等在荒芜里的人。
风沙日化磨砺,昼夜煎熬摧磨,一颗心该是有多么坚韧执着,才能受得住数年的光阴流转变迁,去等一个不可得的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