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45)
有个教室的人格外多,似乎是个什么奥赛竞赛班的试听课,面向初高中生开的,统共上了不过五六次,大多数孩子也不是奔着学习来的,有些还有家长陪着,手机也不知道静音,一堂课下来效率寥寥,后来索性改成了当堂做题,临近下课时候对一对答案,有问题的自己留下来,去找沈思学讲题——也有找他的,不过都是些高一高二的女孩子,题目也读不通,非要缠他半个小时。
就是这么个玩笑似的班级,居然也有认真的孩子——不是态度认真,而是他做出来的试卷总能将近满分,偶尔有几道不会的,也是因为学校的知识没教到那儿,他能自己想出些思路,再去找沈思学一点一点掰扯,直到弄懂为止。
那可是奥赛题,对一个高一的孩子来说,已经很晦涩了。
他见过那个男孩子两次,第一次是下午的课,教室闷热,窗外蝉鸣,教室后面将近一半的学生都趴下了,这个小少年却还坐得端正,不骄不躁地做那张试卷,从第一题到最后一题,做完大概还检查过一遍,试卷“哗啦哗啦”地翻了两回,脆生生的,在教室里突兀地响。
当时他坐在教室角落的空位上,斜前方就是这个男孩子,便百无聊赖地观察人家做题,发现这孩子不简单,这么一路看下去,选择题似乎都是对的。
结果一张试卷做完也检查完,还没等他找到机会夸夸对方,就看见这小孩干脆利落地一合笔帽,回头看了一眼时间,转身便趴下了。
他瞥见小少年的脸,觉得眼熟便又多看了两眼,既远也近的记忆缓缓回溯——然后他想起来,这小孩他认识,叫宋斯年。
按理说以他的性格,再见面也是缘分,总会自然而然地找人聊两句,但当时他们之间的“缘分”实在有些尴尬,亲过一次不说,还有请他吃冰淇淋的那一茬……他直觉觉得宋斯年不会想跟他再见面,闲聊也是尴尬,便没有自讨没趣。那天下课前五分钟他提前走了,没让宋斯年看见他。
这是第一次。
第二次是补习班快结束的时候,他还是来替沈思学盯班,不过当时教室里多了一个女老师,比沈思学这个好好先生有脾气得多,听见家长手机一响就皱眉瞪眼,也不准学生在课上睡觉。
当时宋斯年看着一身黑、戴个棒球帽,一副目中无人的冷淡样子,倒也不给人添麻烦,说不让睡便真的没有趴下,做完了试卷便安静地低着头,想没做出来的题——最后一题,要用他还没学到的不等式规则做,没有头绪也无可厚非,他一整题都空着。
沈晗默默地观察了他一会儿,难得尽了一次补习老师的义务,找了张白纸,把那题的答案和解析清清楚楚写了一遍,还有些涉及的知识点——幸好他高中毕业没多久,这些知识都还大概记得。
他还是提前五分钟走,离开之前路过宋斯年的桌子,顺手把那张白纸给了他。
这件事实在太平静了,两个人甚至自始至终都没有眼神交流,像是他们之间那个漫长故事里,一个不起眼的小过桥——他能想起这件事来,还是因为前两天他给宋斯年写答案,对方拿到纸的时候嘀咕了一句,这个感觉有点儿似曾相识。
不过他也不打算再多解释了。
久别重逢两次,兜兜转转还能走到一起,连父母都帮了忙……在世间稀缺的缘分里,他们这样的,大概算是月老格外关心,缠了密密匝匝的红线了。
“小年,”他偏过头,看着早已睡熟的少年,嘴角扬起个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温柔弧度,轻声感叹道,“我们是不是很有缘……”
他不会再松手了。
第42章 赖床
宋斯年其实不是个多喜欢赖床的人。
相反,多数时候他总能理性地克制自己的情绪,包括困倦懒惰,包括起床气——原因很简单,没有别的什么人会来替他分担这些糟糕的情绪,他得自己消化,怎么想都不太值得,纯属自找麻烦。
于是久而久之,他已经渐渐习惯一醒来就起床,并且平静且面无表情地度过一个早上。尽管睡醒后的那几十分钟里他的思维都十分迟滞,清晨第一缕阳光也唤不醒。
和沈晗同住之后,这种迟滞偶尔会转变成懒散的烦躁,但他也不觉得这叫起床气,毕竟那时候他看见沈晗,十有八九都会觉得烦,甚至在他完全清醒的时候,这种烦躁还会变得更加直白些,两个人日常的相处吵吵闹闹,绝不只是沈晗一个人的“功劳”。
一分钟都不会多睡,更遑论赖床——以前他以为是自己具备了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既不给别人添麻烦,也不会给自己添堵,然而直到今天他才突然意识到,闹钟一响就能起床的人,有时候不见得是自律,也许内心深处也不想离开舒适的床被,只是经年独处,身边没有人能撒娇罢了。
沈晗起得向来比他早,从前还住在吴安南路的时候,这个人会比他早起一点儿,下楼去替他买个早餐,从包子油条豆腐脑到新出炉的红豆面包,一周一换不会重样,然而自打那次他犯了胃病之后,他就没再见过拿塑料袋装着的即食早餐了。
他在闹钟响之前就已经醒了,却一反常态地没有立刻起床,只是磨磨蹭蹭地翻了个身,依然闭着眼躺在那里。思绪是缓慢的,从梦里一点一点回到现实,顺着鸡蛋面和炖排骨的味道——排骨是昨晚沈思学送来的,分量多了没吃完,热一热正好当作早饭的配菜。
宋斯年对时间总有种比常人精确的直觉,偏差通常不会超过五分钟,哪怕不睁眼,也能大约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躺着醒盹——六点十五,沈晗再过五分钟就会进来叫他起床。
时间似乎又拨转回几个月前,那时候他醒来的第一件事是想到“迟暮”,打开手机发一条“早安,想你”,现在几个月过去,晨昏蒙昧的时候,他还是先想到沈晗。
几分钟后有人推开门,轻手轻脚地走到了他床边。
“起床了,”对方揉了揉他的头发,俯身凑到他耳边说,“面放久了就不好吃了,快起来。”
以前沈晗叫他起床可没那么温柔,就算有那个耐心替思维迟缓的小孩子穿衣服,嘴上也总是挂着调侃,蓄谋气醒他似的。
以至于宋斯年乍一被他这么好脾气地哄着起床,还有些无所适从——但这样的温柔他大概在梦里窥见过千万次,才会在理智都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放任依赖的本能自作主张。
他的第一次赖床无师自通,动作自然地伸手圈上对方脖颈,将原本就暧昧的姿势变成个别扭的拥抱,然后贴在他耳边小声嘟哝了一句,困。
沈晗没有防备,被他这么偷袭似的一揽,险些直直压到他身上,连忙伸手撑了一下床,没忍住轻轻笑出声来:“大早上的,玩儿那么刺激。”
话出了口他才觉得不太对劲,这个时间点配上这个形容词,似乎隐隐指向某种不合时宜的旖旎暗示。幸好宋斯年没有深究,只是不情不愿地歪了歪头,让这个别扭的姿势变得合乎情理些,又嘟嘟哝哝地在他耳边蹭出来一句,不想起床,没睡够。
向来冷淡自持的人突然黏糊起来,就像是总趴在他家墙头上打瞌睡的猫,平常一见到他就转身离开,碰也不让他碰一下,现在却主动一跃而下,跑到他腿边来撒娇打滚,一边软软地叫唤,要他伸手摸摸……
沈晗被他这么一通撒娇弄得晃了神,一时间忘了自己来叫人起床的初衷,手臂撑着床借力,就这么纵容地任他抱了许久——直到六点二十分的闹钟响起来,他才猛地回过神来,心底里暗暗调侃了自己一句没出息,一边在越来越响的闹铃声里偏过头,亲了亲宋斯年的侧脸,失笑道:“该起床了……”
宋斯年还是不动弹,又嘀嘀咕咕地说了句什么,声音太轻,他只零星听见了几个字,语气有点儿委屈,像是一句闷在心里、又无意走漏了风声的控诉。
“说什么?”沈晗问他。
“我说……”宋斯年的脸贴在他颈窝里,声音闷闷的,刚睡醒没多久,还带了一点儿鼻音,听起来说不出的委屈,“以前早上你都会说想我的……”
沈晗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两秒才意识到他指的是网上聊天的时候,自己每天早上都会用“迟暮”的账号发一句“早安”,附带两句黏黏糊糊的情话,还有个憨里憨气的狗狗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