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44)
但还是有些与性相关的科普,在他面前缓缓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当时他还只是惊讶,然后本着“自己迟早得了解”的想法,客观地、理性地了解了一些有关的知识——毕竟那时候他和沈晗也只是网友,连照片都没见过,不会想象得那么深,看过的东西留在脑子里,却也不会花过多的时间去回想。
但新世界的大门始终为他敞开,带来的影响就是在他见过沈晗——初三毕业那年,夏令营里短短几天的缘分——之后,也许是因为这人亲了他,又或者只是单纯地觉得对方和自己想象中的“迟暮”很像,他偶尔会做一些以沈晗为主角的,旖旎且暧昧的梦。
有了知识的铺垫,这些梦,都异常具体,且真实。
不过也就这么寥寥几次,尤其是和沈晗住在一起之后,也许是见得多了,他反而不会梦到太过分的剧情,更多时候止于亲吻——尽管醒来之后他还是不好意思,看见沈晗本人的时候脾气就格外差些,走两步呛一句,总把青年弄得一头雾水。
现在想到这里,他又久违地想起“新世界”的知识来,偏偏思绪混杂,一边又隐晦地想到了对方分明的腰腹肌肉……他一愣,生平第一次尝到了大脑过载的滋味,“轰”地一声,耳根就烫了。
有时候想象力太强,或是记性太好,也不是什么好事。
可他一边腹诽着自己没出息,一边却还是遵从本能,轻手轻脚地翻了个身,借着窗外那一点儿微光,认认真真地打量沈晗的脸,睫毛似乎很长,鼻梁高挺,略微张着嘴,嘴唇看起来很好亲……
他看着看着,又出神地想,他们现在又是什么关系呢。
一晚上的坦白局,对方已经把心思放到了台面上,话里话外那句“我爱你”明白得不能再明白,他自己呢,留下来一起睡当然不会是因为沈晗的床软,现在这么小姑娘似的偷偷看人家,也不会是闲得失眠……
说暧昧,似乎已经远远超出了那条线,但倘若说已经是恋人关系,最关键的流程却还没有走——更何况他们彼此心知肚明,这个流程不是可有可无的过场,“喜欢”二字从宋斯年嘴里亲口说出来之前,他们始终不算真的交往。
有实无名。
他不太想去考虑这个问题,至少不是现在,就算看起来万事俱备只欠他点头了,他还是说服不了自己——以前他以为,原因十有八九是不确定沈晗的心思,如果能用自己的办法试探出对方心里他的位置,别的都不是问题,但现在不用他试探,沈晗都把一颗真心捧到他面前了,问题也还是没有如他所想一般,自然而然地解决。
十有八九——剩下的一两成,关于他性格里对稳定关系的不信任,他对长久陪伴激情耗尽后无疾而终的恐慌,或者创伤……依然不能一笔带过。
迟早得逼自己做个选择,但至少不是现在,或许得等他真的平静下来,找个时间,用他习惯的方式,用纸笔和逻辑思维将因果条分缕析地列出来,然后理智地分析评判,说服自己……也许等到高考之后,盛夏的某一天,或是明天下午那几节接连的自习课。
不过“有实无名”这个说法,却不知为何,很合他的心意。
都有实无名了,再得寸进尺一点儿能有什么关系呢,反正迟早是他的人……宋斯年这么想着,略微撑起身子,往沈晗那边挪了些许,然后低下头,做贼似的碰了碰对方的嘴唇——尽管他内心坦荡,烧得一片空白。
他还是单纯,碰一碰嘴唇便心满意足,然而对方却没给他浅尝辄止的机会。
本该睡着的人不知为何还醒着,在他打算起身离开的前一秒伸手揽下他,动作温柔又不容置疑,将他摆弄成个尴尬又暧昧的、与自己面对面相贴的姿势——宋斯年一惊,几乎是整个人压到了他身上,额头贴着额头,沈晗的呼吸就落在他嘴边。
“这次我没喝醉。”他听见对方低声说。
宋斯年紧闭着眼,不敢看他,半是尴尬半是害羞,又贪恋着不肯挣扎。想象中更深的亲吻没有降临,沈晗似乎也没有趁机对他得寸进尺的意思,只是看他紧张,安抚似的又蹭了蹭他的嘴唇,手臂交叠,以一种圈占意味极明显的方式搂着他的肩颈——太近了,连心跳声都难分彼此。
沈晗就这么静静地抱着他,过了许久,又问:“想好了吗?”
说得含糊,寥寥几字指向的意思却明白。宋斯年僵着脊背,连手都不知该往哪里放,沈晗说话时候嘴唇开合,气息扑落在他嘴角,牙膏浅淡的味道都甜得他心痒。
他说不出话,只能紧闭着眼,摇了摇头。
“那就接着想,”沈晗也不说什么,摸了摸他的头发,又顺着后脖颈往下,顺着脊背轻轻地摸,像在安抚什么小动物,“我等你说。”
他太喜欢沈晗这个样子了……
宋斯年闷闷地“嗯”了一声,被他摸得受不了似的,本就僵硬身体更加绷紧了,沉默半晌才伸手去抓他的胳膊,语气别扭,带着点儿强装出的恶声恶气,声音却已经哑了:“你别摸了……”
第41章 缘分
少年的身体是烫的,骨架单薄,压在他怀里一点儿也不重,只是硌得慌,他的手顺着宋斯年的肩胛骨一点一点地摸,每移动一寸,怀中的人就战栗一下,喉咙底里发出猫似的“咕噜”声,闷闷的,像克制的呜咽。
宋斯年让他别摸了,松手,嘴里这么说着,却丝毫没有挣扎反抗的意思,僵硬的脊背渐渐软下来,没了脾气似的一歪脑袋,脸埋进他颈窝里,脸颊蹭着脸颊,是热的。
人都向往美的东西,沈晗也不能免俗。他每一次看见宋斯年害羞,或是像现在这样被他欺负得浑身发软,便忍不住得寸进尺——即便他现在看不见,却也能想象出小孩子耳廓通红、眼底缠着雾气的可爱样子。
宋斯年这个人,看起来多冷淡又恶声恶气,都不过是一层壳,卸下壳来还是那个内里柔软的小孩子,满心满眼都是喜欢他,自己还不知道……这样的柔软他见过多少次,依然觉得金贵又鲜活,越看便越喜欢。
小孩子的手搭在他胳膊上,惯常发冷的手现在温温热热,手心还有些烫。他终于收了胳膊,拢住宋斯年的手十指相扣,又不那么正经,松松地抓着垂在床上。
要是能让他的手一直这么温热,就这样牵下去,也许也不错。
零点过半,月亮慢慢悠悠地爬进他窗里,隔着棉麻质的浅色窗帘,毛茸茸一团白光。于是他能模糊地看见怀里人的轮廓,那一条胳膊白得突兀,细伶伶的手指缠在他指间,略微蜷着,一握就能弄碎似的。
手的主人慢慢放松下来,挡不住困意,已经要睡着了,姿势有点儿好笑,就这么趴着,一半身子压在他身上,另一半陷进床里,手臂伸长了搭在他身上,倒像是搂着他。
有篇推文说,情侣一块儿睡觉要想保持甜蜜,就得有一方醒着,否则两个人眼睛闭上,要还是缠缠绕绕搂搂抱抱地睡,梦里总要打起来,第二天睁眼一看,床是床被是被,心上人已经翻去了另一侧床边。
翻不翻他不知道,毕竟跟宋斯年同床共枕那么久,有肢体接触的睡还是第一次。以前挤在吴安南路那张小床上的时候,逼仄得翻个身都勉强,宋斯年也总能找到办法跟他保持距离,自始至终不碰到他——至少现在他看着宋斯年睡觉的模样,就觉得心满意足,觉得要是能让他好好睡一晚,自己通宵到天明也无所谓。
爱情使人头昏脑胀,违背生理机能。
这让他想起一件陈年旧事来。确实是陈年旧事,微不足道的一小段经历,他从没对谁提起过,自己也快忘记了——其实在初三夏令营之后,他和宋斯年还见过一次。
当时离夏令营过去将将一年,他爸沈思学在一家培训机构上课,替人打工的,从托管到奥赛班什么都上,一天到晚也回不了家,他那时候大一刚结束,折腾了一年总算闲下来,隔三岔五地也会去替他爸盯盯班,上两节课,不拿工资,就是让沈思学休息一会儿,不用那么连轴转。
那年夏天很热,培训班的空调好一阵坏一阵的,总是开在十六度,冷气呼啸着吹半个小时又停下,温度一点一点回升,闷得人喘不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