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男主当皇帝(124)
第 106 章
侍从捧上一锅热气腾腾的汤来,这个季候里北地少见的青菜和鲜肉从清澈的汤底里浮上来。怀梁拿勺子搅了一搅,太热,无从下口,便直起身子往外望去,等汤冷下来。
怀瑾的身影在外一闪而过。
“修瑜。”他高声叫住弟弟,后者在门外跟一个侍卫官交代了点什么,在王兄的注视下走了进来。
“吃了早饭?”怀梁问。
“还没。”怀梁便着人又拿进来一副碗筷,摆在自己身边,用眼神比了一下。怀瑾欣然坐在他身边,看着兄长亲自动手给他舀汤。
“不吃饭不成。”碗沿热得几乎拿不住,他就将碗推在怀瑾面前,“忘了不吃早饭,站都站不住的时候了?”
“没想着不吃,”怀瑾轻轻吹着汤,小声告诉他,“秦安有了动静,战车星夜奔赴银华城,必须马上安排人去探听消息。”
“咱们原来没有人?”
“有,到底不够。”怀梁用勺子舀起汤斯文地抿了一口,“银华城是天险坚城,岳田还有个至今暧昧不清的姬三公子,不能不多防着点。”
“那你究竟听到了多少?”怀梁颇有兴味地瞧着他。
“战车五百,约四万人。”怀瑾笑了一下,举重若轻,“算是倾国之兵。王上预备如何应对?”
“派三千骑兵去岳田吧。”怀梁给他碗里掰了一块面饼进去,怀瑾有点发愣地盯着,没动筷子,却反问道,“三千?”
“就三千。”
“岳田位在秦地与守江之交,容落一定先保这条路,三千……恐怕不够。”
“不够就不够。”怀梁并不在意,怀瑾忖度一刻,试探着问,“那咱们剩下的人到哪里去?”
怀梁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当然是去霜泃城。”
怀瑾的手顿住了。
“你觉得不好?”
“三千骑兵,去对容落的主力。”他轻声道,“怕是难胜。”
怀梁满不在乎,“不胜也无妨。只要能帮我牵制一刻容落大军,从霜泃城便可攻下银华。”
“那些骑兵,恐怕会损失惨重。”
“会,所以才让附佘人去,总不能让北方人去送这个死。”怀梁说话时慢条斯理。怀瑾凝眸看着他,悄声提醒,“女主上不会乐意见此。”
“不告诉她就罢了。”提起附佘的女主上,怀梁脸上现出个微笑,他平日表情甚少,笑起来却实在俊美。
“若她知道了……”
“不会的。”怀梁道,“她平生不会用计,心地良善纯澈,不会往这个地方去猜。”
“道长会告诉她。”
“也不会。”怀梁傲慢地笑了一下,“附佘从不曾独立与其他四国开战,他们的军报等务一无所出,全都仰仗我们,只要没人往外说,这事我们怎么办怎么是。左右都是要一只孤军诱敌,这三千骑兵,定能给容落迎头痛击,确保我大军立于不败之地。”
“而等到下了银华城之后……就再也用不着她们了。”怀梁说到这顿了一下,察觉他兄弟手里勺子松松握着耷拉在碗沿,眼神空洞,心不在焉。
“修瑜,你也不会告诉她,是吧?”他特地往怀瑾脸上看,“你心里清楚,若容落在我们动身前进了银华城固守,这场仗就不好打了。”
怀瑾自若地笑起来,“我明白,王上,不会说的。”他端起碗将最后一点汤喝了,又说,“还有别的事情安排,我告退了。”
“吃得太少了。”怀梁看着他直皱眉头,“撑不到下午怎么办?”
“军营里对付一顿就过去了。”怀瑾答道,又看着怀梁,问,“要不要给您找女主上来陪着?”
怀梁沉默一会儿,如此吩咐道,“找她来吧,我命人去再做点她喜欢吃的,煎烤的东西来。”
怀瑾建议,“这里临江,不如让他们提了鲜鱼来,也好尝个鲜。”
“按你说的办。”
怀瑾知道怀梁虽然送她的军队去死地,可对白锦锦的喜爱却不容置疑——在他看去,寡言而鲜于情感的兄长正像一个笨拙地走着细钢丝绳的杂戏教头,一边为了保存北方实力,做出这种并不光彩的抉择,另一边,又要谨慎地维护自己在情人心目中的地位。
这种微妙的平衡到底是难以维持的,怀瑾想,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掉下来摔得骨断筋折,但脑海中一旦浮上这个念头,他又觉得自己将事情看得太坏了——或许白锦锦也跟怀梁一样,根本不在乎那送死的三千人呢?
他在附佘女亲王们帐下长大,知道这些女人都是石头做的,刀子比心还硬,能将亲生的女孩丢出帐外,让做父亲的不得不用湿毛巾沾了奶去把她喂大,不过是死上三千人,对一个女亲王来讲又算得上什么呢?
他这么想着,走出门去。士兵正在外忙忙碌碌,在地间装配营帐,升起灶火,准备当天餐食。
此刻他们的三万大军,有一半位在银华城外的甬江畔扎营,南方人的援军赶到,再加上何英父子投降,多出来的士兵根本就没法再装进原先的栖碧城。
更何况,他们本也没有据城死守的打算——这不是侵略之战,而是复仇之战。不攻取秦安,他那位兄长绝不会罢休。
另一半的士兵也正在出城,怀瑾听传令官报,说次日一早便能赶到。
女主上的白顶营帐里空无一人——怀瑾并不惊讶,白锦锦虽已贵为附佘的女主上,白瑟夫人死后,小孩子的脾气也收敛不少,可还总也安分不下来,好像戎马倥偬也难收住她的心。
她上阵打仗全凭怀梁和怀瑾、无患子等人的安排,可一旦闲下来,也能干出从岳王关深夜潜入怀梁寝居室的事情来。
他兜兜转转,找了一圈,最后却在他们自己人的营帐边找到了那位附佘的女主上。她带着几个随侍,女孩们都牵着自己的马,只有白锦锦是空手,几个人在地上围了一个圈,怀瑾心下奇怪,便走上去瞧她们。
被她们围在当中的,正是白锦锦的红色爱马,站在马身边的则是天涯城的小城主让刘颜,白锦锦的随侍们用附佘话笑闹着,哄他骑上去,她们的主上则抱着手臂站在里圈看,一双金眼睛锐利妩媚,怀瑾分开她们到白锦锦身边,看清她脱了护身铁甲,换起一身短打扮,一抬手,白皙的皮肤在纱料子掩映下若隐若现。
怀瑾不自在地转开脸去轻咳一声以示自己的存在,等她注意到他,看过来了,又轻声说,“女主上,王上找您。”
“先等一会儿。”白锦锦睁着一双金色的大眼睛盯着眼前的刘颜,忍着笑,“我们正要看看他能不能上得去。”
出身天涯关的刘颜,才今年不过十六岁,是个身子还没长足的少年,因此还可以一试,怀瑾想起自己还年幼的时候,也总能有机会被母亲带在马前,在白云浮水追赶羊群和马群。但因为这个比他小一刻三分的兄弟,更喜欢在水荡边和野草间玩耍,很小的时候便会吹着悠长的口哨驱赶羊群,因此母亲带双胞胎弟弟的时候总比带他更多,等他渐渐长大,这样的机会更不再有了。
少年一手抚着白锦锦坐骑头上鲜红的鬃毛,用不熟练的附佘土话煞有介事地说着什么。
马儿却似乎并不领情,他不耐烦地挣脱少年的手,将头甩过一边去,用宝石般的眼睛盯着白锦锦。
刘颜兴致勃勃地对怀瑾道,“我两个处的最好,女主上说让我骑上试试。”
白锦锦眼中现出不怀好意的笑容,怀瑾不置可否,刚要上前阻拦,白锦锦却一把握住了他的手。
“让他试试嘛。”
刘颜抓稳了马缰,翻身欲上,可还没有踩住一边马镫,那匹坐骑早就向前窜了一步,将野心勃勃的骑手摔下马来,脑袋朝下,一身衣服有半身溅上泥水,还有几点飞到白锦锦身上。
女主上满不在乎地弹了弹衣服,将手伸给刘颜,“你俩不是处的好嘛。”她的红毛马儿迈着轻快的步伐踩过地上的泥水坑,将更多的水泼在刘颜脸上,而后趾高气扬地回到主人身边,伸出舌头乖巧地舔着她的手心。
白锦锦的随侍们早就已经炸了锅,她们也都是十七八岁的姑娘,最小的一个看起来不过十四,捂着肚子毫无顾忌地大笑。
刘颜看着恨不得把头扎进水潭里,不敢见白锦锦到还在其次,他的目光首要躲着的正是怀瑾,脸色红得像血,又尴尬又羞愧。怀瑾又恐脏了白锦锦的衣裳,亲自过去动手拉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