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狐狸(3)
“救命啊,你太快了,我不行了!”白蒙胆战心惊抱着马脖子不知道骑了多久被马甩了下来,醒来时,她人已在军帐中。
白蒙打量着古代的军帐,哪有电视里的硬床和被子?简单铺了几张粗糙的席子遮在沙上,周围放了些士兵吃饭用的破烂钵碗和一些劣质兵器,风更是透过简陋单薄的帐篷缝隙四面八方毫无顾忌的猛冲进来,整个‘屋子’没有一丝暖意。
兵士看着她“你是什么人?前方正在打仗,你来这里干什么?”
其实她也不想来啊,可不可以现在就送她回去?来这里干什么?白蒙苦着脸思考该怎么回答这些问题,最后选择声东击西道“我是被坏人抓来的,半路逃跑的,是谁救了我?”
“是巡逻的卫兵,看你穿着汉人的衣服昏倒在沙漠里,就把你带回来了。”
还真是多亏了这件衣服,不然以自己穿来的那件非当成奸细乱刀砍死不可。
兵士看着她总是呆着一张脸沉思,皱着脸问“你要去哪里?”
去哪?这地方我谁也不认识,而且身上没有银子哪也去不了!左思右想了半天,白蒙扬起漂亮的的小脸笑看着他央求道“大哥,你们这军营缺不缺打杂的?我手脚勤快,什么活都能干!我的干粮和马匹都丢了,哪都去不了。”
“这我的问问我们头,你等着。”
不过一会功夫,掀开军帐进来了个小头目军士,看着白蒙长得眉清目秀,白净讨喜,点头满意道“前日卫将军帐中的小厮被匈奴兵砍死了,你去顶替吧。”
啥?当个后方小厮还能被一刀砍死?危险系数咋这么高?白蒙吓得惨白来了脸,她年纪还小,还不想壮烈牺牲啊!
小头目军士看她这副吃到鳖的表情生气了“能服侍卫将军是你祖上八辈子冒了青烟,多少人争都争不来!我看你长得好才能你做,怕死?早点滚回家!”
我刚从现代穿来,人生地不熟没家!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个栖身之所,否则出去不被砍死也会饿死!思到此,白蒙一咬牙“我做!”
领头的给她讲了些卫将军的作息时间和日常习惯,就算是交接工作完毕。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次写的文章,大家多多指教
第2章 军营生活
白蒙一再告诉自己:既来之则安之,既然穿来了,就努力做个和他们一样的人,千万别让人当成个异类看待才行!否则稍有个精明人盘查她几句,就会发现她啥都不懂,不是个地道的大汉良民,非抓起来严刑拷打不可!这个时代没有司法机关,死个人简单的很呢!虽然从小是个孤儿,没有体会过生离死别的滋味,但她才十九岁,大好青春没有展现,还不想死,一定要珍爱生命!对,就算是穿越过来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会,她也要好好的努力生活,活的对得起自己!心中有了信念,沮丧的情绪渐渐消退,白蒙又燃起努力生存下去的斗志!
给人打工她本就在行,军营又全都是五大三粗的男人,她做事情细心周到,没几天,就把卫青营帐的日常事务打理的井井有条。
第一次偷眼看卫青,白蒙激动了半天,果然和史书上讲的一样:儒雅谦和,内敛沉稳。
“听说你是被胡匪抢来,半路逃脱的?”卫青闲暇之余也会找她聊天,这孩子看起来和其他唯唯诺诺的小厮不同,言语灵巧,聪明机智。
“你家在哪里?”
白蒙垂下头闷闷不乐,我也想知道家在哪里?半晌方道“我就孤身一人,打完仗赚些银子想去长安看看。”正说着话,一虎将掀帘而进,是公孙敖,他和卫青是铁打的交情,进大将军营帐向来不通报,后面紧跟着公孙贺,李广,赵信都大步走了进来。
这是要开高层军事会议了,白蒙有眼力见的自觉退下,临放下军帐一瞬间,听到公孙敖兴奋叫道“去病这小子真是不让人小觑!第一次打仗,独个脱离大军在大漠奔驰数百里,不但没迷路,而且奇袭匈奴,以八百人歼敌两千人,俘获匈奴的相国和当户,还杀死匈奴单于祖父一个辈分的若侯产和季父!你们卫家,又出了个少年将军!说起来,你这舅舅师父可是当的好!”
放下营帘,白蒙捋顺些历史,这就是有名的漠南之战。汉武帝拜卫青为大将军领十万骑兵扫荡漠南单于大本营,十八岁的霍去病跟从卫青出征定襄,因武帝喜爱霍去病,特地任命他为嫖姚校尉,领八百骑兵。这是霍去病第一次带兵打仗,他的首战,就以这样的战果,向世人宣告,汉家最耀眼的一代名将出世了。
换做任何一个年轻人,都会把霍去病当偶像崇拜,但自己的英雄崇拜早被上学时期繁重的工作消磨殆尽了,白蒙呼出一口气,还是应该脚踏实地干自己的活吧。
虽说刚来这片地界,为了保命不惹事,她很少到处走动,再说周围能看到的不能看到的全都是沙子和男人,也实在没啥可看的风景。
打仗就会有伤亡,空闲时间,她也会帮着伤员包扎伤口。士兵受了伤后情绪异常烦躁,一烦躁就对着人大叫大骂,她是伤患救助者,首当其冲遭遇叫骂,面对这种情况,她也不恼不怒,柔声安抚着就把伤口解决了。
军医看她性情不错,处理的伤口又快又好,又颇有学医天分,笑道“听说你要去长安,又没有亲戚朋友,不如跟我学医,以后我推荐你入仕官职。”(这里的入仕官职就是说也当个军医,众所周知汉武帝喜欢打仗,军医在这时代是个热门专业,而且奉银也不少,只是有一点缺憾,整天面对冷兵器打打杀杀,危险度相对较高。)
白蒙本就胆子小,怕死不说,见血更害怕!之所以来这里帮忙实在是因为受伤的兵士太多,军医太少,她看不得伤员长时间忍受疼痛才强撑来这来帮忙的,况且每日都要和一群男子在一起,生活习惯哪能适应?就算能适应,她还是个女子,被人发现身份就是死罪!做军医?不!
话虽是这样说,每天闲暇,她仍是细心的帮伤员包扎伤口,看着一切妥当,轻声叮嘱“无论多痒都不要用手抓,也不要让伤口碰水。”这里没有注射的消炎药,草药的药性太慢,一旦感染,很难医治,所以要特别小心才行。
最近几天总觉得有人在背后看她,扭头时,却只看到一个军士挺拔的背影。“难道是我眼花了?这地方又没自己认识的人!”
要努力适应古代的生活啊,白蒙看着马厩中高头大马,古代最快的代步工具就是骑马了,要在这里生存下去,会骑马应该方便很多!但那次被黑衣人的马摔下来的恐惧感还深埋在心底,她一想到要骑马就一阵阵怯惧心惊,害怕的发颤。
不行,既然来到了这里,就要克服一切困难,连骑马都不行,以后怎么生存?白蒙撅着性子准备借马练习,主管喂马的小兵认得她,知她是卫将军的小厮,脾气也好,就很爽快的答应了,偶尔有时间也帮她指导一下诀窍。
战马虽说没把她再扔下来,但不到两天的功夫白蒙就打了退堂鼓,原因嘛,腰酸背痛不说,两股也磨破红肿了,现在她连坐下来这个普通动作都不行了!晚上还得趴着睡,这也不算,关键是那些战马非常不配合,似乎又特别讨厌白蒙,一看到她靠近,就生气的撅蹄子抽鼻孔,高昂着头颅,神情极为傲慢!
被战马鄙视了两天,白蒙也觉得自己挺没用。
“驾驭它们的都是满身杀气,铁血铮铮的军人,你身上没有战场杀气,自然讨不到它们的喜欢!况且它们都是马中的优良,性子高傲得很!不愿意亲近别人,不如你帮我喂几天马,它们看你个脸熟,让你骑骑也说不定。”
在处事老道的老马倌的建议下,白蒙又有了新的职务,喂马,来到古代之后,一人兼三职,她也挺不容易。
好在还是有了回报,马儿看她整日辛苦喂饱自己,收敛了些脾气,慢慢开始接受她。就这样过了半个多月,白蒙骑术也进步不少,只是每日还是全身疼痛,身子如散了骨架一样。
“将军,您的饭菜。”白蒙端着简单的吃食进来。卫青从小奴隶出身,对食物用度不讲究,现在虽然已经是统帅十万骑兵的汉朝最大将军,和普通兵士吃的仍是一样。
“这几日谁做的饭?”卫青问道,味道似乎比以前的好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