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嫁【3部完结+番外】(38)

作者:远月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长公主之女楚合欢,年少轻狂,手握长鞭,傲世扬言:世间男儿能与之匹配者唯秦剑。 父母双亡,家财尽骗,那十里红花,奢华盛宴,是她永远无法磨灭的心殇。 夫君怀中娇媚新妇是她心尖最锋利的刺,是俯首认命,还是绝地反击? 点击展开

“你的泪痕像极两条蚯蚓,丑死了。”我用手去擦干她眼角的泪。

“小姐,你的脸脏兮兮的,难看死了。”我们相互帮着对方擦脸,但越擦越黑,当我们将自己的手抬起来一看,都脏到了极点,两个人在官府门前傻傻地笑了,然后相携着离开。

“小叶,这里我总会回来的。”

“嗯,小姐,我相信。”

“秦剑娶我,弃我,绝我,总有一天,我要他将吞下去的,十倍吐出来,他秦剑,我不要了。”我一边说一边离开,虽然走得缓慢,带却不犹豫。

“楚合欢——”声音远远传来,飘渺而虚幻,小叶许是听到声音拉了拉我的衣袖。

“走吧——”我大踏步地向前走,并不愿意停留。

“楚合欢,做我的女人怎样?”身后的声音不依不挠地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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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风流种

“小姐——”小叶迟疑地看着我,虽然没有叫我停下来,但那爪子就是抓住我的袖子,狠狠地往后拽,这死丫头又来了,每次见着公孙宇那风流种,就像中了魔,着了谜一般。

“死丫头。”我甩开她的手,快步往前走,我走得越快,身后的脚步声越急促,似乎不将我们拦住誓不罢休一般,公孙宇一直很犟,像以前的我。

我停下脚步,转过身子看着他,一年不见,他依然风流倜傥,器宇轩昂,尤其那双桃花眼能勾魂,只是今日少了往昔的轻佻,多了几分认真。

“公孙宇,好久不见。”我挤出了一点笑容,其实这公孙宇放在西京,绝对算得上一个人物,我们两人也颇为有缘,名气之响亮,在西京可以说并驾齐驱,一个是淫娃,一个是色鬼,同样都那么臭。

论家势,我楚合欢有财,他公孙宇有势,老爹是当朝丞相,大哥公孙琛是西陵大将军,国之栋梁,一个姐姐,封飞凤郡主,和亲北国,嫁当朝四王爷,就连两个妹妹,也不是等闲之辈,大妹公孙雅嫁给西天翼,成为如今母仪天下的皇后,小妹公孙媚更是才色双绝,几天前嫁给秦剑,一想起秦剑,心又开始抽了一下。

他公孙宇,不是长子,却是嫡出,他老娘是公孙浩的正妻,在公孙家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他的风流在他一周岁抓周,已经初见端倪。

第一次他拿了一只鸡腿,众人摇头,看来此子日后好吃懒做,难成大器,他老爹公孙浩脸色不善,要求再抓。

第二次,他拿了女孩子的胭脂,然后放在嘴里嗅,一脸陶醉,有人偷笑,此子风流,公孙浩的脸有点挂不住。

第三次,他竟然不爬了,奶娘去抱,摇头兼摆手,年轻貌美的丫环跑过去,他竟然伸开双手笑得欢,众目睽睽之下,扑哧地亲了丫鬟一口,亲完满足地咯咯笑,羞得丫环一脸通红,众人哗然,此子绝对好色,还一周岁就开始轻薄府中丫鬟了,日后还了得?公孙浩的脸差点气绿了。

想不到日后,公孙宇果然天生风流种,自小就爱泡在脂粉堆,这个喊姐姐,那个喊妹妹,弄得府中丫鬟个个春心荡漾,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公孙府的丫环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窈窕,天天莺歌燕语,好不热闹。

俩第一次相遇就是在风月场上,那年公孙宇九岁,我五岁,我是娘带过来,他是自己瞒着家人,摆脱书童偷偷溜来。

我来这里是喝酒,他来这里是闻脂粉香,他说这里的姐姐长得真好看,尤其衣服好看,因为都那么薄,看到心痒痒的,很想去帮她们脱光,他还问我为什么我不穿薄一点?

我当时呸了他一口,就扭着腰肢走了,他说这位妹妹的腰扭得真好看,不过不怕扭断吗?我气得朝他翻白眼。

再次相遇,我骑着红马,甩着鞭子,正在大街上横行霸道,他爹公孙浩恨铁不成钢地将他从雏凤楼拖出来,他没有鬼哭神嚎,反而一本正经地对他爹说:“人不风流枉少年,老不风流枉此生。”那模样滑稽极了,惹得我咯咯大笑。

那时我才知道这桃花眼,就是公孙家那风流种,而他也知道我就是大名鼎鼎的天下第一淫娃,西京小霸王楚合欢。

“爹,这位妹妹我想娶回家。”他色迷迷地指着我说,结果被他爹一掌打晕了,那时他头衔还没我的响,只是后来有赶超的趋势。

十三岁,这家伙就独自去了当时名头很响的醉春风,用了白银一千两买了醉春风的花魁柳月芽的初夜,轰动一时。

十四岁,包了几家青楼的红牌,夜夜销魂,几乎将妓院当成家了,对青楼的姑娘简直如数家珍,个个似乎都是他的老相好。

十五岁,媒人开始陆续上门,他竟然光着上身调戏那老媒婆,要与她春风一度,将老媒婆吓得老命都没了,忙说作孽,连滚带爬地逃了,从此无媒婆敢上门,他爹公孙浩差点气背过去,直骂他怎么那么老的都不放过?

“大小通杀,老嫩皆吃,才知人生百般好滋味。”公孙宇此话一传出去,整个西京哗然。

十六岁,在我追求秦剑最热烈的当儿,他突然跑来对我说:“楚合欢,你是淫娃,我是浪子,你淫一荡,我风流,其实我们也蛮衬,要不跟了我吧,现在先定着,等你大点再风光娶入门,何必死求烂乞秦剑那破男人。”

公孙宇说这话的时候,眯着他那对桃花眼,似笑非笑,样子极为轻佻,但又不得不让人想到一个词:妖孽。

我记得那天,我软软地靠向他,然后更为轻佻地勾起他的下巴说:“我楚合欢非秦剑不嫁,你公孙宇我看不上。”

-说完我咯咯地笑,公孙宇那润泽性感的唇瓣,在我的笑声中变白。

“如果秦剑不肯娶你呢?”公孙宇的声音带着不甘,又带着愤怒。

“我楚合欢要的从来没有得不到的,除非我不想要的。”说完我一手将他推开,然后扬长而去。

十七岁,他竟然去柳色馆包了几个男人,光明正大地养起男宠来,老少通杀变成了男女通杀,西京再次哗然,弄得公孙浩抬不起头来,几乎扬言不要这个儿子,而公孙宇从此声名大噪,大有将我这个淫娃压倒之势。

追求秦剑之路,漫长而艰辛,就在我快绝望之时,秦剑竟答应娶我,送来聘礼之后,我骑着我的小红马准备冲到大街上炫耀,想不到公孙宇宇就立在我楚府门前。

他对着我吼:“楚合欢,你这蠢材,不嫁给我,你会后悔的,楚合欢,你这个不识抬举的女人,有本少爷看上你,你三生修道,五世吃斋都换不来,你混账——”那天他的眸子猩红的吓人。

我不屑地应了一句:“嫁给你,我才会后悔的。”说完高傲地骑着我的小红马,呼啸而过,而公孙宇则呆呆得立在那里,直到我走到街的尽头,他还保持着同一个姿势站立着。

如今再见,他依然是翩翩风流公子,而我则是落魄如乞丐,双目相对,关于我们两人的记忆倒全涌了上来。

他对我说:“楚合欢,我养着你吧?反正我那么多女人,多你一个也不多,养你一个,也还养得起。”

他对我说:“楚合欢,你什么都没了,迟早堕落风尘,与其跟那么多男人上床,倒不如就跟我一个上吧。”

*

044:鬼来了

公孙宇说完,那双桃花眼又微微眯了起来,好看得让我禁不住想摸一把,但我都还没来得及动手,他已经下手为强,修长白皙的手朝我的脸颊摸来,很轻很温柔,但他指尖冰凉得让我打了一个寒颤,这家伙敢情刚从阴间跑上来。

“对不起,忘了将手搓暖了。”说完公孙宇真的一本正经搓起手来,那好看的桃花眼微微弯起,带着浅浅的笑意,风大,扬起他的长发与衣袂,整个人显得既飘逸又不羁,我旁边的小叶花痴般地看着他,就差没滴口水。

“楚合欢,你的脸可真脏,不过我还是要的,反正我也不缺那几桶清水。”公孙宇一边搓着手一边说,那干净的手自摸了我几把之后,真变得黑乎乎的,我的脸有那么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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