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奴(785)
逃命!
从未如此狼狈地逃跑。
就连护持他的卫士都顾不上了,刚刚才领略的心理优势,一下就烟消云散。
风,飞速地往前冲;
树木,飞速地往后退。
那是潜藏在心底的一种害怕——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怕成这样!
“四太子,你跑不了!”
……………………
明明不是鲁提辖的声音!甚至,他恍惚自己听错了。
他竟然回头,眼睁睁地看着夜色下,自己的侍卫一个个地倒下,陈尸荒野,鲜血洒满了冬日的尘土。
鼻端是无穷无尽的血腥味,他就如孱弱的幼儿,面对的是一头猛虎。
甚至不知道这头猛虎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到底跟自己有何深仇大恨!
他忽然逐渐明白过来,鲁提辖现在捉拿了韦太后的两个儿子,又要捉拿自己——上一次,真的不是自己逃跑了;而是鲁提辖故意的!就如戏弄老鼠的猫,一路跟着自己,看看自己在大宋到底还有多少势力,多少暗哨;他一直在等候!
从赵员外,到这支侍卫。
正文 第655章 死亡
他越想越是害怕,慌不择路,马一声长啸,扬起前蹄,他收势不住,差点被颠下马背。也幸得四太子早年精于骑射,绝非浪得虚名,身子都歪倒在半空了,又生生地勒马。
马停住,大口大口地吐着白沫。
他也停住。
天空扑簌簌的,是飞鸟的声音,是鸽子的声音,飞过来,那么凄厉;他情不自禁地摊开手,手上一热。
鸽子扑棱着翅膀倒下来,落在他的手心。
一滴血,如花一般在手掌心里溅开,灼热,滚烫,带着死亡的气息。
死亡,那些关于死亡的故事!
一败涂地的恐惧!
生平从未如此!
从来,只有自己逼人到绝路,几曾自己面临过这样的绝路?他毫无意识地,将方天画戟举起,高高地举起,忽然想起临安一战的岳鹏举!
岳鹏举也是这样,在万人的围攻追堵之下,狠狠地挥舞长枪,撕心裂肺,恐惧绝望,只一个人的战场——杀杀杀!
他不知道为什么偏偏要在这时想起岳鹏举!
那是宿命的纠结!
决战紫禁之巅,从来不该是自己和秦大王!甚至不该是赵德基,而是岳鹏举。
可是,又怎能和死去的人去征战?怎能?
前后无路,人在绝境,只有最后的一搏。
对面一阵尘土,几乎要让人的眼睛瞎掉,他却生生睁着,一颗心几乎要跳出胸腔。对面,一匹大黄马,马背上,一个拿着长枪的人。
长枪,马,都很普通,平淡无奇。
仿佛,他依据的并非利器!他足以不依靠利器!
铁制的把手,铁制的尖刃,明晃晃的枪口,黑色的穗子垂下来,他全身也是黑色,黑色的靴子,黑色的劲装,带着一种乌黑的死亡气息。
他戴着黑色的面具,唯一露在外面的一双眼睛也是黑色的;手,指节凸起,盘根交错,也是乌黑的,十分可怖!
甚至他整个的人,都散发出一股无法形容的死亡的气息。又偏偏是活人!
就如地狱来的使者!
无论是大金还是大宋,用长枪的士兵都很多;无论是大金和大宋,戴面具,纹饰的人,也都很多;就连宋太祖的身上也纹饰着鸟雀花纹,没什么好稀奇的——
鲁提辖等人也是黑胖大和尚,也没什么好稀奇的!
金兀术本人历尽这些年的战争,风波,疾病折磨,也变得黑蛮而粗狂!更没什么好稀奇的。
奇怪的是这个人的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股冷冷的气息。就如索命的厉鬼!
金兀术忽然明白,自己和鲁提辖对阵时,所感受到的那股虎豹一般的气息,绝非来自鲁提辖,而是来自后面——来自他!当时,此人一定就隐匿在旁边!
显然,这才是他的气场!
显然,当时也是他的气场!
这才是他第一次露面。
他才是鲁提辖一切筹划,一切杰作背后的真正的主人。
他甚至至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露过一次脸。直到现在——都无法知道他是谁!
金兀术的心跳加速,仿佛生平从未想象到的巨大的对手——仅仅是一股枪挑的杀气,就已经把自己的爱马阻挡!。
就连马,也感觉到了他的杀气——因为,那个人出手如风,一箭射出,这时,他才看到自己的爱马——左眼汩汩地流出鲜血。
难怪会莫名地发狂。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金兀术拿着方天画戟,看着对面的人。那是一个石像一般坚毅的身子,绝不像鲁提辖那样,面带佛像,虽是杀伐却有一颗慈悲的心,很少真正杀得血腥四溅。
他如一尊战神!是一尊魔鬼。
遇神杀神,佛挡杀佛。
遇到这样的人,到底该怎么对付?
其实,只过了很短的时间,甚至只是一个照面,但是感觉上,却过了大半生。这时,金兀术做了一个很奇怪的举动,他无暇思索,举起方天画戟就像他冲去。
既然如此,就来个痛快,先下手为强!绝不给那个人以喘息的机会。
这一击,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他从少年时代开始征战沙场,十四岁起,就能伏虎屠熊,猿臂善射,文武双全。这一冲杀,纵然是十个寻常的敌人,也会倒下!
可是,对手并非十个寻常的敌人!
他只是一个人!
说也奇怪,金兀术这一招,完全是充满了愤恨的必杀技!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仇恨对面的这个陌生人!
为什么会如此仇恨他身上的这股气息!那是一股令人无法容忍,无法忽略的霸气,如一尊天生的战神。
他冲过去,全力以赴地冲过去!甚至完全不管自己露出的空门,他知道,自己身后还有两名卫士,他们以一种奇怪的方式保护着自己——那种站位,那种出手,是演练已久的,他毫不怀疑他们的忠诚和判断力,必要的时候,他们会拼死保护!
现在,就到了必要的时候了。
所以,他彻底后顾无忧——因为黑衣人的人马,距离他还有半丈之遥,他是精心判断过的,以三个人的合力,务必一举格杀黑衣人。他是精心算计过的,以自己为诱饵,不成功便成仁。自己,只有唯有的一次机会了。
方天画戟带着冬日的风,死亡的气;直刺黑衣人的软叻。他当然不求击中,但是,无论黑衣人怎么闪避,向左,向右,都会门户洞开,下马,更会露出胸口或者后背——身后的二人,足以一招让他致命!
方天画戟,却偏偏不可思议地错开。
对手接招,黑衣人不是在接招,他以一种十分奇怪的方式出招——长枪横挑,却是对准金兀术后面的卫士,枪尖翻起,几声惨叫,金兀术和他擦身而过,丝毫无损,仿佛自己只是跑过去迎接他——让出位置,让他好杀掉两名卫士。
金兀术的背后,两名侍卫应声倒地。一枪挑两人!
枪尖上都是血迹,光线是暗淡的,本是看不见得,但金兀术偏偏看见了——就如看见死神,捧着两颗血淋淋的心,在月亮的末梢上自豪地展览。
这是他精挑细选的死士之一,武功更在武乞迈之上,可是,却被这黑衣人,一招之下,连杀二人。武乞迈距离稍远,正要站位配合,可是,因为来不及,所以迟了一步,也正因为如此,才侥幸躲过一劫,那枪尖,就贴着他的胸口擦过,他早已惊得魂飞魄散,身子一软,竟然摔倒下去,而他的旁边,赫然躺着一只手臂,整整地,被从他的左边肩膀上撕掉——工整而利落,如解牛的庖丁,直到落到地上,他都没感觉到疼痛,甚至不知道是自己的手臂。等发现时,嘴巴甚至发不出任何的声音,便晕了过去。
那个人,竟然还使刀,却不知他的刀是何时出手的。那么快,那么利落,那么有力量!众人生平,闻所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