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夏的故事(12)
可James是吸血鬼。
牛首马面走过来:“混乱已经平息,我们继续。”
“——继续?还有必要继续么?”James沮丧。
俞夏肯定的点头:“你马上就知道了。”
(三)归宿
结果如下:
一、May由于自身行为,已经魂飞魄散,阴司不再追究。
二、俞夏——即今生的Mr. Hunter——借尸还魂,度过以后的人生。
三、身魂分离的James因May的行为而产生意外,阴司本着对鬼魂负责的原则,决定将其转生于中国血统的长者家中,作为补偿,安排较为舒适的生活。
“不知你们可否满意?”牛首问。
James向野非低声询问后,摇头:
“不。”
“因为我国观念与贵国不同,”James坚定地说:“我只要一生一世,不要轮回,这是我的信仰。”
“我们已经与西方的天堂和地狱联系过,但你不属于任何一处负责范围,都被拒绝。吸血鬼族也表示对生魂无接纳的先例。阴司只能如此。”马面说,“很遗憾。”
James执着地说:“转世后就会失去今生的记忆,是吧?可是我不要忘记我的爱人,一定要保留这份怀念。”
作为异国生魂,他的要求符合西方自由原则,并不过分。
司法厅中静了一静。
俞夏在旁,闻言不禁皱一皱眉。
不是因为这个难办的要求,而是James的理由。
忽然出声问:“要是你能复活,有何打算?”
James想一想,说:“好好活着,让别人不再出现我的悲剧。”
“你确定?”
James点了点头。
俞夏一笑:“那你换个名字和相貌活着,怎么样?”
“你的意思——”
“你,借尸,还魂,当Hunter。”
“这……”
“只要别忘记,你的打算,和,你的——怀念。”俞夏说完,向法官提出申请。
——怀念,那种怀念……
申请批准。
James借一具猝死的尸体还阳,整容,以人的身份,Hunter的命运安排活下去,寿尽时,可以由天堂或地狱接纳。
“那你……必须等待Hunter命终,才能开始下一轮转世了……留在阴间几十年,怎么办?”野非问出让名额的俞夏。
俞夏笑了笑:“别忘了,在那之前我的工作——还可以重操旧业不是?”
【本故事完】
9、1-3
一、钟
某一个秋天里的某一天。
晨。
七点四十九分五十秒。
“滴答,滴答……铃~~~~~~~~~~~~”
“……吵死了……”王季礼以最快速度关上闹钟,要在十分钟内洗脸穿衣吃饭出门上课是需要“时间就是金钱”观念的,不过若不是顾及自己“公众形象”的话,五分钟之后他就能坐在教室里——毕竟是篮球队员,冲刺速度一流,难为他1.82m,66kg的块头儿。
“蹭”地坐起,揉眼,大声咳嗽,这是起床前必做的。
寝室里和平时一样,此刻极为安静,别人六七个住在一起,他只和另两人分享这间大屋,学校因为安排到最后,只剩下一间宿舍,是三个不同院系的人住的,他正是其中之一。
骆钧然早就上教室晨读去了,蔡化这家伙夜不归宿是常事儿,王季礼习惯了这安静,正准备洗漱,忽然一样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
钟。
桌上那只钟。
那是只很平常的座钟,但王季礼一见了钟,两眼登时瞪得比平常大三倍。那只钟、钟、钟——
它在走!
(有什么稀奇?)
钟摆有节奏地“左——右,左——右”摇晃:七点五十二分。
(没什么不对劲啊……)
王季礼几乎屏住了呼吸,然后张大了嘴,很怪异的表情,吐出两个字:
“蔓……莳……”
那只种没人上弦,没人对过时间,但今天它走了。
——这就是说,蔓莳要回来了!
王季礼急得在屋里打转转:蔓莳回来了,骆钧然怎么办?蔡化怎么办?有些事他们根本不知道,万一……就麻烦了!
转念一想,蔡化十天里有九天半不在这里,骆钧然是个学习狂,应该不会在意吧?王季礼还清楚记得第一次遇见蔓莳的情形,真是……别去想啦!
——为什么?
(废话,已经七点五十七了,不让他上课还是怎么的?)
“十三点,希望他不会闹出什么动静儿。”
——不会吗?天晓得。
王季礼还记得上个学期,开学时与蔓莳的……[email protected]#$%^&*~~~~~
二、初次见面
开学第一天。
“咦,三个人一间宿舍?”王季礼望着新分配的房间名单,自言自语。
“老兄,你住吧。”身后一只手那么往他肩上一搭,“我们哥们儿那儿给我留了空位。”蔡化吹了声口哨,“不过有时没准咱还回来一趟。”
骆钧然呢?
他今天看朋友去了。
所以,第一天晚上,王季礼一个人睡。
夜里实在太热了,他实在睡不着,起床出门找牌友,十一点半熄灯,十二点半回来——
“咦,我没锁门啊,怎么,里面是亮的?”开门而进。
进门——蓦地发现自己陷在一片淡淡的稀薄烟雾中!
“谁?”冷不丁吓了一跳,王季礼本能地问。
没有人,连人影都没有。
(恶作剧?)
王季礼开窗开门一通折腾。
(咦,大热天怎么关着窗户?)
然后,睡觉。
屋里静悄悄的,月亮在窗外,还是满月,一切都很正常……
不,好像有点不对劲儿。
王季礼听见滴答声,持续不断实在让人心烦,哪里传来的呢?反正不想睡,抬眼四望,然后——
他就看见了桌上的钟,四方盒子一样的钟。
“奇怪,哪来的?我怎么不记得?”
座钟古色古香,木质壳,钟摆有来有回走得起劲。融合了中西方特色,那钟摆作成一支毛笔形,加上下面一面镜子样的砚,微微泛着蓝光。
王季礼不由下地,仔细端详:钟面上没有罗马字母,而是刻着十二地支,指针俨然是两柄□□。
将近丑时(凌晨一点……)
“好奇怪啊,谁的东西?”王季礼伸手想去摸摸,手指头尖离钟壳大约差一根眼睫毛这么远(注意,是宽度/直径,不是长度!),忽然觉得一阵冰冷!
钟仿佛颤了一下,指针跳到丑时,突然发出一声尖锐清亮的响声:“当——”
王季礼缩回了手,退后若干步,目瞪口呆直至感觉不到脚面湿了。(哈喇子流下来了嘛)
他看见钟的周围泛起了一层薄薄的烟,要多凉有多凉,主要是一看上去心里就发凉。
(你试试一个人深更半夜夜静更深万籁俱寂加上旁边水房管子叽哇乱响——加上自己绝对不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遇上这档子事儿还能心里不毛镇定自若谈笑风生呼噜大作吗?)
钟顶上喷出一股烟,飘飘忽忽,聚而不散,隐约有个东西在里面。
看不清。
——不是比看得清还可怕?!
“——鬼呀!”
“腾”地坐起,窗外明亮如昼——废话,太阳早升起来了。
“梦?”王季礼抹把冷汗,“还好是个……不对呀!”
——自己对面床铺不是没人睡吗?怎么明显有了被褥?
不但有,而且叠得整整齐齐,一个人坐在床沿看报纸呐。
这一惊非同小可,王季礼目光又瞟向桌上:
——那钟在!
虽是七尺男儿,他也开始觉得头皮发麻了,故意装作镇静,咳了一声:“咳……我说这位同学……”
报纸放下,对面人抬起头。
——很普通的一个人嘛。
(登时松了口气)
但是如果细看……
他的脸色苍白,隐隐透出一股黑灰色,眼睛似乎大了点儿,闪着与脸色极不相称的光芒,鼻子很小,不过唇角还有点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