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归(6)
周远行没作声,他想,这算是微笑吗?不知道这个女人真正笑起来会是什么模样?应该会很好看吧……
下午,酒吧的生意出奇地火爆,客人络绎不绝,眼见夏辛春忙不过来,周远行不得频繁走出柜台,同时兼顾酒保和服务员的工作,当然了,还有陪聊,他那双对着人笑起来时眯起的双眼总能勾起女人羞涩的微笑。
有时他会想,将酒吧开在这样一条闹中取静,周围几乎没任何娱乐场所的街道,并且挨到现在还没有亏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那张带点儿流氓气息的英俊面孔。
魏旭不止一次对他的自恋作呕吐状,绞尽脑汁却又无法反驳,最后只能阴阳怪气地嗤笑他:“你长得再帅又有什么用,到现在还不是光棍一个,男人重要的不是脸,是气魄。”
魏旭是周远行的高中同学,家里是做生意的,最初他父亲开了一间专营建筑材料的公司,后来业务发展地越来越好,积累了雄厚的资金以后,便尝试涉足房地产和建筑设计领域,都取得不错的成绩,不仅如此,公司目前还拥有一支名头十分响亮的建筑设计团队,在本地和邻省都颇有口碑。
魏旭在家里排行老三,上面有一个大姐和二哥,不过他和他们关系并不亲密,因为他们不同胞,他母亲是是他父亲在发家致富离婚之后娶的第二任妻子。
因为家境过于富裕,魏旭自小就过地比一般人奢侈悠闲,加上父母的骄纵,成长地顺风顺水,从没吃过苦头,对待感情只当儿戏,每段感情来得快去得也快,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恋爱是用来享受的,如果当了真,就失去了意义。
魏旭鲜少把别人放在眼里,却独独和周远行聊得来,作为朋友来说,他无可挑剔,但周远行对他的恋爱理论却难以苟同。
“你这样轻率地对待别人,早晚得载跟头。”
“那也比你强,我就想不明白了,你这是为谁守身如玉呢?每次别人问我你有没有女朋友,我都不好意思说实话。”
周远行不以为然:“我只是不想浪费时间给自己找麻烦而已。”
然而此刻,身处光影迷离、音乐喧闹的酒吧,他面带微笑看着面前一张张笑得愉悦而惬意的男人和女人的脸,有那么一秒钟,他突然感到厌倦,厌倦了那个生活单调而又孤独的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西兰花对我来说,是一个神奇的东西,我不喜欢西兰花的味道,事实上,西兰花也没啥味道,但是每次饭桌上有一盘西兰花的时候,我都会忍不住一直吃一直吃......
☆、1-4
离酒吧大约两百米远的街道拐角处,有一家名叫“荒原”的书店,由一对中年夫妻所开。书店面积不大,装修简单,没有时下标配的书香气和文艺气,墙面粉刷成单调的浅绿色,书店老板只卖他们自己看过并且觉得值得阅读的作品,所以出售的书籍种类也不算齐全。
按理说,书店地理位置不优越,周边也没有学校,店面普通地几乎入不了人眼,应该是门口罗雀的,然而令人讶异的是,这家店的生意出人意料地好,每次周远行走进去,书架前总有不少顾客驻足挑选,让这个看起来容纳不了几个人的小小空间变得拥挤狭窄。
这一天是周六,天气晴朗,天空蓝地没有一朵云彩,街道两旁郁郁葱葱的槐树在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影子,抬头看去,已经显出些许炙热感的阳光透过一串串密密麻麻的白色槐花洒下来,照地人无端生出恍惚感来。
周远行两手插在新买的卡其色休闲裤的裤兜里,慢悠悠地走进书店。
因为是周末,买书的人比平常多了很多,坐在收银台后的书店老板忙得不可开交,看到他进来,只笑着点一下头,根本没有时间像之前那样来和他聊上几句。
他一列书架一列书架地浏览着,花了近二十分钟才在最里侧一个铁艺书架的最高一层找到他要买的那本书。
他抬起手臂,将书轻松取下,准备排队结账,随意一瞥,一个熟悉的身影进入他的视线。
夏辛春站在书架另一端靠近角落的位置,低着头专心翻看一本书。
她穿着灰蓝两色的格子衬衫和一条黑色牛仔裤,平时扎起的马尾全放了下来,清汤寡水地披在肩后,对着他的半边脸颊白地几乎看不见血色,夹在耳后的头发滑到眼前,她用手拂开,连头也没抬一下,似乎沉浸在只有她一个人的世界中。
周远行安静注视了她的侧影一会儿,然后越过其他人走到她身边站定。
“在看什么书?”
夏辛春翻书的手一顿,抬头迅速瞥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随便看看。”
他自来熟地拿过她手里的书合在一起,大拇指夹在她刚刚阅读的书页之间,看一眼封面和书名:“《一九八四》?”
她嗯一声,没说别的,视线落到面前的书架上,似乎在认真搜寻其他可能引起她兴趣的书。
周远行装作没看出她的冷淡,翻开到她刚刚停下的页面上,一目十行浏览了下。主人公温斯顿·史密斯被捕,正在接受思想警察奥勃良的拷问。
他把书还给她,又问:“觉得这本书怎么样?”
“写地挺好,就是太压抑了。”
她语气平平地回答,然后接过书,踮起脚想要把书塞回书架上,却没拿稳,眼看书从她手中滑落下来,就要摔到地上,周远行及时弯腰接住,一抬头,她正微张着嘴,表情略微透着点儿后怕地看着他手里的书。
他这才发现,她的眼眶是湿润的,她没给他继续观察她的机会,说了谢谢,很快移开目光,看向别处。
他抬了抬眼皮,忍着笑意:“我发现你这个人很容易被感动,看部电影会哭,看本小说也会哭。”
夏辛春掩饰般地眨眨眼睛,勾起一侧嘴角自嘲一笑:“可能......我涉世不深,太善良了吧,所以才这么容易被感动。”
周远行被她语气中的自我嘲讽弄地一怔,本能觉得那样带着点儿厌世情绪的笑容不应该出现在她脸上,对比之下,他更愿意她面无表情地在他眼前晃荡。
他还没来得及接点儿什么话来开导一下她,她已经先说再见径自走出书店,步子迈地大而坚决。
第二天晚上,周远行回到家里,刚进门,就听到屋内传出颇为愉快的笑声和谈话声,而平常吝啬给他微笑的父亲竟然也笑地十分开怀。
他把玩着车钥匙走进客厅,坐在沙发上相谈甚欢的四个人齐齐把目光投向了他,周母更是惊喜。
“你可回来了,快过来叫人,”她笑呵呵地冲儿子招手,对着客人说,“这是你秦阿姨和秦叔叔。”
周远行将车钥匙随手放玻璃茶几上,在沙发另一端坐下,态度恭敬地叫人。
“叔叔阿姨好。”
“哎,你好,”秦阿姨笑地明朗,“还别说,你们俩给我看他照片的时候,我还不大相信竟然会有人模样这么好,今天见到,果然长相非凡,又斯文有礼,完全遗传了你们夫妻的优点嘛。”
秦叔叔赞同地点头,周母听到他们对儿子的赞美,笑地合不拢嘴,客气推说着“哪里哪里“。
周远行微微一笑,已经猜出来人的身份,他并不多说什么,饭桌上,被问到为什么选择开酒吧的时候,周父难得没拿冷脸给他看,还及其罕见地为他说话。
“现在的年轻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不像我们这一代人思想保守,只满足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就皆大欢喜,他们更加看中对个性的保持和自由的追求。其实只要不犯法不犯事,正经做生意,我们都应该鼓励。”
周远行见父亲一本正经的慈父样子,只能忍笑。
“是呀,我们家秦悦也是这样,本来想让她研究生毕业后当个英语老师,工作稳定,还能有寒暑假,可她偏偏要去外企做什么储备干部,刚进公司就被派出国锻炼,去得还是印度,都快一年了,中间一次也没回来过。”秦父谈起女儿,言语中有掩饰不住的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