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痣(77)
只有这只,几乎看不出差别,一如“少爷”死而复生。
接完余奉声的电话,龚叔走过来:“余副院长还是太急功近利了些。”
“他也是有长处的。”庄恪抚摸着守宫额上细腻的鳞片,“余奉声足够了解陆晚和她妈妈,不声不响就能把事情做成,而且,他足够无耻。”
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为了名利出卖妻女,甚至连下蛊这样的话都能说出口……庄恪鄙薄地笑笑,很快又收住表情:
祁陆阳给陆晚下了蛊,那又是谁在给自己下蛊呢?
庄恪想起梦魇般的十七岁,那个下着大雪的圣诞节。
因为不想面对父亲在母亲死后半年就再婚的事实,更不想应付他病态一般的望子成龙,当了十几年好孩子的庄恪借着到乡下陪伴奶奶疗养的由头,擅自转学到章华,眼不见为净。
学期过半,奶奶猝然病逝,两个舅舅又分别来苦劝、让他不要跟父亲生疏,免得家业落到外人手里,庄恪再没有理由多坚持,准备在年后听从安排回南江,或者直接北上帝都去外祖父家,为出国留学做准备。
圣诞节前某天,放学后,他在楼梯间被一个有些面熟的女孩儿拦了下来。
一句“对不起请让一下”还没说完,对方就先开了口:“那个,我是陆晚的朋友,叫阮佩,我有事跟你说。”
见庄恪果然停下了脚步,阮佩面露喜色,拿出张电影票来:“晚晚她想请你看场电影,圣诞节晚上,你……会去的吧?”
“她为什么要请我看电影?”庄恪没接电影票,微眯眼睛,有些诧异。
阮佩先是一怔,过后才说:“这个我也不知道……哎呀,你是不是喜欢她么?喜欢就去嘛,我很看好你哦。”
喜欢?
在章华的这段时间里,庄恪和陆晚的交集仅限于他单方面的留意,以及课间偶尔的擦肩而过,或者放榜时、她的眼神在他名字上稍作的几刻停留,除此之外,寥寥无几。
两人最近的一次交集,发生在月初。
午休时,庄恪从老师那边领了竞赛报名表后往回走,在教室门口撞见陆晚给自己班上的书呆子学委递信。
她这次不是一个人,身边还跟着自己的小闺蜜,也就是来送电影票的阮佩。阮佩显然不太认同陆晚的莽撞直接,一直拉着她的衣袖说:
“咱们回去吧,你又不是来真的,何必呢……”
陆晚没搭理阮佩,将信直接塞到书呆子怀里,理直气壮,气势如虹。
那男孩儿瞬间脸红到脖子根,兴许是体温升得太快,他眼镜上起了一层白雾,结结巴巴地问她什么意思。
依旧是一副恃靓行凶的无理模样,陆晚说:“不干嘛,对你有兴趣,想跟你交个朋友。”
有兴趣?交朋友?这是连说辞都懒得换的吗?
装乖装成习惯、从来就很会控制情绪的庄恪,这一刻心底腾地生起股恼怒来。他走上前,拍拍学委的肩:“老师叫你。”
等那书呆子走了,陆晚终于看到了庄恪。
“年级第一!”她一点都不觉得尴尬,更像瞧不出庄恪的糟糕神情似的,上来就问,“你名字到底怎么念啊?”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庄恪尽量不去看陆晚笑靥如花的脸,撇开眼神,冷冷地说:“因为我觉得你很无聊,也很烦。”
被人莫名批了几句,陆晚自然想争辩,庄恪已经迈开步子往教室里走,没给她机会。
他走的不快,两个女孩的对话听见了些。
“这人是不是有病啊?我招他了,还是惹他了?呛什么呛。”这是陆晚的声音。
阮佩讷讷地说:“我怎么觉得,年级第一好像是吃醋了……”
“我还吃炮仗了呢!他就是瞧不起人。我小叔叔成天不上课、用脚考试,马上都能进年级前三了,人家嘚瑟过吗?有什么好了不起的。”
“好好地又提陆阳干嘛?你真该换个人试试,干嘛吊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找虐。”
……
前十七年,庄恪在这类事情上的经验实在有限,并不太清楚什么样的情绪叫“吃醋”,他只知道,自己在思考的过程中,已经伸手接过了阮佩手里的电影票。
圣诞节,庄恪原本是要去帝都的。他外婆老家南京,解放前是资/本/家的大小姐,很洋派,每年这个时候都会将小辈招到家里,弹钢琴,唱诗歌,礼物上绑着丝绸蝴蝶结,人人有份。
庄恪找了个理由没去,留在了南江。
大雪纷飞,他不多不少,提前半小时到达电影院。庄恪让司机等在街对面的巷子里,只说是和约了同学一起过节,不想被打扰。可是,一直到电影开场,他都没等来陆晚。
门口的人群一拨拨进来,一拨拨散去,手里的爆米花凉透了,气味诡异,庄恪眉一皱,随手扔进了垃圾桶。等不来就等不来吧,反正下学期也不会在这边待了,以后更是天南海北难得见面,现实难以逾越,他稍稍一想,转瞬便放下了被荷尔蒙和好胜心调动起来的不切实际。
看了眼时间,庄恪决定上车回家。
逆着人潮走到街对面,带着最后一点不甘,庄恪似有所感地回头,一眼看见了一身白衣的陆晚,以及她身边的高大少年,陆阳。
两人手牵着手,在海报墙面前驻足,犹豫该看哪个片子好,举止同街上那些情侣并无二致。
“陆晚。”四车道的小街不算宽阔,庄恪站定在原地,试探着喊她的名字。
对面两人应该是听见了,起码陆阳听见了。
他敏锐地向四周扫了几眼,庄恪挑衅似的又喊了一声,声音更大了些。少年们隔着条街,以及漫天雪幕,无言对视。
看到庄恪,陆阳眼里没有意外,只有一种胜利者的傲然,与较之前一次更深更重的警告。
陆晚后知后觉地转过身张望,说了句什么,陆阳强行将人搂在身侧,遮住视线,带进了影院。
情况再明显不过,理智如庄恪,此时想保住尊严与体面就该直接转身走掉。可荷尔蒙和好胜心再次起了作用,在雄性动物的本能驱使下,他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
谁能想到,这样一条涌动着节日欢欣的小街上,会突然驶来一辆打滑失控的汽车?
曾经的那个庄恪,死在了自己十七岁的圣诞节。
少年的肢体尚还完整,知觉却已残缺不全,重度脊柱损伤让庄恪失去了行走的能力,和站起来的权力。无数次转院,无数次手术,无数次将伤口摊在各路专家面前、供人检视……尊严在生命面前不堪一提。周围人都以为庄恪会歇斯底里寻死觅活,他却用诡异的平静沉默熬了过来。
他以为自己足够理智。
确实,陆晚肤浅善变又爱捉弄人,招了他,惹了他,又若无其事地放鸽子,仗着年轻好颜色、万事得来容易,恣意妄为地挥霍,实在可恶;而陆阳的种种表现,只能说明他是个占有欲很强的正常男孩……庄恪心里清楚,自己的意外,并不是这两人之中任何一个直接造成的。
他不恨。
至于爱,就更不可能了。
庄恪和陆晚拢共又见过几次面?他对她不过是情窦初开的懵懂好感与好奇,要是不发生这件事,等两人空间距离与社会阶层拉开,风一吹也就淡了。若干年后,庄恪甚至不会记得有个叫陆晚的姑娘曾出现在生命中。
可当俏丽的小护士带着满脸来不及擦净的血冲上来揪住自己的领子时,庄恪发现,他在隐约间期待着对方自投罗网的这一瞬间,已经很久了。
不然,庄恪为什么不去医疗条件更好的帝都,而是固执地留在南江?
他从未放下,也根本放不下。
人在失明前见到的最后一抹颜色最美。
庄恪依旧不承认自己有多喜欢陆晚,只是恰好,她是第一个让他留下强烈印象的女孩,也是他在健全人时期记住的最后一个;一看到陆晚,庄恪就变回了十七岁的自己,家世煊赫,学业有成,少年得意。
陆晚个子小,站直了也只到少年的下巴;她说话时为了气势不输,会拼命昂起头;她漂亮,精巧,眼睛流光溢彩,处处鲜活可爱。
她还会一次又一次地追问:“年级第一,你名字到底怎么念啊?”
想起这些,庄恪拿指尖弹了弹守宫的额头,笑笑:“说一万遍也记不住的,还问个什么呢?”